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德性”与“恶性”的形而上学分析摘要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人生目的的幸福是合乎德性的活动,最高的幸福是理论理性及其推动的沉思,理论理性是人的本质之所在。人是质料(身体)与形式(灵魂/理性)的实体性结合。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人的本性为善(因为作为形式的理性本身就是善) ,不过人性中也含有恶产生的因素(源自质料性身体及其产生的欲望) 。德性是克服根植于质料性身体的欲望,不断将人所本有的理性彰显出来的过程,并以最终达到至善(纯粹理性/纯形式)为目的;而恶性正好相反,表现为理性的遮蔽与欲望的追逐。因此,应当确立从“自善”走向“至善”的伦理信仰,以促使人们形成道德自律,防止和克服恶性。 关键词德性 恶性
2、 形而上学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3-0015-04 “恶性”的提出是一个较新的伦理学概念,何为恶性?恶性与德性如何区分?本文主要从古典形而上学视角对此加以解读与诠释。 一、德性、幸福与沉思 万物都有向善的本性。在亚里土多德看来,善有两种,一种是“具体的善” ,一种是“最终的善” ,前者通常也被称为“善事物” ,后者被称为“善”或“最高善” 。那么属于人的善是什么呢?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有这样三种善:“一些被称为外在的善,另外的被称为灵魂的善和身体2的善。在这三类善事物中,我们说,灵魂的善是最恰当意义上的、最真实的善。 ”可以说, “人的善
3、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 。对于什么是德性,亚里士多德说:“人的德性就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 ”从这个角度来说,正如江畅教授定义的:“德性是一种特殊的善,是善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品质善。 ” 在明白德性之后,我们还必须明了什么是最完善的德性活动,这就是作为最高善的幸福。 “幸福是完善的和自足的,是所有活动的目的。 ”幸福是合乎德性的活动,不过幸福也有两个层面:一种是世俗的合乎伦理德性的幸福,一种是形上的沉思的“至福” 。 “人们相信神是有生命的,他们当然不会像恩底弥翁那样长睡不起。那么,除开上述的道德
4、行为之外,除了沉思还有什么能赋予生命以创造性呢?因此说,神所拥有的至福的活动只能是沉思。对于人类来说,最接近沉思的活动才拥有最大的幸福。另一个证明是,动物都不分有幸福,它们完全不具有任何沉思的活动。对于神来说其所有生活都是幸福的,人的幸福则来自像神一样沉思的活动。 ” 为什么说“沉思”的幸福是最高的?因为这关涉人的灵魂中最高贵部分,即理论理性的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理性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理论理性思考其原因和本质不变的事物,推理理性思考可变的事物。由于可变事物的性质不同,推理理性的活动又分为两种:制作活动和实践活动,所以人的生命活动在完全的意义上包括理论(思辨) 、制作和实践三种;由此亚里士多
5、德又将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实践)德性两大3类。在所有德性中,亚里士多德设想有一个最终的完美境界,它和现实的唯一联系是理论理性和它推动的沉思。 “如果说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活动,当然幸福也是属于最高善的,也就是说,是属于最高法则的善。不管这个最高的法则是理性或是其他什么东西,它都自然地被认为是主宰者、领导者,并包含高尚和神圣于其中;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神圣的,或是我们所有内在精神法则中最神圣的东西。 ” 相对于沉思而言,大多数人只能享有第二好的符合伦理德性的生活,换言之, “沉思”通向的是至善。符合伦理德性的生活通向的只是第二好的善。 “合乎其他德性的生活是属于第二等的幸福的。对于适合人的现实活
6、动来说,比如我们在有关公正、勇敢以及其他的相互交往的活动中,如在契约、服务以及所有的行动和感觉中,我们遵守相互适合的德性。这一切都是人的德性。进一步说,某些伦理的德性似乎出自肉体,而且和情感密切相关。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 “幸福和沉思相伴而行,沉思有多大,幸福就有多大。人们因其沉思而享有幸福不是出于偶然,而是因为沉思本身就值得珍爱” 。 从上述亚里士多德关于德性的界定、幸福是最完满的德性活动以及“沉思”是最高的幸福的诠释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当幸福越脱离“质料” 、越趋向于“形式”时,幸福就越完满,而这就涉及了另外一个重要问题:人是什么? 二、人的本体论界定 “沉思”是最高的德性活动意味
