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学生能力的培养摘要:基于当今社会对涉外应用型法律人才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科研究人才的现实需求,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必须以此为教学目标,这就对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提出了要求。通过研究归纳得出,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对学生能力之要求主要包括英语语言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三个方面。提高学生能力,才是实现教学目标之关键,而当前我国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还存在很多困境。鉴于此,本文进一步探究以提升学生能力为理念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路径的设计。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浸入式教学;分组专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738(2
2、013)02-0073-06 近年来各大高校相继开设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以满足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然而,在实践中,很多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仍未摆脱传统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手段,只是将学生作为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忽视了对学生运用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无法真正弥补国际法律人才的空缺,如此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实际效果便流于形式。因此,探讨如何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力具有现实的迫切需求。 一、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及主要内涵 2欲真正实现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效果,必须从探索其培养目标入手。只有明确了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目标,才能以目标为导向,推导出所要
3、求之能力,从而寻找最佳路径,最终达到目标。 (一)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从对既懂英语又懂法律的国际经济法双语人才的现实需求来看,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主要应实现两个培养目标:国际经济法方向学术研究人才和涉外应用型法律人才。在学术研究方面,要求学生能够获得本学科的最新前言理论,了解国际最新研究动态,与国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沟通,具备独立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思维。在法律实务方面,则更进一步要求能够用外语表达国际经济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提供国际经贸法律服务。其实,这两个方面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法律工作者,其扎实的理论基础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涉外法律实务工作者来说,其实
4、是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对其提出了更高一层次的要求。 基于这种复合型、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的目标要求,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必须落脚到学生能力的培养上。能力是什么?当某个人不仅拥有一定的学业获得(知识、技能、方法、态度等) ,尤其当他能够具体调动这些学业获得来解决某个既定的问题情境的时候,我们说他是有能力的1。可见,能力是人们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曾说:“知识就是力量。 ”然而,知识转化为力量,主要体现在拥有知识的主体的能力上,能力是反映一个人观察问题、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速度、深度、质量和效率的一个范畴32,是一个人的生存力和发展力,是一个人在社会中产生直
5、接作用的那部分内容,它直接影响活动的效率,是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具备的主观条件。 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这两个培养目标不是简单的国际经济法和相关的英语知识的灌输,而是在掌握相关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实际应用,解决现实中的复杂的国际法律经贸问题。除了相关专业知识外,这个过程更涉及到学生的语言、思维、表达、沟通等各个方面能力的综合运用。因此,能力对于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目标的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能力培养的具体内涵界定 依据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培养目标,我们可以总结归纳出其对学生的能力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英语语言能力。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涉及大量的国际条约与国际惯
6、例,WTO 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是以英语为载体的,因此英语能力是作为最基本的语言工具而存在的。基于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的培养目标,作为一名涉外应用型法律工作者,必须能够熟练地运用英语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谈判,阅读、翻译、审查、起草英语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材料,相关代表客户进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这就对从业者在英语的听、说、读、写、译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求能够用英语进行阅读、沟通和交流,还必须能够将其落实到文本。而作为一名从事国际经济法方面研究的学者,要阅读大量的英文原版文章、国际条约、国外法律,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因此也必须具备较高的英语语言能力。 4第二,法律
