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李震自杀前后1973 年 10 月 21 日晚,主持公安部工作、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的李震,突然自杀身亡,吊死在他住房地下管道上。李震自杀来得突然,引起人们的种种猜测与疑问。纵观公安部在文革中的经历,不难看出李震自杀的前因后果。 文革中公安部的处境 文革十年浩劫,公安部是个重灾区。新中国成立时的公安部第一任部长罗瑞卿,为保卫毛泽东的安全,保卫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为维护社会治安,惩治犯罪,维护和巩固国家安全,功不可没,1959 年 9 月他被任命为解放军总参谋长。公安部编辑出版的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 (2003 年 1 月群众出版社出版)一书记载:“1965 年 12 月8 日-15 日,毛
2、泽东在上海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罗瑞卿被打倒,成为文革中最早受害的高级干部之一,公安部也就成了文化大革命的重点部门。 (1966 年)8 月 19 日-29 日,公安部召开部机关文化大革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诬蔑彭真为大党阀 ,罗瑞卿为大军阀 ,十二局局长狄飞为反革命分子 ,常务副部长、中共八届候补委员徐子荣为右派分子 ,诬蔑副部长刘复之、凌云,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肇之等人是徐子荣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和罗瑞卿地下公安部的主要成员 。会后,徐、刘、凌、尹及一批局级干部相继被批判斗争,停职检查。 ” 2文革之初,在全国掀起了“砸烂公检法”的高潮,公安部首当其冲,在北京,被煽动起来的造反
3、派、红卫兵,1967 年冲击公安部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机关达数十次之多,人数多的一次达万人。全国各地出现了冲击公安机关、监狱、劳改队和看守所,出现了打砸抢公安机关,抢公安机关档案,揪斗公安民警和领导干部,曾一度使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工作陷于瘫痪。在公安部,先后以“61 个叛徒集团”罪名,逮捕关押了副部长徐子荣和副部长杨奇清、汪金祥、凌云、严佑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肇之,1960 年已调任青海省省长的原副部长王昭,亦遭逮捕关押;曾任罗瑞卿秘书、1960 年调任青海省委秘书长的王仲方被逮捕关押,并在公安部和全国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以罗瑞卿、徐子荣划线,深挖、追查“罗瑞卿分子、爪牙、帮凶”300 多
4、人;五十年代初曾当过罗瑞卿警卫员的吕亭阁,1957 年 3 月调到贵州省贵阳市一家企业工作,文革中当成“罗瑞卿爪牙”揪斗、批判,徐子荣、王昭在狱中遭受残酷迫害,折磨致死。 1966 年 9 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沈阳军区第四政委李震主持公安部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同年 12 月调 21 军政委施义之任公安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1968 年初,谢富治将党组改为领导小组,后又改为核心小组,中央又调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曾威、空八军副军长赵登程为部领导小组成员。 1967 年 2 月 11 日,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接管北京市公安局,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随之,对全国公安机关实行了全面军事管制,除一些
5、地方公安机关内部造反派夺权,军管会人员支持造反派夺权外,全国其余地3方公安机关的权力一律归军管会,军管会控制着公安机关的一切,推行极左路线,在各地公安机关已达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仅北京市,据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揭露:“11 月 3 日,李震和北京卫戍区(军管会)负责人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北京市公安局内少数暗藏的坏人进行破坏活动的情况和措施的请示报告 ,把北京市公安局一大批党员干部诬陷成叛徒、特务、资本家。报告说,仅北京市局(不包括分局、县局及附属机关)即查出三反分子 109 名,地富反坏右分子、叛徒、特务、资本家和敌伪军政警宪人员 286 名。10 名正副局长全是三反分子” 。 “11 月
