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昌黎商周文化概述【关键词】河北昌黎;商周时期;文化遗址;社会经济 【摘 要】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昌黎商周文化的信息材料非常有限,自 2002 年以来,考古工作者相继发现了几处商周文化遗址,出土或采集到一批石器、陶器、骨器和蚌器等遗物,从中折射出商周时期昌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些基本情况。 昌黎商周文化是昌黎古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我们所掌握了解的昌黎商周文化的信息材料非常有限,能提及的仅有卢龙阚各庄晚商遗址1。2002 年以来,经过考古工作者的努力,昌黎商周考古终于有了重大收获,相继发现了一批商周文化遗址。 一、资料记载的商代遗址 据昌黎县志2和秦皇岛文物资料汇编3记载,
2、在十里铺乡张各庄东北山岗下小黄峪沟有一处商代遗址。关于该遗址的文化属性,唐山地区文物普查报告4及昌黎县史5均记载为新石器时代遗址。遗憾的是该遗址的文物标本没有保存下来,以至于现在无法判断孰是孰非。 此外,据昌黎县志记载:“1969 年在龙家店乡邵埝坨村西 50 米处,发现刀币 200 多公斤,多为燕明字刀币,同时发现残石斧一件,砂质红陶片 10 片,其中有鬲口沿,其他均为残片。属战国时期遗物。 ”“1955 年,在北关昌黎师院内距地面 0.4 米深处,发现石刀、石斧各 12件,陶鬲、陶罐各 1 件,陶片 91 片。均为砂质红陶,属新石器时期遗物。”6但这里对这两处遗址文化年代的描述是不确切的。
3、 根据两处遗址发现的遗物品种判断,邵埝坨遗址的年代下限应为战汉时期,其文化性质不是单一时期的文化,而是存在不同时期文化的叠压现象。也就是说,邵埝坨遗址出土的 200 多公斤刀币是战国时期的遗物,残石斧、砂质红陶片及鬲口沿等属于商代遗物。昌黎师院遗址出土的石刀、石斧、陶鬲、陶罐及陶片等,根据昌黎县史所载照片判断,应属商代遗物。两遗址发现的石刀、石斧等磨光石器与陶鬲等组合在一起出土,应判断为商代遗物,而不能断其为新石器时期遗物。这是因为人类使用磨制石器从新石器时期一直延续到商周、战汉甚至更晚,所以单凭磨制石器不能确定其时代;而陶鬲是古人烧汤煮饭的一种炊具,盛行于商周时期,消失在春秋战国时期。 二、
4、近年发现的商周遗址 1.小庄遗址 位于泥井镇小庄村东北 1.5 公里处,北距县城约 9 公里,东距大海约 14.5 公里,海拔高度约为 10 米。遗址的文化时代为新石器时期、商周、战国、汉代。 2002 年 5 月 20 日,笔者与所内几位同仁根据泥井镇小庄村民杨玉华提供的线索,在小庄村东北约 1.5 公里处发现这处古文化遗址。遗址区为粉砂质沙土岗,高出地面约 23 米,面积 25000 平方米。采集的遗物标本主要有石制品和陶器7。石制品包括玛瑙石片、燧石石片等细石器,原料多为灰绿石的石斧、石锛、石镰、石凿等磨制石器,另有灰绿石网3坠。陶器分为红褐陶和灰陶两大类,其中红褐陶数量多于灰陶。陶质以
5、夹砂陶、夹蚌陶为主,有少量泥质陶。器表多素面,少量饰弦纹、绳纹、堆划纹。可辨器型有鬲、釜、罐、瓮、盆、鼎、甑、豆、纺轮、弹丸等。文物标本中的细石器及部分磨制石器可能属于新石器时期,鬲足和少量烧制火候较低的夹砂红褐陶片及部分磨制石器应为商代遗物,大量的夹砂、夹蚌陶釜、罐、瓮、盆、鼎、甑、豆等残片应属战国及汉代遗物。 2.陈各庄二村遗址 位于陈各庄二村西北部,东北距县城 19 公里,西南距滦河 7 公里,海拔高度 20 米。遗址的年代属商、战国、汉时期。 2006 年 10 月 25 日,在进行田野考古调查时发现该遗址。遗址分布区南北长 100 米,东西长 100 米。采集的标本有绳纹夹砂红褐陶鬲
