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某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确保我市到 2020 年如期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发201832 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温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我市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
2、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 2020 年全市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二)任务目标1.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全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市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年度目标。2018 年
3、,实现贫困村太安乡大庆村出列,263 户 620 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19 年,实现太庆乡大王村出列,全市尚未脱贫的 286 户 748 人全部脱贫;2020 年,持续巩固提高脱贫成果。(三)工作要求1.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2.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4、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解决好退出后如何长期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3.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4.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
5、,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5.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6.坚持聚焦用力与均衡发展相协调。把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同时强化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实现均衡发展,全面提升质效。7.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8.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
6、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的大扶贫格局。二、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1.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将贫困村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食用菌种植。支持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完善带贫益贫机制。“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向贫困村倾斜,促进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
7、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支持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销、推介和对接活动。到 2020 年,通过生产发展,使我市具有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培育发展 1 个以上特色产品,每个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实现产业扶贫项目带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市供销合作社,乡镇党委政府。)2.大力推进电商扶贫。进一步拓宽落后贫困村与外界的联系渠道,特别是
8、利用宽带网络信息商务平台,走“互联网+农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贫困村尽快脱贫致富。推动电商平台、电商企业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利用第三方平台整体优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创建地域特色品牌。到 2020 年,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覆盖,贫困村服务站点布局更加完善,贫困人口电商应用能力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市招商局,乡镇党委政府。)3.有序推进光伏扶贫。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科学规范推进国家和省下达计划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坚持“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的原则,有序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加强质量管控和运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发挥使用效益
9、。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管理办法,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受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招商办、市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4.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充分利用我市的有利条件发挥优势发展旅游业,带动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高贫困户旅游接待能力,抓好采摘园、农家乐等传统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升级,引导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牵头单位:市旅游局,乡镇党委政府。)5.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及时足额下批限额,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实际探索支持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发展带动
10、贫困户脱贫的有效模式。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加大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扶贫领域支持力度。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完善风险补偿、分担和财政贴息机制。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采集贫困人口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定和结果运用。支持金融服务站建设,拓展助农取款、转账支付、小额信贷、信用查询等服务功能,降低服务成本。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逐步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支持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
11、期货”等新型险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牵头单位: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6.强化产业扶贫保障措施。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各村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将产业扶贫纳入扶
12、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审计局,乡镇党委政府。)(二)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扶持企业建设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鼓励返乡创业和电商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开通“技能培训直通车”,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家政和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打造贫困地区家政和护工服务品牌,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在外出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城市建立服务机构。加强就业服务,为贫困劳动力
13、提供就业政策宣传、岗位信息推送、个性化职业指导等服务,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引导扶持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到贫困村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强化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权益保障,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三)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和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应助尽助
14、。进一步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实行控辍保学约谈、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无一人因贫失学辍学。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依法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加大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重点向音体美等紧缺学科倾斜,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重点推进城镇教师到乡、到村住校交流任教。重点支持强化对口帮扶,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健全覆盖各级各
15、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继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到 2020 年,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建档立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10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力争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四)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实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额补助,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医疗目录内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 5%。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农村贫
16、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本市建好 12 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定 1 个以上全科医生特岗。加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科医生的配备力度。贫困地区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推进市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实施以市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深入实施医院对口帮扶,强化帮扶机制,加强市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对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和常见病的防治,做好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保障工作。实施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时时共享,信息动态调整,确保贫困人口及时参保、享受待遇,确保个人缴费部分及时到位。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积极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乡镇党委政府。)(五)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镇级危房改造主体责任,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严格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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