6、 18 日,在谢富治的授意下,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拟订了一个关于北京市公安局问题的提纲 ,诬说原市局是旧市委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招降纳叛,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汇报声称,共查出三反分子 111 名,特务、叛徒、地富反坏右分子 258 名,敌伪军政警宪、资本家人员 306 名,本人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家庭被杀、关、管和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斗争的 1018 名,以上共计 1693 名,占全局干部总数的 12.7%。其中正副科长 124 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 18%;正副处长、分局长 117 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 80.7%;10 名正副局长,全是三反分子。提出彻底砸烂公安局,大砍组织机构,大量精
7、简人员。 ” 1967 年 11 月 5 日,谢富治、吴法宪、汪东兴三人到公安部机关,查封了公安部的全部档案,先后从军队抽调 710 名干部、战士到公安部清查档案,1968 年 7 月 3 日正式开始。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组织清档队伍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中说:“完全由军人参加,原公安部干部一个也不参加,完全由军队干部负责。 ”报告称, “清档任4务主要是清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罗瑞卿及徐子荣、汪金祥、杨奇清、凌云等人资敌、通敌 ,矛头指向毛主席的罪行” 。其次是为“指控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提供线索、证据” 。清档工作由曾威领导负责,到中央政法干校进行。1970 年 1 月,李震
8、、施义之、曾威向周恩来、汪东兴、谢富治报告称:公安部的清档工作现已结束,历时一年半,清理了全部档案 31.2 万卷,挖出罪证 233 件,俱已送中央各有关专案组,还接待了各省市专案调查 2 万人次,向他们提供了罪证 6000 余份,其中有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地主、富农和资敌、通敌等类罪证与线索。同年 3 月初起草的关于完成审查、清理公安部档案情况的报告上报中央,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李震、施义之、曾威、赵登程等人,利用清理档案搜集的所谓“罪证” ,都是颠倒是非,诬陷中央部分领导同志和罗瑞卿、徐子荣等公安部领导,以及地方上的一些领导与干部的不实之词。清档工作在极左思想指导下,不仅销毁了大量内部资
9、料、图书,对档案材料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档案中凡涉及到对“毛泽东、林彪、江青等人有不敬字句、言论” ,都从案卷中将字迹挖掉,或干脆将案卷销毁。 1968 年初,谢富治与李震、施义之、曾威等人,将公安部工作人员,除挑选 40 人配合、协助调入公安部的军人工作外,其余 1500 多人全部调到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举办学习班,集中审查一年之久。开始进学习班的人,不准回家,通过审查,作出如上述处理之后,才有所放宽。到1969 年春节后,将这些工作人员全部,连同 100 多户的家属、子女,共近 2000 人发配到黑龙江省集贤县笔架山劳改农场“五七战校” ,安家落户,要他们作好“长期安家落户当农民”的思想准备,
10、“五七战校”白天5下地劳动十二三小时,晚上集体学习,检查、汇报思想,有言语不慎,或表现不满的,受到批判斗争。当年 3 月底,珍宝岛事件爆发,谢富治等人怀疑公安部这些人中有投奔苏军的嫌疑,便将其中的 20 多人转移到湖北省荆门县沙洋劳改农场监督劳动。 1970 年 8 月 23 日-9 月 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江西庐山举行,毛泽东就陈伯达抛出的“天才论” ,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 ,严厉批评了陈伯达,实际是敲山震虎,警告林彪一伙,接着在全国开展“批陈整风”运动。 据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记载:“1970 年 12 月 12 日-1971年 2 月 11 日,公安部召开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参加