7、着人成其为人不是因为他的质料性身体,而是因为人的灵魂中的理性所赋予他的实体性意义。正是出于这4种对人的本体论定义,才使得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始终具有典型的形而上学特征。 亚里士多德是这样定义“实体/本体”的。他在其形而上学中深入研究了“实体”及其重要意义。实体“于定义为始” , “于认识之序次为始” , “于时间为始” ,实体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或者作为从不述说他物的终极主体;或者是作为可分离的这个而存在,即每一个体的形状和形式。 ”亚里士多德认为有三种存在的实体(载体) ,一种是质料的实体,另一种是形式的实体,还有一种是质料与形式的综合物。 “在某种意义下,质料被称为载体,在另外意义下,形式
8、被称为载体,而两者所组成的东西被称为第三种载体。如把青铜称为质料,把所见的图像称为形式,由两者构成的组合是雕像。 ”虽然如果没有质料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但是, “实体就是质料。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可分离的和这个,看来最属于实体” 。也就是说,形式以及由质料与形式所构成的事物与质料相比更具有实体的特性。对于质料与形式的综合物来说,其性质取决于其形式而不取决于质料,因为形式表示“这个”而具有目的性的倾向,而质料是未规定的,它要具有目的性就必须与形式结合,所以未得到形式规定的质料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不是“实体” 。 显然,人正是质料(身体)与形式(理性)的综合物,所以人的本质只能来自于形式(理性) 。正
9、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万物在变化,什么被什么所变,又变成什么。被什么所变,被最初运动者;什么在变,质料;变成什么,形式。 ”对于人来说,形式高于质料就意味着灵魂高于肉体,精神追求高于肉体欲望的满足。就人的质料性肉体(及其欲望)和5形式性精神(理性)的两重性存在而言,人实际上同时处于两个世界:一个是自然的感性世界,另一个是自由的道德世界。 “就自身仅是知觉,就感觉的感受性而言,人属于感觉世界;就不经过感觉直接达到意识,就他的纯粹能动性而言,人属于理智世界第一,他是感觉世界的成员,服从自然规律,是他律的;第二,他是理智世界的成员,只服从理性规律,而不受自然和经验的影响。 ”托马斯?阿奎那在解释“灵魂
10、与肉体”和“形式与质料”的关系时也这样认为:人的灵魂虽然是现实的精神实体,但是它在精神实体中的等级最低,所具有的普遍性也最小,因而最适宜于与具体的质料相结合,而在有形的实体中,肉体的等级又是最高的,与精神实体的差距也最小。这样,在精神实体中等级最低的灵魂一旦与肉体相结合,便与其融为一体而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实体,即具有个别性的人。阿奎那由此认为,灵魂虽然不依赖肉体而存在,但是在与肉体结合的过程中,它只是由这种结合所产生的人这一实体的“实体性形式” ,作为形式因素的灵魂虽然在人这个实体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作为质料因素的肉体也是使人的灵魂个体化的基础,换言之,灵魂与肉体既不是两个不同实体的偶然联合,也
11、不是功能上的偶然组合,而是同一个实体内部的规定性部分与被规定性部分的一种“实体性结合” 。不过,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都强调了灵魂相对于肉体的优先性。 “灵魂作为运动和意识等生命现象的第一原因,不可能是有形的实体,而只能是没有质料的形式。 ” 从形而上学来看,人具有两重性:灵魂(形式)与肉体(质料) ,而人的本质在于灵魂说得再具体些,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灵魂中有逻各斯的部分,因为“灵魂分为有逻各斯的和没有逻各斯6的两个部分” 。所以对于什么是善,显然“人的善我们指的是灵魂的而不是身体的善。人的幸福我们指的是灵魂的一种活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有理由认为一切德性的产生最终都源自形式(理性) ,
12、一切恶性的产生最终源自质料(身体) 。 三、德性、恶性的形上界定 基于上述关于人的本体论界定,我们得以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重新定义德性:德性,在形上意义上表现为质料向形式的运动,并以最终达到纯形式为目的。对于人来说,就是克服根植于质料性身体的一切欲望,不断趋向于理性的活动,并以最终达到至善(纯粹理性/纯形式)为目的,与之相反,恶性就是对质料性身体及其产生的欲望的执著(客观上表现为理性的被遮蔽) 。 江畅教授认为德性可以分为四种:“关涉自我的德性(self-regarding virtues) ,关涉他人的德性(other-regarding virtues) ,关涉群体的德性(group-reg
13、arding virtues)和关涉环境的德性(environment-regarding virtues) 。 ”我们可以把这四个方面的定义归结为一点:只有真正克服自身的质料性的活动才能称之为德性,而这仅仅关涉灵魂中有理性的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说,实际上德性只有一种,上面所划分的四种德性只是这一种德性在不同境遇下的应用。真正符合德性的活动(克服欲望,趋向纯粹理性)是可以同时达到利己与利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的,因为在现实社会交往中只有通过爱人、爱自然才能达到自我精神境界的提升。 “恶性是在智慧缺失的情况下受错误的道德观念影响所自主形成的,7有害于具有者和他活动于其中的共同体及其成员更好生存的,通
