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县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目 录一 、部门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二)主要职责(三)人员情况(四) 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二、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三、 名词解释附件: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01、2018 年单位部门预算收支总表02、2018 年单位部门预算收入总表03、2018 年单位部门预算支出总表04、2018 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5、2018 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06、2018 年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表06-1、2018 年单位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206-2、2018
2、年单位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2018 年单位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07、2018 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07-1、2018 年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08、2018 年单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09、2018 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10、2018 年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3一、部门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新县检察院设 15 个科室。(二)主要职责新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二是依法受理公民控告、申诉。三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接受监督。(三)人员情况新县人民检察院有 15 个内设机构,共有财政供养人员68 人,其中,在职 52 人,离退休 16 人。另有购买劳务人员 15 人(辅警)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本年度单位正常运转,服务检察业务顺利进行,为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财政预算执行分析、财政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政务及后期保障服务;加强机关财务预算执行的分析,完善机关财务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成好财务预算管理各项工作。二、2018 年年度部门预算说明2018 年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收支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4、42018 年收入预算总计 1050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 105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64 万元增长 6.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2018 年收入预算 105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20 万元,其他资金 330 万元。(三)支出预算总体说明2018 年支出预算 10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0.5 万元,占预算 85%;项目支出 150 万元,占预算 15%。(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说明2018 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050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50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 64万元,
5、增长 6.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收入支出。(五)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0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0.5 万元,项目支出 150 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 4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 万元。项目支出中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 0 万元,设备购置 0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0 万元,大型修缮 0万元,其他 0 万元。(六)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105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7 万元,商品
6、和服务支出 402 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 460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213 万元、其他工资 266 万元、统一津贴补贴 60 万元、其他津贴补贴10 万元、奖金 23 万元、基础性绩效 7.5 万元、奖励性绩效2.5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79 万元、住房公积金 37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7 万元,其中:离休人员经费 4.4 万元、退休人员经费 1.3 万元、定补人员生活补助1.7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 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 万元,其中:办公费 70 万元、印刷费 10 万元、水电费 18 万元、差旅费 90 万元、福利费
7、8 万元、工会经费 4 万元、其他交通费 33 万元、其他办公费 0 万元、会议费 10 万元、培训费 10 万元、公务接待费1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委托业务费 5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3 万元。(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8 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 51 万元,较上年增减 0%,其中,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较上年增(减)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36 万元,较上年增(减)0%,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0 万元,较上年增(减)0%。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1 万元,与 2017 年增(减)0%。财政拨
8、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0 万 元 , 较上年增(减)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 万元, 较上年增(减)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3、 公 务 接 待 费 15 万元。(八)财政拨款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新县检察院 2018 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因此没有支出预算数据。(有数据的请说明情况)(九)2018 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新县检察院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51
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预算 5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预算 0 万元、工程类支出预算 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新县检察院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900.5 万元,包括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72018 年,新县检察院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3、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018 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零。三、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本级财政当年安排的资金。2、事业和经营性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
10、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 “事业和经营性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6、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8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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