11、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革委会主管公安工作的负责人和公安机关军管会的负责人,以及公安部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军队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保卫部负责人和最高人民法院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负责人李震主持” 。 “会议开始后,与会的一些人员对建国后十七年的公安工作猛烈批判,全盘否定。毛泽东听说座谈会开得很紧张,找纪登奎等人谈话,要求进行引导,并指出:对公安工作要一分为二,还有好的,不要批得灰溜溜的。 会议气氛有所缓和,但基调仍未能改变。1971 年 2月 8 日,周恩来接见了会议全体代表对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状况作了基本估计他指出, 对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的公安工作,要看主流,要看
12、红线。这十七年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这条红线领导全国,不然怎么会有今天?一共开过十四次公安会议,主席亲自过问的有十次,而且还有许多具体指示。各条战线,主席管得最多的,一个是外交战线,一个是公安战线。不要说文化大革命前是黑线统治着。6这种说法简直是不可想象的,等于否认主席的领导,否定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还指出, 整个公安队伍,还是好的,不要以为公安干部都不好,那就危险了 。 ” 1971 年“913”事件,林彪外逃摔死,当即在全国开展“批林整风”运动。 批陈整风、批林整风运动一经在全国开展,公安部和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受左的思潮的冲击有所缓和,气氛活跃起来,开始批判林彪极左路线。中央决定对林
13、彪集团成员进行专案审查,便从公安部下放黑龙江省笔架山劳改农场劳动的工作人员中抽调一部分回来参加此项专案工作,加之几年来公安部工作荒废,从 1972 年开始,也陆续从那里调回工作人员到部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对全国的公安工作加强领导与指导。 1972 年 3 月 26 日,谢富治因患胃癌不治去世,终年 63 岁,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追悼会。1980 年 10 月 16 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谢富治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对谢富治的悼词,开除他的党籍。 1972 年 7 月 9 日,周恩来原则批准以中央名义,公安系统抓紧解放干部,撤销军管。八、九两
14、月,周恩来多次公开发表讲话,批判极左思潮,反对无政府主义,等等。公安部的政治环境有所宽松缓和,1972 年、1973 年从黑龙江省笔架山劳改农场劳动的工作人员陆续抽回一部分。被抽回的人中有参加中央一办(查办中央一级领导人专案) 、二办(军事系统专案) 、三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一级的)专案的,一部分调回部工作,使荒废了的工作慢慢恢复。这时,工作人员的言语行动慢慢7放松起来,开始议论一些话题,在一些学习会上批判林彪等人的极左路线和极左政策。到了后来被纪登奎、施义之等人当成“算旧账” ,上纲上线为“发泄对文化大革命不满” 。 李震自杀 就在这时,1973 年 10 月 21 日晚,主持公安部
15、工作的李震突然自杀身亡,吊死在他住房地下热力管道上。李震自 1966 年 9 月从沈阳军区第四政委的职务上调到公安部,担任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掌握公安部文化大革命运动,充当谢富治最得力助手,最可靠的骨干。谢富治通过依靠李震掌握、控制公安部的全盘工作,李震自杀时是中共中央委员、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部革委会主任。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吴阶平主持下,医学专家林钧才、董炳琨、吴蔚然、陈敏章,以及上海、广东、天津、北京省市公安厅局的法医李延吉、陈仲芝、吴声屯、韩木林和北京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检验师朱燕、首都医院内科医生张孝骞等专家,对李震尸体解剖、检验和现场勘察,1973 年 11 月 9
16、 日,由这些专家签名,写出的书面报告,报送中共中央。这个由专家写出的报告肯定是自杀身亡,列举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李震是自己走向地下管道间吞服“速可眠”药品后上吊自杀的。可是施义之等人不顾现场勘察、医学专家尸体检验、解剖的结论,硬说李震不可能自杀,说没有自杀的理由,一口咬定是谋杀的,把自杀当成谋杀案件来侦破,将公安部副部长、核心小组成员于桑、刘复之当成“谋杀”主要嫌疑人,由施义之、曾威、赵登程等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于 10 月25 日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汇报(事先将于桑、刘复之撇开,不让他们参加)8后,周恩来总理明确指定施义之为公安部核心小组牵头负责,并指出李震之死,存在自杀和他杀的两种可能。25
