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临时工”的困惑“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就是城管了!”有网友这么感叹道。近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头部、淮北城管打围观学生、抚顺城管殴打老人和围观市民等事件的发生,让城管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延安城管踩商户头部事件发生后,延安市政府于 6 月 5 日晚发布处理结果:对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中队中队长张奇、队员南小波的处罚是“行政记大过” ,对其余 6 名协管员则直接“解聘” 。 这个“开除临时工”的处罚决定,引起了人们的更多质疑。 “劳动法实施以后,根本就没有临时工了!每次政府部门出事,就说是临时工干的,这是政府部门公然违法的宣言和示范,还有脸说什么法治社会?”知名主持人孟非发表微博,引发了
2、 17 万多次转发。 城管打人到底为何屡禁不止?为何一出事责任就归到临时工头上?延安城管跳脚踩人头事件让临时工现象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 在有些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中,有很大一批人是没有编制的底层员工,干着最辛苦的工作,却拿着最微薄的工资,我们把这类人称为临时工,可“临时工”三个字如今演变成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 与延安城管踩人事件相呼应的是,几乎就在同时,南京市决定要全面清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广州禁止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2临时工如今有了新的含义,用来形容专门被官方或企业拉出来顶罪的员工。城管暴力执法了,是临时工干的;政府机关人员醉驾了,是临时工干的;上
3、班打牌被曝光了,临时工干的;强拆民宅了,还是临时工干的。是临时工简直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惰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 临时工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鉴于政府部门或者企业的“正式工”身份和地位的要求,一些不好解决或者上不了台面的问题就让临时工冲在前面。难题解决了再好不过,一旦捅了娄子就祭出“临时工”这面挡箭牌,反正临时工也没有编制,借坡下驴正好将其辞退。 大多数公共事件的背后,真正的“主谋”往往是深藏不露的,一旦被问责、处理,都是临时工一肩挑,因为临时工随时可以卷铺盖走人;因为临时工缺乏各种美好“品德” 。领导们到底是有多怕“麻烦
4、” ,准备了这么多“零食”?是真的因为身正,还是因为热爱权力到如此地步,不惜牺牲“小我” ,成就“辉煌”? 以前是“有困难,找警察” ,现如今成了“出事了,找临时工” ,这是怎样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我们应该反思,是被问责主体技高一筹,还是问责机构本身在打马虎眼? 一种畸形的用工双轨制 临时工只是庞大体制中最卑微的一群人,临时工屡现违规行为,不是辞掉当事人就可以撇清责任、平息质疑的,真正要反思的是单位用人制度的缺陷。 3南京市日前出台规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任用编外人员须向编制办报批,编外人员不得超出行政编制的 10%。中国究竟有多少编外人员,目前没有公开资料显示详细的统计数据。但编制内、编制外
5、双轨用人模式,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河南省审计部门 2009 年曾进行过一次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结果显示,6 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 人,但财政供给人员仅 159 人,只占总人数的 20.8%。自收自支人员即编外人员竟占了总人数的 79.2%。 1995 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对所有劳动者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工同酬。从法律层面上说,临时工的概念早在 1995 年以后就该退出历史舞台、寿终正寝了。新劳动合同法也秉持、延续了这一立法精神。时至今日,临时工现象为何几乎在所有机关单位都存在呢?答案只有一种可能,即这些机关事业单位不遵守法律,违法用工。在这些单位,因为编制内外
6、有别,不仅仅是工资、福利、退休金等方面有差距,有的单位还对编外人员设置了很多发展限制,比如不考虑提职晋升、职称评定。有些临时工除了拿点微薄的工资外,连劳动合同都不签订,劳动保障几乎为零。 明明应该退出历史舞台的临时工,却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我们看到,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守法,无疑为企业用工带了一个“恶头” 。 比如,一些银行和国有企业也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彼此的工资待遇有着天壤之别。在一些银行,临时工每月只有区区一两千元的工资,福利待遇全无;而正式工月薪则高达数千甚至上万元,福利待遇也很丰4厚。另外,在很多中小企业里的临时工更是不少。企业偏爱使用临时工,原因就是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成本、赚取利润
7、,但临时工的权益又如何保护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编内、编外的双轨制用工模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存在。不少地方的事业单位编制,还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订的,却承担着 21 世纪的工作量,小马拉大车,导致一些单位被迫大量使用编外人员。这就造成了一些单位有事没人干而另一些单位有人没事干甚至存在吃空饷的现象。编外人员也面临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不仅工资、福利、退休金多方面与编内人员相比有差距,在提职晋升、职称评定上也有诸多限制。他指出,这种双轨制用人制度的改革亟待破题。 一种“鲇鱼效应”的突破点 合理的公共机构用人模式,应该是权责一致,岗位能上能下,单位能进能出。但目前改革这一双轨制用人
8、制度的难度很大。比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虽然已经启动,但编外人员是否适用养老保险政策、单位是否为编外人员缴费、编外人员个人养老金依据什么计算等问题,均有待解决。 不少地方正在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好处显而易见。在目前公务员队伍效率不高的背景下,公务员聘任制免除了机关“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后顾之忧,降低了机关的用人成本,也使单位容易聘到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才,对在职的公务员形成了一种“鲇鱼效应” ,从而提高政府的效率,让真正负责工作的人员动起来,也就不必大量使用临时工了。 5违规使用临时工,不仅损害临时工的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要解决临时工问题,国家应尽快完善劳动法 ,配套出台法律法规,明确同工同酬。享有公权的政府机关应该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起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劳动法 ,不违法违规用工。建议从政府部门开始,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违法用工现象及时纠正,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责。企业也应该遵守法律,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用工行为。 和谐社会希望不是临时的,希望那些辛勤工作的劳动者都是光明正大的正式工,让梦想照进现实,让劳动产生的价值真正进入每一位劳动者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