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短期来华签证申请表序号: 中大外来字20 号基本情况姓名(护照用名) 性别 国籍护照号码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国外工作单位 职业在华停留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拟入境( )次,最长每次停留( )天拟入境时间 年 月 日 拟申请来华签证使领馆所在城市名称来访期间住宿地点 是否首次来华 是 否随行家属基本情况配偶姓名 国籍 护照号码子女姓名 国籍 护照号码保险事宜 来访人员是否已购买在华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是 否来访目的(选择以下类型,并作出具体说明)短期讲学 合作研究 访问考察 学术会议 其他说明:邀请单位意见经办人对上述信息确认签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邀请单
2、位审查意见(单位盖章)签名: 年 月 日以下由审批单位填写审批意见 负责人意见(签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 “ 邀请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应由院系负责外事工作的院系领导审签,如邀请人与审签人为同一人,应有院系另一位负责人审签。2、办理两次或多次签证,应在“在华停留时间”一栏,备注来华次数及最长在华停留时间; 3、有关签证时间注意事项,我校在“邀请函”上签发的“在华停留时间”根据邀请单位的具体要求填写,我驻外使领馆最终决定是否为被邀请人颁发签证、颁发何种签证、以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次数、有效期、停留期和加注内容等。4、邀请单位还应提供以下附件:邀请单位保证书、被邀请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在职证明、来访行程安排。如有随行家属,须提供有效护照复印件及相关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