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25KB ,
资源ID:1715747      下载积分:1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71574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税收政策分析.doc)为本站会员(99****p)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税收政策分析.doc

1、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税收政策分析【文章摘要】 国家对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相关的税收法规相继实施,大大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本文简要分析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中最新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重组;国有资产无偿划;税收政策 0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 ”然而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着产权不明晰,主营业务不明确等问题。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作为企业重组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资产流转方式,对合理配置资源、实施国有经济的布局和机构调整起着

2、重要作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相关税收法规的相继出台,大大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 1 无偿划转的税收政策及分析 1.1 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3、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2 营业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51 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1.3 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

4、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 目前有关无偿划转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个案逐案进行审批,没有统一政策。例如 2013 年 6 月 3 日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无偿划转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就无偿划转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国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之间无偿划转房地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 1.4 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偿划转的应纳税所得额由收入计税基础来确定

5、。而收入的计税基础考虑两种,1)计税基础按照实际划转时的账面净值确定;2)计税基础按照划转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定价方法确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并未对无偿划转涉及的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河北省地税局在 2009 年度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9】48 号)第十一条关于企业无偿划拨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无偿划拨资产(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 ,划出方按划出资产的净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划入方可按收到资产的净值确认其计税基础。 ”根据该文件规定,无偿划转资产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但由于系按账面净值确认收入,因此对当期应纳税所得没有影响

6、。 1.5 契税 按照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出售、赠与和交换等情况的纳税义务人应按照核定价格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对于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契税的问题,财税200817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

7、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1.6 印花税 按照印花税管理条例签订产权转移协议双方应按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立据双方按协议金额以 0.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税2003183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2 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 ,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

8、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 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4 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国家出台国有企业重组相关的税收政策,明确了重组企业的税收责任,通过各项减免税优惠大大降低了重组成本。国有企业根据国有企业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产权不明确或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相关的资产进行无偿划转,从而使企业轻装上阵,着眼于市场,使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配置,充分激发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典编委会.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收法规及优惠政策解读(权威解读版) .立信会计出版社 2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如何进行税务和账务处理J.李莉平.新经济2013.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