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摘 要】烟草行业面临的风险有一般性的法律风险和特殊的法律风险。烟草行业的法律风险来源于违反法律法规、烟控与烟草消费的冲突、烟草专卖专营和市场化的冲突。烟草行业应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和风险管理,建议烟草行业加强烟草产品质量控制、加强烟草企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烟草行业参与烟控事业、加强烟草专卖专营制度。 【关键词】烟草行业;法律风险;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法律风险是指与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由于外部事件所产生的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的可能性。法律风险的特点是这种风险是在法律上产生的或者由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烟草行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除了其他行业和企业所共
2、同面对的风险如用工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等以外,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这些特殊的法律风险与烟草行业的性质、特点所关联。不管是烟草企业还是烟草管理部门,都应该对烟草行业的法律风险有所认识,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烟草行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形成具有实效的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本文对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种类、来源以及形成原因等展开阐述,并重点探讨如何加强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使烟草行业在经营和管理中能够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一、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种类 烟草行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可以分为一般法律风险和特殊法律风险,2前者指不仅仅是烟草行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这种法律风险也同样存在于其他行业
3、;特殊法律风险是指烟草行业特有的法律风险,这种法律风险的形成与烟草行业的特点有关。正确认识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种类,有助于采取准确的应对措施防范这些风险。 (一)一般法律风险 烟草行业面临的一般法律风险主要有劳动用工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商业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之所以称作“一般法律风险” ,是由于这样的风险不仅存在于烟草行业,同时也存在于其他行业。一般法律风险对于烟草行业来说是一种风险性负担,如果处理不当,极易使烟草企业遭受损失。例如,随着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上当前用工成本普遍上涨,烟草企业需要正确处理用工法律管理,且应加强企业劳动法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否则难
4、以胜任高风险条件下的企业用工管理工作,极易使企业遭受损失。 (二)特殊法律风险 特殊法律风险是整个烟草行业所面临的一种特有的风险,它与烟草行业的特点密切相关。例如,随着我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国内烟草控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渐完善,烟控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推行的重要公共政策,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刚性也逐渐增强。伴随着烟控法律机制的完善,公众对烟草行业的抨击也越来越明显,导致烟草行业成为一个极为敏感的行业。目前公众对烟草行业抨击较为严重的领域是烟草广告领域,公众往往认为烟草行业不顾烟草广告禁令,变相投放广告,置公共利益于不顾。此外,我国烟草专卖采用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这3一体制能够加强烟草行业的规
5、范性,保护消费者利益,但是也遭受公众的质疑,如果烟草专卖专营法律制度实施不善,则极易动摇烟草专卖专营制度,对烟草行业的利益和未来的发展造成损失。 二、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来源 不同的法律风险有着不同的来源,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来源根据法律风险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正确认识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来源,有助于我们采取正确的措施加以应对。笔者将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的来源做出如下划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所致的风险 烟草行业面临的一般法律风险是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所致的,如烟草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是由于相关主体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以及和烟草生产有关的标准所导致的;烟草企业所产生的用工风险则是由于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
6、规所导致的。这些风险来源表明,烟草行业应加强企业合规建设,使企业的各项工作在法律上无懈可击,成为遵纪守法的典型模范。 笔者还注意到,烟草行业面临的其他一些风险虽然并非违反国内立法,但是可能与国外的相关法定标准不一,从而导致烟草行业整体上面临某些法律风险。例如,某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报告提出,中国政府颁布的烟草农药含量标准中规定,灭多威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是 3mg/kg,而欧盟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仅为 0.1mg/kg。针对中外标准的巨大差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官员表示,国际食品法典还没有制定茶叶中灭多威的残留限量,中国 3mg/kg 的标准是安全的。尽管如此,由于安全4标准有别,我国烟草出口
7、可能会遭遇障碍,尽管这并非我国烟草行业有意违反国外的标准,但是这一现象在国际商贸往来中尤其值得注意,否则有可能使烟草行业遭受损失,甚至遭到国内消费者的怀疑。 (二)烟控和烟草消费冲突所致的风险 烟草消费是客观存在的事务,任何国家都存在烟草消费,这种消费可以控制,但无法完全消灭。烟草消费是烟草消费者的自主选择,烟草企业应在香烟产品上做好有关警示标记,履行烟控法律义务。当前,烟控和烟草消费之间的矛盾冲突比较突出,烟控措施的推行将导致烟草消费量的下降,并对烟草行业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影响虽然主要表现在经济层面,但是法律层面的冲突和风险在近年来也逐渐凸显。公众对烟草行业烟控不力、违规投放烟草广告表达不满
8、,使烟草行业被推至风口浪尖。从国外的烟控措施和烟草行业的发展来看,在汹涌的禁烟浪潮中,吸烟率的下降并不一定会带来烟草公司收入的降低。相反,更加恶劣的竞争环境带来的是烟草业的进一步重新洗牌,有的烟草公司倒下了,而有的烟草公司则站得更稳了,关键在于烟草企业如何应对风险并采取正确的后续发展措施。 (三)专卖专营和市场化冲突所致的风险 烟草专卖专营和市场化之间的冲突也会对烟草行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从国外的烟草专卖体制改革来看,由于欧盟实现一体化,许多欧盟国家实行了近百年的专卖专营体制完成了市场化和公司化的改造;由于前苏联与东欧地区的社会制度更替,原有的烟草专卖专营管理体制结束,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化与股份