7、思维能力。外语能力只是承载法律思想的工具,在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中,除了良好的外语能力外,更需要通晓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掌握法律思想,培养法律思维。双语教育的实质是“教学语言”而非“语言教学” ,两者一个是手段一个是目的3,其目的是获得学科专业知识与语言的双赢而不仅仅是语言的学习。无论学生今后是从事实务工作还是学术研究工作,都需要扎实的国际经济法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思维能力。因此,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在注重培养学生外语能力的同时,更要让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专业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第三,实践应用能力。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的最基本目标要求是既懂法律又懂英语,但在实际工作中, “懂”之后更重要的是
8、“用” 。涉外法律事务工作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教学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学生一旦接触实务便无从下手。只有将所学理论用于实际工作,实现学以致用,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涉外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因此,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必须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二、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能力提升之现实困境 长期以来,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之所以未能够达到其所追求的效果,未能从根本上提升其所要求的学生的能力,主要是因为人才培养目标存在着主观与客观等各个方面的困境,具体表现在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理念落
9、后,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条件不足,双语氛围欠缺等几个方面。 (一)培养目标不明确,对能力培养重视不够 5英语在双语教学中应只是发挥一种手段和媒介的作用,而不是其学习对象。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的培养目标必须以现实需求为基准,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经济法理论知识,具备独立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思维能力,并能够提供国际经贸法律服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绝不是通过英语授课的方式让学生单纯地去学习法律英语。这是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目标上都存在的误区。此外,还有一些高校只是顺应教育部课程规划的要求,在缺乏相关软硬件条件,也未明确培养目标的情况下,盲目开设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这自然实现不了应有的教学效果,达
10、不到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理念落后,知识无法转化为能力 行为取决于思想,因此教学理念对于指导教学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教学理念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同我国其他学科的教学理念一致,还没有跳出赫尔巴特和凯洛夫的传统教育理念4,即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认为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其任务就是将自身掌握的知识尽可能多地传授给学生,注重知识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主体能动性,从而造成了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欠缺。就英语来说,虽然多数学生能够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但实际运用、沟通、表达与交流能力远远达不到要求。就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来说,学生只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理论,
11、而缺乏实际运用的能力。在这种落后的教学理念下,学生不能将所获得的知识转化为能力。 (三)教学手段单一,不利于能力的提升 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中,教学模式主要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讲授6内容也主要局限于一些概念和原理性的知识,互动环节很少。课堂外,以学生为主体的自助学习探究环节、实践环节比较少,学生缺乏思考和深入探究问题的机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学生分析和处理实际涉外法律纠纷的能力。这其实也是落后的教学理念所导致的结果。实践中,不少法学院校虽然也开展了包括模拟法庭专题辩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然而这些实践教学的内容多关注国内民商法、经济法以及刑法领域,但鲜有涉及国际经济法领域,即使涉及到国际经
12、贸案件,也多是采用中式法律思维模式分析讨论案件,学生难以全面正确地理解主要源于英美法系的已判例法为主的国际经贸法律规则5。因而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都比较差,也缺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难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一旦接触到实务,便束手无策,一筹莫展,这与培养涉外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不相符合,是当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教学条件不足,难以支撑能力的培养 国际经济法课程本身内容复杂庞大,而双语教学对学生以及老师英语水平要求都很高,这决定了该课程在师资力量、学生水平、教材等教学条件方面的必然困境。首先,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高水平师资的欠缺。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的老
13、师不仅要有深厚的国际经济法理论功底,还须具备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要求能够用英语授课,并随时能够进行中英文转换,然而在现实中很多老师往往达不到此要求。其次,学生的英语水平尤其是专业英语有限。大多数学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不高,加之专业英语的艰难晦涩,就会造成学生阅读困难,无法听懂全英文的授7课,也无法用英语交流,这就极大打击了学生学习这门课的积极性。再次,由于母语与目标语的极大差别,国内与国外教育的差别,国际经济法课程本身的复杂庞大以及学生自身水平的局限,因而在教材选取上也存在困境。这些教学条件的欠缺对于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顺利展开,目标的顺利实现,学生能力的培养都有很大影响。 (五)双语氛围欠缺,
