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103KB ,
资源ID:1753782      下载积分:8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7537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广州市汽车“限购令”与比例原则.doc)为本站会员(gs****r)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广州市汽车“限购令”与比例原则.doc

1、1广州市汽车“限购令”与比例原则【摘 要】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文章将从比例原则中的妥当性原则、均衡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来分析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是否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关键词】行政法;限购令;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的含义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广州市对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这一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从上述官方给出的原因来看,广州市政府根据本市道路、车辆总量、空气质量、其他城市成功经验等实际情况来作出的行政行为。可是,行政机关是不能

2、单凭为了实现其行政目的就轻易作出一个行政行为。我国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包含了三个子原则: 一、妥当性原则 是指行使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要求行政行为必须适合于增进实现所追求的目标。广州市政府要实施广州市对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办法这一行政手段,就必须能够实现或者至少有助于其行政目的即缓解交通拥堵、落实公交优先和节能减排政策、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达成。现在这个“限购令”已经实施了有十个月了,虽然有报告指出,自限购以来,市2区主干道时速有了提升,但这个提升值只有百分之十几,对于赶时间上班的市民来说没有太大意义的。随着科技信息的发达,公民对知情权的追求

3、,公民每天早上打开电视、收音机、微博等都可以接收到关于交通状况的信息,不难发现,每天有关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及媒体报道有关交通主干道的交通状况大致都为缓慢、车流量大,在一些交通黑点更是出现无法通行的状态。例如,广州市增槎路是典型的交通黑点,到了早上上班的高峰期,增槎路交通几乎瘫痪,本来只需十几分钟的路程变成花一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而且这种状况几乎每周就出现一次。 二、均衡性原则 是指行政主体为达成行政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的价值侵害,即行政手段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必须小于该行政目的所实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超过这一限度。上述中广州市政府为了实现缓解交通这一行政目的而实

4、施对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办法,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限购令”的实施无疑对公民的财产权、买卖合同自由的权利、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等造成损害。广州市民购得汽车,就对此汽车享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而“限购令”就为公民使用和处分这一财产的权利增设了条件和障碍,即如果通过摇号或拍卖无法获得车牌,汽车就无法在道路行走,汽车的使用价值就形同虚设。第二,买卖合同自由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但是, “限购令”规定了车牌的数量,也就间接限制了市民与销售商之间的合同买卖自由,而且是政府对于自身无法通过其他积极行政手段实3现改善道路

5、状况,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而转嫁到损害公民权利上。第三,公民有自由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广州市政府颁布的“限购令” ,不仅使公民无法自由订立合同,还让意愿选择自驾车出行的公民无法实现他的意愿,而要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代步。而且,这部分想驾车代步因为“限购令”而无法驾车出行的公民,多数都得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广州,在高峰期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力是远远不能满足公民的需求,公交车、地铁上人满为患,目前广州地铁日均客流量达 522 万人次,上下班高峰期许多乘客手没处扶,只能靠在车顶,脸被挤在车窗处,排队候车的乘客平均需要等候两趟列车才能上车。实施“限购令”这一行政手段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以及该行政目的所实现的

6、社会公共利益并不平衡,甚至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过大。 三、必要性原则 又称最小损害原则,不可替代原则或最温和的手段原则,是指在有多种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目的的时候,行政主体应选择采取相对人损害最小的手段。此原则所关注的是国家对公民自由干预程度的大小。交通拥堵现象并非只存在于中国,在美国,1999 年 5 月,美国市长会议对 93 个中心城市和 66 个郊区的官员进行的调查显示,91% 的郊区官员认为“减轻街道和公路上的交通拥堵”是最严重的挑战,交通拥堵给美国社会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比如空气污染、能源浪费、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虽然美国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但是美国政府并没有采取限

7、购等一系列限制公民权利的方式去治理交通。美国各级政府更注重于从优化道路、发展公共交通、建立高密度混合开发和4公交友好的社区、鼓励共同乘车、等综合治理的方式去治理交通拥堵的现象。在荷兰,政府对自行车交通设施包括道路、信号灯、停车场停车库进行了大量投资,成功地使自行车交通迅速发展,大大提高自行车交通的比率、效率和安全性。上述种种成功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方式是值得借鉴的,显然广州市政府对治理广州市交通拥堵现象是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的,而且这些方法都尽可能少甚至没有限制到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何广州市政府就要采取“限购令”这种效果不明显而又损害相对人权益的手段。 参考文献 1 张树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 李荣珍,王进.行政比例原则J.法治论坛,2012. 作者简介:冯慧(1988.07- ) ,女,汉族,河北人,广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