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西南丹:“第一高楼”下的阴影位于广西西北部的南丹县,是桂、黔、川交通的重要枢纽,也是远近闻名的旅游避暑胜地。其优越的地理、人文、历史、矿产等资源吸引了大批投资商的目光,在这个城区面积仅有 5 平方公里的山城,可使用建筑土地更是显得格外稀缺。为争取利益最大化,地产开发企业更是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期望从有限的土地中尽可能多地榨出“油水”来。 事件:“南丹第一高楼”的背后 清晨,雨后的南丹县城在群山峻岭的怀抱中显得格外清新,放眼望去,一组现代化的高楼“丹桂华庭”赫然映入眼帘。它拔地而起,面山而立,彰显出十足的霸气。这座高楼的四周则是一排排低矮的民房,看上去仿佛被迫臣服的子民一般,默不作声地低
2、着头,被牢牢地掌控在其周围。 据调查了解, “丹桂华庭”建设项目位于南丹县民政路,毗邻铜江公园,设计总建筑面积 43274 平方米,由三栋高层建筑组成,地上 28 层,地下 1 层。该项目集商贸、住宅于一体,由广西路桥总公司桂商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承建。该项目自建设初期就号称“南丹县首席中央公园宅邸” “桂西北大门新地标” “河池各县市第一高楼” , 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该项目的开发商广西桂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是广2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 2000 万,拥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而该公司老总也一直宣扬“铸造精品工程,造福南丹百姓”的口号。 建高
3、楼筑大厦原本是件改旧换新有效利用国土资源的好事。然而,在“丹桂华庭”百米大楼建起来的同时,却造成周边 20 多户民房墙体开裂、房屋漏水等严重问题。 据调查,该项目自 2011 年 7 月份开始实施旧建筑拆除及场地平整工作,9 月份开挖场地,10 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然而,自基坑开挖以来就有群众向开发商反映建新楼导致民房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问题,开发商却敷衍了事,后来情况逐渐恶化。 在探访几家住户之后,记者发现,由于该项目大楼紧挨居民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筑杂物坠落到周围民居里成了常有之事,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的威胁。记者看到,民政路的一排民居几乎在同一位置出现裂纹,在民居后院,建筑落物
4、随处可见,砸毁的家具、花草比比皆是,围墙更是无一家完好。 “房子是我们一辈子的心血,才盖起来没几年,有的连贷款还没有还完,现在就被震裂成这个样子。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耍赖,找政府,政府和开发商一块儿演戏给我们看,我们都不知道该去哪找谁讨要说法了”悲愤的住户向记者哭诉道。 另据了解, “丹桂华庭”的地质是由回填土和石头组成,土质比较疏松,目前工程尚未完工,待工程竣工、住户装修入住后有可能出现的建筑沉降,还将会对附近居户的住宅造成怎样的损害,我们不得而知。 3调查:是谁造成了这一现象 我们常说大自然无私地给予了我们清风和明月,但“丹桂华庭”在建起来的同时却无情地剥夺了民政路住户沐浴清风和欣赏明月的
5、权利,给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而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症结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高层建筑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距离最少为 13 米。而在这里,记者发现“丹桂华庭”商住楼距离附近民居远远达不到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距离最近的还不足 5 米,最远的也不足 9 米。 试想,近百米高的大楼, 40 米深的地基,又建在离民居如此之近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对周围的建筑造成影响呢?而作为权威的当地住建规划部门是否真的不知道这会对周围百姓建筑造成影响呢? 除此之外, “丹桂华庭”商住楼容积率高达 6.99,也没有按南丹县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土地退让 10 米的距离建设,并且在建设
6、过程中还存在少批多建、先建后批等违规现象。 据群众反映,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所产生的噪音、粉尘等污染给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该单位无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常施工到深夜,有时甚至通宵施工。长时间的施工导致孩子们无法正常学习、大人们无法正常工作,而且该公司也未能做到安全施工,时不时有钢筋及石块等物坠落到民房及人行道上,给附近居民和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当地百姓虽怨声载道,却无可奈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得妨碍相4邻建筑,建设工程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且利害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组织专门听证” ,而广西桂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接到当地群众的
7、举报后又是怎么做的?当地住建局又何以敢不顾广大百姓利益违规办证呢? 追击:受损居民曲折坎坷的维权之路 据调查,自 2012 年 2 月份以来,周边住户陆续发现自家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纹。随后,房屋受损住户组织代表找到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实地了解民房受损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却遭到开发商的无理拒绝。2012 年 6 月,随着房屋受损程度越来越严重,居民们多次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却以种种借口不与之协商,无奈之下民众只好找到当地县政府、住建局等出面协调解决,但均无任何结果。 2012 年 10 月 22 日,在受损住户的强烈要求下,南丹县住建局和南丹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民政路六户房屋受损户进行
8、了现场测绘。15天后,南丹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作出结论:“室外地坪有下沉现象,邻近房屋施工对本房屋有轻微影响,因而产生部分新裂缝。外力产生的叠加破坏由于本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及检测设备不完善不能确定具体程度。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该房屋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认定该房屋安全等级为 B 级。 ” 当地居民认为“邻近房屋施工对本房屋有轻微影响”的分析欠佳,且概念模糊。如果是轻微影响,会造成室内外地坪下沉吗?南丹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后又自述“外力产生的叠加破坏由于本机构工作人员的5能力及检测设备不完善不能确定具体程度” ,既然不能确定具体程度,又何以能给出“轻微影响” 的结论?这个“轻微”又具体是什
9、么程度?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房屋安全等级 B 级,为危险点房,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这与南丹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给出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说法是否相悖?而后,据居民日常观察发现,鉴定后又有新的裂缝和裂缝加剧的现象发生。 这样的鉴定报告又有什么可信度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对此,当地居民认为住建局和房屋鉴定办公室根本没有帮助百姓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纯粹是在做戏糊弄百姓。 11 月 26 日,6 户代表在房屋鉴定办公室里与办公室工作人员罗燕能交涉,要求重新作出符合事实的鉴定。罗燕能无法回答代表的质疑,离开办公室到走廊上与开发商周献初经理电话联系之后,回到办公室就一口咬定:“你们的房屋受损原来就有的,与丹桂华庭无关!”随后,他蛮横无理地把代表赶出了办公室。至今,开发商仍拒绝赔偿 6 户的损失,只给另外 11 户以象征性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