14、影响英语能力的提升 语言能力是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其积极追求的目标,而良好的双语氛围则是培养语言能力的重要条件。语言学的研究指出,无须刻意的知识、语法、词汇和教学,只需具备目标语的语言环境和氛围以及足够的时间,通过潜移默化和耳濡目染,目标语的习得是可以自然完成的。双语教育语言学专家柯林贝科将双语教学的过程阐释为双语语言背景变量、双语输入变量、双语输出变量、双语习得过程变量,其中背景变量在很大程度上就涉及外语语言氛围和环境这一因素6。就国内学生学习英语的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学生也都学了十几年的英语,但是其听、说、读、写、译等实际运用能力远远达不到要求,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英
15、语语言环境和氛围的缺失。学生学英语的模式一般都局限于上课听老师讲授单词、语法等基础知识,下课做练习题,以应对应试教育下的考试,毫无实际运用英语的机会和环境,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因而也直接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能力提升的路径设计 (一)能力提升的路径设计理念 8第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应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康德曾说:一个理念无非是关于一种在经验中无法遇见的完美性的概念7。这启示我们,教学理念具有超前性并蕴含着一定的价值追求,指导着经验中教学的变革,使其逐渐趋于完美。实践中,教育理念的变革经历了
16、“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理念向现代的“以学生为中心”或“后现代”解构主义理论作为 20 世纪中期在欧洲大陆悄然兴起的一种社会文化思潮, “后现代”一词主要不是指“时代论”意义上的一个历史时期,而是表征一种思维方式,即一种以强调非理性、非中心化、差异性、反正统性、不确定性、非连续性以及多元化为特征的思维方式。它有力地解构了西方简单、封闭、僵化的传统思维方式,对西方社会乃至全球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我们重建课程与教学观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下“去中心化”教育理念的转变。 “去中心化”实际上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基本一致,在这种理念支撑下,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互动的关系,他们应共同参与
17、探讨研究,但是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 ,即在这其中起着一种引导作用,协助学生“转化智慧” ,培养批判能力,最终“解放自己”8。为提升学生能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必须革新教学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地位。在具体教学环节中,应加强老师与学生的互动讨论,学生的自助研究讨论等环节,从而加大对知识的运用,将知识转为能力,提高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培养学生的批判创新思维和实践应用能力。 第二,全氛围的英语学习理念。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英语尤其是专业英语的学习和9运用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否则也就失去了“双语”的意义。针对英语氛围欠缺的困境,应树立全氛围的英语学习理
18、念,采用“浸入式”教学法,即将学生沉浸到第二语言的环境中,第二语言不仅是学习的内容,更是学习的工具。这其实也正符合双语教育的本质特征。当然,采用浸入式的教学模式,必然会加大英语的使用量,这种做法也遭到了一部分人的质疑,怀疑学生是否能够接受和理解。但是第二学家克拉申的“第二语言输入假说模式”认为,人们习得某种语言是通过理解高于自己能力的语言输入,而这种理解依靠上下文语境。即他强调第二语言的习得是通过高于自身水平的,但能通过语境可以理解的语言输入,这样才能实现学生水平的不断提升9。浸入式教学法在加拿大等多个双语国家实验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当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可使用“浸入式”教学法,无论是课
19、堂内还是课堂外,都尽量加大英语使用量,创造条件让学生进行英语的听、说、读、写的训练。这样学生不仅能够较好地习得第二语言,还能获得学科知识与思维能力的同步发展。 (二)能力提升的具体路径 第一,必要客观教学条件的准备。要提升学生能力,实现培养目标,逐渐改善师资和教材这两方面的教学条件是前期的必要准备。高水平师资的建设以及恰当的教材是顺利实施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必要保证,在这两项条件缺失的情况下谈论教学目标的实现以及学生能力的培养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1)师资方面的准备。针对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师资方面的困境,由于外教的引进条件毕竟有限,且通晓中文的外教更是少数,同时考虑10到国际经济法双语
20、教学的特点,可采用引进外籍教师和自我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将其重点放在学校自我培养上。这就要求教育部及学校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加强对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师的培养。师资建设得到解决后,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效果必将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2)教材方面的准备。在教材选择方面,由于是双语课程,为保证学生学到较为系统的且原汁原味的英美法知识,同时打造全氛围的英语学习环境,可精选英美高校原版教材;但是考虑到学生英文水平以及专业知识的有限,以及国内与国外教学上的差别和衔接,也应备以与之相匹配的中文资料的辅助,这对于学生理解和吸收原版教材的知识点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10。 第二,课堂内提升学生能力的方法。由于国际经济法
21、双语教学内容体系复杂庞大,且涉及大量的专业英语,而课堂教学时间又及其有限,因此课前预习就变得尤为重要,应将其归为课堂内教学环节。 (1)课前的准备与预习。在课前准备和预习阶段,首先,教师可将课程所涉及的法律英语词汇、术语和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理提前整理交由学生预习。对于专业词汇,要注重用英文解释,除了让学生掌握其意思外,还要掌握其读音;对于概念和原理,也要用中英文双语表达。其次,教师可准备一些简单的英文案例引入所讲内容的知识点,提前交给学生自己看,这样就使学生对于课堂将要讲的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充分的课前准备与预习不仅可以节约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还可以扎实和牢固基础知识。 (2)课堂教学环节。为提高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首先,在课堂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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