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完善【摘要】总体上来说,内部会计控制的设计是较为严密的。但是,无论是分开来看,还是从整体看,都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一系统的三大部分之间的整合还不到位。政府会计监督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贯彻实施会计法 ,促进会计工作秩序根本好转。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有效运作,是依赖系统内要素的相互作用实现的,需要在各要素之间有灵活的传导机制。现行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是由政府内部会计控制、社会内部会计控制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组成的统一体。 【关键词】内部 会计 控制系统 完善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大多
2、数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有关的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思想认识跟不上管理的发展要求,对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重视不足,即便确立了相应的机构、部门和人员,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在控制体系建立方面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其次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总体上来说,这一系统的设计是较为严密的。但是,无论是分开来看,还是从整体看,都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一系统的三大部分之间的整合还不到位。政府会计监督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贯彻实施会计法 ,促进会计工作秩序根本好转。 一、财政部门应全面履行监督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承担下列会
3、计监督职责: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监督各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是否合规,内容是否客观、公正。 财政部门履行上述会计监督职责,需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制定会计监督制度规范。包括:具体明确监督各单位会计工作的权限、范围、方法、程序、要求,监督检查人员的组成,检查证件的设计,检查结论的出具,处理意见的落实以及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应诉的程序等,并将这些措施予以制度化。指导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每年对
4、会计监督的范围、重点等作出规划,以指导本地区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检查了解各地区内部会计控制开展情况,对下一级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管辖权的争议作出裁定,组织会计监督中正反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及会计法制教育等。直接组织会计监督。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情况包括重大会计违法案件等进行监督。会计技术鉴定。为适应会计业务处理日趋复杂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门机构或者责成有关职能机构,负责对有争议的会计业务处理是否违法违规作出技术鉴定。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
5、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吊销会计人员资格证书等。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会计违法案件,应当按规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会计监督报告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将组织开展的会计监督情况报告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开展会计监督的形式、范围;会计监督中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改进会计监督和管理的建议等。 财政部门内部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会计监督责任制度,财政部门内部的会计监督职责分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规范,分别落实。财政部门承担的会计监督职责, 应当在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由各职能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责
6、成专门职能机构如会计管理或者财政监督机构统一负责会计监督协调工作。 管理与监督相结合。财政部门应当将会计监督与会计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结合起来,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实行对会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第一,会计管理机构会同财政法制、财政监督机构研究制定会计监督规章、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第二,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査并负责处理,会同有关职能机构进行会计技术鉴定工作,配合有关职能机构开展其他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第三,财政监督机构负责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开展综合检查,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有关业务机构给予配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纠正
7、和作出行政处罚。第四,财政法制机构负责会计监督中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会计管理等机构与予配合。第五,各职能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会签财政法制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第六,财政法制机构会同会计管理机构组织对会计法规的清理工作。 突出监督重点,避免重复检查。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及时沟通会计监督情况,避免对同一单位、同一会计期间的会计工作进行重复检查。 建立会计监督责任制度。承担会计监督职责的各职能机构对所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并对检查结论承担责任。 二、政府审计部门要集中重点进行监督 政府审计是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但由于我国的政府审计是行政模式,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的
8、特点没有充分显现出来。尽管政府审计有权对所有的国有企业进行审计,但从实际的效率和效果来看,不应当对所有的国有企业进行面面俱到的审计。政府审计要充分发挥应有监督的作用,必须体现最高层次经济监督的特点,集中重点进行监督。 (一)政府审计的对象要重点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银行信贷、重大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上。财政收入是直接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相关,也是容易发生贪污、腐败和浪费的环节,应当成为政府审计监督的重点。通过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促使国家巨额资金以及其宝贵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从而保证在经济活动中有决定影响的部门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政府审计要“抓大放小” 。政府审计不是审
9、计的越多越好,而是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对资金数额巨大、性质重要的项目进行监督。彻底改变大小一起抓,大的问题管不了,小的问题管不到的局面。 (二)政府审计应加强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再监督。财政、税务、金融等机构,本身具有监督职能,这些部门都有本身的行政目的和经济利益,难免会在经济监督过程中过多的关注本部门的利益。而政府审计则不是以本部门利益为目标的,它的惟一目的就是维护政府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审计不应将太多的精力投入到对国有企业的直接监督中,而要以间接监督为主,做好对财政、税务和金融监督机构的再监督,促进这些监督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相互制约的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三)政
10、府审计要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全面经济监督。通常我们提及政府审计,只是把它放在查错防弊的层次考虑。政府审计虽然确有此项功能,但其存在的主要意义在于维护政治结构平衡,促进国民经济顺利运转。政府审计机关通过遍布全国的各级审计机构,对一切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单位,在审计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分别作出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停止财政拨款等方法强行和及时制止一切损害政府利益的错误行为,解决那些普遍存在的或者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经济监督。 三、结语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不仅需要与企业的其他内部控制措施相互衔接,还必须做到与政府会计监管的对接。政府会计监管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对接和协调运行,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供了制度保证。科学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可以降低政府会计监管成本,而科学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构建与运行又离不开政府会计监管这一重要的宏观环境,二者只有相互协调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书力.内部会计控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李萍,刘尚希.部门预算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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