9、化;非洲与南美的情况大致如此,尤其是近520 年来烟草专卖专营制度的市场化与民营化(股份化)进程日趋加快;亚洲的日本、韩国、泰国及我国的台湾省亦是如此,烟草的专卖专营制度被取消。我国烟草专卖专营体制和市场化改革之间所产生的冲突对烟草行业所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公众误以为专卖专营是为了维护烟草行业的高额利润,而抨击烟草专卖专营制度和烟草行业,没有认识到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以及烟草专卖专营在烟草质量控制和烟草消费控制中的积极意义,导致烟草行业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二是烟草专卖专营制度下的市场化改革将对烟草行业造成冲击,烟草企业尤其应提高烟草产品质量,加强烟草企业质量体系建设和内部规范建设,这样才能在市场
10、化改革下夺得先机。 三、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通过严谨规范、协调一致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烟草企业和烟草行业整体所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以维护烟草消费者利益、烟草行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笔者建议,烟草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应从如下角度进行,并将其归纳为“四个加强”: (一)加强烟草产品质量控制 我国是烟草生产和烟草消费的大国,加强烟草产品质量控制机制建设,能够防范烟草质量法律纠纷,同时还能保障消费者利益并促进烟草出口。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烟草产品的质量是可靠的,也是消费者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有关我国烟草产品农药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非
11、议也一直存在。这些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内外烟草质量标准不一致所导致的,但是对我国烟草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可能会形成负面影响,这些6负面影响进而可能会传导给烟草行业。鉴于此,建议烟草企业加强质量控制机制,在烟草关键质量标准的采用方面积极向国外的高标准靠拢,同时烟草行业也可以积极参与国内标准的更新。质量控制不规范、不到位的烟草企业可能会被淘汰出局,但这是我国烟草行业发展的必需代价。(二)加强烟草企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尽管生产自动化程度一直在提高,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烟草行业还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用工数量比较的大。在我国政府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和政策向劳动者倾斜的背景下,烟草行业应加强企业用工的规
12、范化管理,以避免企业用工风险。建议我国烟草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合同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做好用工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防范用工风险。在加强企业用工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做到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聘请专业的劳动管理人才参与企业管理、积极做好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应诉工作。(三)加强烟草行业参与烟控事业 我国已经加入了有关烟控的国际公约,烟控立法和烟控执法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烟草行业、烟草企业应积极参与烟控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烟草行业和参与烟控事业,并不与烟草行业所追求的经济利益相违背,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烟草消费有固定的消费群体,烟控并不
13、会对固定的消费群体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烟控并不是不准吸烟,而是控制吸烟,尤其是控制群众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烟控区7域吸烟,烟草行业积极履行烟控义务,这不但是承担法律义务的表现,还是承担道德义务的表现,能够促进烟草行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烟控事业要求烟草行业遵守和烟控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同时还应注意广告投放、烟控标识设置等义务。 (四)加强烟草专卖专营制度 我国烟草专卖专营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被取消,相反还会逐步加强,尤其是各级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市场的监管职能将进一步得到强化,执法主体地位将进一步得到确立,对行业内部生产经营业务行为规范程度的监管也将更加主动、更加严格、更加
14、深入。烟草专卖专营不是计划经济,也不是垄断独大,而是符合我国烟草生产和烟草消费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烟草法律制度。烟草行业应共同参与烟草专卖专营体制建设,积极配合烟草专卖执法。烟草企业尤其应主动排查或根据消费者的举报,应加强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查处,一方面可以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企业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化解假冒伪劣烟草产品可能对烟草企业产生的法律风险。 总之,烟草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既面临一般性的法律风险,又面临本行业所特有的法律风险。烟草行业应积极认识各类法律风险及其成因,加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烟草行业尤其应注重烟草产品质量的提升,积极参与烟控事业,配合烟草专卖执法,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烟草行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同时,防范可能产生的各类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81 晏勇,肖琳.探索烟草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J.管理观察,2013年第 13 期. 2 刘庆峰.烟草基层专卖执法队伍的廉政风险、原因与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 年第 15 期. 3 傅健鸥.论烟草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J.当代经济,2011年第 4 期. 4 杨云超,吕阳.烟控背景下各国烟草管制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1 年第 50 期. 5 杨亮.论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及执法安全J.科技与企业,2013 年第 1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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