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现状研究【摘要】随着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养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本文通过分析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影响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障实施的因素,针对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山西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字】制度研究,农村养老,养老保障 一、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2008 年 11 月 23 日,山西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工作,首次引入了政府补贴,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着力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使农
2、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是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农村养老需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具体表现如下: (一)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1.家庭规模缩小,子女养老负担加重。自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农村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家庭子女人数减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 伴随着家庭劳动力的减少,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 2.农村“空巢家庭“老人急剧增加。改革开放带来的工业大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越来越大,形成规模空前的民工潮,子女离开家庭以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照顾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 “空巢“家庭呈增长趋势。 3.经济来源渠道单一,农民实际生活困
3、难。老年人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自我照料能力将会逐渐减弱,目前农村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依靠自我和子女保障,但是这种保障的水平是很低的,还存在着保障能力较弱且不稳定的特点,农村老人将面临较大的生活风险。 (二)传统的土地养老保障功能下降 1.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民劳动力下降使土地养老变得不稳定。老年农民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下降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在从事现代农业时受到了很大局限,其获得收入的水平较低。 2.农产品收益下降使得农村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极大提高,但由于农产品需求弹性小,农产品的价格和工业产品之间存在巨大的“剪刀差” ,使得山西省农产品市场需求不
4、足,家庭农业即使丰产也难以增收。 二、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制约性因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低。改革开放以来,山西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近年来政府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但是由于山西省经济还比较落后,尤其是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山西省在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开发历史等因素的作用下,人口分布总体趋势是中部盆地人口稠密,从中部向东部山地与西部黄土丘陵区由密趋疏。从各市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这就为建立统一的农村
5、养老保障制度增加了难度,农村养老保障的给付标准更加难以统一。 (三)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是农村奉行已久的信条,人们不同程度的束缚于传统观念之中,依靠社会养老,实现自我保障的意识淡薄。家庭保障毕竟是一种非制度化、非社会化的保障形式,它的存在不能取代政府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的义务。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和农民的共同努力,除了国家财政的必要扶持以外,农民自身也应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障费用,但是这一点很难得到农民的理解与支持,这就与农民的心理因素有关。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研究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像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的山西省,就需要政府主
6、导制定政策并合理配置资源以更好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鉴于我省的基本情况及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时具体对策思考如下: (一)加快立法进程。推动山西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内容、资金来源和运营、支付标准、相关的责任、监督等一系列问题。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当地具体实施办法,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大财政投入。政府的责任要增强,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中农村养老保障投入资金的比例。财政用于农村养老保障的支出应当全面考虑其他惠农政策的实施,在解决农村老人经济
7、供养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逐渐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为农村老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三)构建老龄化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就目前来看,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障的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老龄化的不同程度,因地制宜,构建老龄化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即在不同地区实行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助老及其它多种养老方式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四)倡导“尊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并不是要否定家庭养老的作用。社会养老可以为老龄人提供经济保障,富足、温馨的晚年生活却只能来源于家庭养老。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还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中华民族“尊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建立一个社会养老为与家庭养老相辅相成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卢海元, 实物换保障:完善城镇化机制的政策选择 。 2安增龙,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年。 3穆怀中,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年。 4Aaron,Henry J.The Social Insurance Paradox,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 and Political Science,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