14、常以心理定势对人的活动发生作用并使人及其活动称为恶的恶品质,即不道德的品质。 ”除了江畅教授对恶性特征的准确定义外,我们还认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恶性就是对质料性身体及其产生的欲望的执著。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身体就是“我” ,而不能认识到“灵魂(理性) ”才是“真正的我” ;二是认为基于身体的欲望满足就是“幸福” ,而不能认识到基于灵魂(理性)的伦理德性(乃至更高的“沉思” )才是幸福。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错误认识(理性被遮蔽) ,人们得以产生种种恶性,如贪婪、仇恨、悔恨、忌妒、色欲等,以及随之产生各种恶行,如杀人、偷盗、邪淫、贪吃、贪睡(基督教的“七宗罪” 、佛教的“十恶” )等。 从
15、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什么是主要恶性(极度恶性) ,什么是次要恶性(一般恶性) ,其区分的程度在于理性对欲望的控制程度,当欲望完全占据上风、理性被完全遮蔽时,这时显现出来的就是主要恶性(完全失去理智、穷凶极恶、丧失人性等) ;当理性没有完全被遮蔽,还能够对欲望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时,这时显现出来的就是次要恶性(有理性,所以不造大恶;同时理性不足,所以做小恶) 。这也正如阿奎那所认为的所有的“罪”都是理性对情感的不充分控制产生的一样:“人是从他的理性灵魂中获得他的类的属性的,其结果,与这种理性秩序相反的无论什么东西恰当地说,都是与人作为人的本性相反的。所以恶性就其与理性相反而言,是与人的本性相反的。
16、” 导致恶性的原因很多, “归结起来,有两方面的原因导致恶性:一是外部原因,主要是环境的不良影响;二是内部原因,主要是个人的智慧8缺乏” 。而从本体论上来看,由于人不是纯粹的形式,而是质料与形式的“实体性结合” ,所以人始终无法完全摆脱肉体欲望的影响,一方面人有渴望摆脱身体的有限性、向往无限性(纯形式的存在)的需要,另一方面在现实中人又时刻受到肉体的羁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恶性具有自发性(因为肉体欲望与生俱来) 、难控性(理性很难完全控制欲望) 、顽固性(德性是一辈子的行为,恶性可能反复发作)的特征。正如康德所说:“在人这里,即使是在(就行动而言)最好的人这里,都提出了趋恶的倾向,也就是说
17、,趋恶的倾向在人们中间是具有普遍性的。 ”而为了达到自由,人就必须与恶的倾向做斗争。 “从理性的角度来缜密地考虑一切,就会发现在我们的意志里面存在着一种矛盾,某一原则在客观上我们把它看作是普遍必然的规律,而在主观上我们却又不把它当作普遍必然的规律而是允许例外。于是我们就处于这样的自相矛盾之中,一方面完全从理性的角度来观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从爱好的角度来观察自己的同一行为。在这里摆下了天理与人欲的战场,展开了理性与爱好的搏斗。 ” 如何防止和克服恶性呢?这一方面要付诸理性和智慧,另一方面要付诸道德教育等其他条件。而要想从根本上克服和对治恶性,我们认为应当付诸伦理信仰。首先,这里所说的理性不是
18、一种能力,而是人的本质,就是“灵魂的有逻各斯的部分” 。那么什么是智慧呢?“智慧是关于纯粹、超越、不变的存在的科学,即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科学。 ”而达到智慧的基础是灵魂中的理论理性(奴斯)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理性本身就是善,人在本性上就是善的。其次,不仅我们要相信人的本质为善(理9性/形式) ,而且要相信我们能够达到至善(纯形式) 。这从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可以合乎理性地推论出:既然植物到动物、动物到人是质料向形式的不断运动,那么就一定有一个纯粹的形式我们可以达到(亚里士多德亦如此认为) ,在这个意义上,悬设灵魂(理性)不朽并在现实生活中鼓励人们追求理性的生活,就是合理且应当的,而人生的完整意
19、义就变成了从“自善”走向“至善”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就有了践行道德律的“神圣感” 。 综上所述,作为人生目的的幸福是合乎德性的活动,而最高的幸福是沉思,由此我们认为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灵魂中那个最高贵的部分,即理论理性,由此我们也认为人的本性为善(理性自身就是善) 。不过,由于人是质料(身体)与形式(灵魂/理性)的实体性结合,所以人性中也含有恶产生的因素(源自质料性身体及其产生的欲望) ,而德性就是克服根植于质料性身体的欲望,不断将人所本有的纯粹理性彰显出来的过程,而恶性正好相反,表现为理性的遮蔽与欲望的追逐。在现实途径上我们可以借助道德教育等方式引导人们确立从“自善”走向“至善” (纯形式)的伦理信仰,从而促使人们形成践行道德规范的自律、自觉。 责任编辑:冯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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