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批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批二、设定依据: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38 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 (南人社发201394 号) 。三、申请条件:1.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经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人员(即女性 40 周岁以上、男性 50 周岁以上) 、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的人员、登记失业连续 12 个月以上人员,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3.按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关于印发
2、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38 号)规定执行。四、办理材料:1.用人单位要求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报告或函;22.拟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表;3.南宁市就业援助对象详细信息登记表;4.聘用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缴纳南宁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凭证、报名表。五、办理机构: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良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六、办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 20 号七、联系电话:0771-4509802八、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向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要求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报告或函;2.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用岗申请;3.良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拟用人员材料;4.良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批复拟录用人员上岗;5.良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手续。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