17、 日当晚,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警卫局副局长杨法中对于桑、刘复之宣布:“中央决定对你们保护审查” ,关押到北京安定门外交通干部学校监护所。于、刘在拘留期间,施义之等人组织人搜集整理了于桑、刘复之 1970 年在“批陈整风”和 1971 年“913”事件后开展的“批林整风”的一些大小会上,他们发表的一些不同的意见与看法,上纲上线为他们“对文化大革命不满” ,印发了于桑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攻击中央领导同志的材料 、 刘复之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攻击中央领导同志的材料各一份,于桑的这一份 3000 余字,刘复之这一份 4000 多字,发给公安部各单位,发动公安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对他们的大规模揭发
18、批判。 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记载:“10 月 21 日夜里,李震吊死在部机关大院地下热力管道沟内。一时间原因未明, 四人帮及其党羽借机滋事。23 日至 27 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决定,此破案工作,委托华国锋负责,纪登奎、吴德协助,重大问题报政治局解决;同时在公安部内进行动员整顿工作。于桑、刘复之等蒙冤被关押审查。党的核心小组由施义之牵头负责。11 月 11 日,正在中央举办的读书班学习的祝家耀(王洪文一起造反起家的十届中央委员)和杨贵(中央候补委员)被派公安部工作,任核心小组成员,与施义之等人一起,也认定李震是被人杀害的。侦查人员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现场勘查,解剖尸体化验,现
19、场痕迹检验,以及各种方式的模拟试验,完全证明李震自杀而死。 ”“围绕李震死亡的原因,在公安部展开了尖锐激烈的斗争。9王洪文等人未经调查就说是被阶级敌人谋害的,要追查凶手。施义之、祝家耀等人封锁事实真相,硬说李震不是自杀,是被害死的,甚至一口咬定是被于桑、刘复之等谋害。他们以破案为名,在公安部大搞逼、供、信,实行白色恐怖。 ”出差去外地工作的人,电话通知他们立即返回机关,讲明情况,接受审查。受审查的 133 人,其中局级干部 29 人,处级干部31 人,弄得公安部机关人心惶惶。 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记载:“在侦查人员肯定李震是自杀的以后,施义之等人不让宣布这个结论,说什么即使不是他杀也是被逼
20、死的 。施义之等人长期掩盖李震自杀和他们借机诬陷于桑、刘复之的真相。 ”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 年 3 月,经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报告,中央批准了破案组关于李震自杀的结论。据调查证实,李震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有几件涉及到他的罪行受到追查而畏罪自杀。在 1977 年 12 月公安部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向到会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和公安厅、局长,以及公安部全体干部传达了中央批准的公安部党组关于李震自杀问题的报告,李震自杀的真正原因才大白于天下,揭开了数年的谜底。 历史往往会捉弄人,无论是李震,还是罗瑞卿,既是时代的紧
21、跟者、害人者,也被时代所捉弄。罗瑞卿在任公安部长 10 年间,以莫须有罪名冤枉了不少好人。1951 年 1 月 24 日罗到广州,以“英国特务”罪名,逮捕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长兼广东省公安厅长陈泊,同时以“暗藏的英国10特务” 、 “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罪名,逮捕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坤。因两陈被捕株连而逮捕审查的广东省公安厅 700 人、广州市公安局 300多人,两陈屈死监狱;1952 年 2 月,罗瑞卿的一份调查报告上讲湖南长沙市公安局长王丕敏的一些劣迹,后此报告罗报送毛泽东,后毛在此报告上批示:“此人该杀” ,罗令将王丕敏逮捕, “三反”中王被处决;1955 年 4 月 3 日,罗奉命将潘汉年以“内奸、叛徒、特务”罪名逮捕,株连逮捕 100 多人,潘被关押 22 年病逝,株连其妻董慧,也冤枉坐了 15年牢,病逝。1954 年底罗将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扬帆以“内奸” 、 “反革命”罪名逮捕,关押 28 年,株连上海市公安局 700 人逮捕审查;1955年 5 月奉命将胡风逮捕,株连逮捕、审查 2700 多人;1957 年整风反右运动中,在公安部打右派 64 人,定中右(准右派)49 人。 以上两陈、王丕敏、潘汉年、扬帆、胡风、公安部反右等冤案,七八十年代均已纠正平反。 (作者为公安部退休干部) (责任编辑杨继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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