1、华中科技大学免费电子邮件服务使用公约1华中科技大学免费电子邮件系统包括为全校教工、学生及校友提供免费电子邮件服务的所有软硬件设备。2一旦开通免费电子邮件账号,用户将得到一个免费电子邮箱账号,该邮箱账号的后缀包含华中科技大学域名 ,代表用户是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网的免费电子邮件用户。3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或者不合法,网络与计算中心有权终止用户邮箱账号的使用。4用户邮箱账号的安全性。因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邮箱账号和密码而对用户自己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用户自己负全部责任;用户要对其邮箱账号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若发现自己的邮箱账号被非法使用或有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用户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通知校
2、网络与计算中心,网络与计算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邮箱账号的使用;若网络与计算中心或其他上级部门监控到邮箱账号被非法使用或有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网络与计算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邮箱账号的使用。5用户管理用户单独承担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责任。用户承诺:(1)在使用华中科技大学免费电子邮件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3、办法 、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校园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2)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3)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垃圾邮件和病毒邮件。6用户一旦拥有华中科技大学免费电子邮箱账号,即表示对本公约所有条款的承诺。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及的公约条款,网络与计算中心将有权根据其行为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或上报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处理。7免责声明网络与计算中心会尽力为用户提供高效、稳定、安全的免费电子邮件服务。若因特别重大的软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及可能的数据丢失,网络与计算中心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