6、足,绳纹夹砂、夹蚌红褐陶及泥质灰陶片若干8。其中的绳纹夹砂红褐陶鬲足应是商代遗物,夹蚌红褐陶釜应属战国遗物,泥质灰陶片应属汉代遗物(图一) 。2009 年夏,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在该遗址普查时,又采集到部分商代及战国遗物。 3.尖角遗址 位于新集镇尖角村小学院内,西南距滦河 1.6 公里,距崖上东沟0.75 公里,东北距县城 21.5 公里,海拔高度约 1213 米。遗址年代属商时期。 2006 年 11 月 29 日,我们在尖角村小学基建开槽现场发现该遗址。12 月 4 日至 7 日,对该遗址进行了局部的抢救性清理发掘,发掘面积 12平方米。清理出商代的灰坑 1 个,获得商文化遗物 4
7、00 余件,其中完整4陶拍 1 件,石器 6 件,其余均为各种陶片9(图二) 。石器可分为砾石、打制和磨制石器三类。砾石石器 2 件,其中石砧 1 件、打磨器 1 件;打制石器 2 件,其中石英砂岩质砍砸器 1 件,小型黑色火成岩质刮割器 1件,另有少量在打制石器过程中产生的断块、残片;磨制石器 2 件,皆为灰绿石质斧,其中有 1 件扁平双面穿孔石斧。陶片以夹砂红褐陶为主,夹砂灰褐陶次之,内红表黑的夹砂黑皮陶也较多,有少量夹砂灰陶、泥质灰陶、泥质磨光黑陶,极少量泥质白陶。陶器多为手制,兼有模制与轮制,器表多饰细绳纹,并有弦纹、方格纹、坑点纹及少量素面与磨光。可辨器型主要有鬲、 、罐、盆、瓮等。
8、 4.才庄遗址 位于昌黎东南部近海平原,距七里海 4 公里,北距县城 12 公里,海拔高度 6 米。遗址年代为商时期。 2010 年 3 月 18 日,泥井镇才庄村 73 岁的才义林老先生专程找到县文物保管所,说才庄发现了古陶片,并将其在自家地里发现的绳纹夹砂红褐陶裆交给所里的工作人员。10 月 12 日,笔者与王明奎找到才义林老先生,一起查看了裆出土地点的地形地貌等,确认为商代聚落遗址,而且是目前昌黎平原地区发现的距海最近的一处商代聚落址。 遗址位于泥井镇才庄村东南 300 米处的沙土岗子上,小地名为“东岗子” 。遗址区原为高出地表 23 米的沙土岗,2006 年修沿海高速公路时,北半部岗子
9、被取土挖平,现在的南半部仍高出地面 1.52 米。遗址面积较大,东西 100 米,南北 150 米。地表遗物以细绳纹夹砂红褐陶为主,采集到一件石器。陶片较厚,从采集到的裆、腰判断器型较大,足5为袋足10。依据陶质、陶色及器型纹饰判断,属商时期的遗物,其与前述尖角商代遗址出土的陶片特征基本一致。 5.平安庄遗址 位于昌黎城郊平安庄村西部,北距县城 6.5 公里,东距海 11 公里,海拔高度约 7 米。遗址年代为西周、战国时期。 2006 年 10 月 26 日,我们在进行田野考古调查时发现了该遗址。遗址位于村西高地,南北约 100 米,东西 80 米,面积 8000 平方米。其东、北侧是挖沙取土
10、形成的坑,高地中心区高出地面 2 米多,土质为灰白色粉沙土,较松软,地表栽植杨树。高地表面分布有较多的残碎绳纹陶片,经探孔未发现文化层。采集标本有绳纹夹砂红褐陶片、绳纹夹砂灰陶片、素面夹砂红褐陶片、素面夹砂灰陶片、泥质红陶片。从采集到的部分陶器口沿、器底辨别,器型主要有陶釜、陶瓮、陶罐、陶盆等11。2009年夏,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在该遗址普查时,又采集到部分西周及战国遗物,其中有西周陶鬲口沿及战国陶釜口沿等。 三、本地区商周社会经济试析 在社会经济方面,商周时期昌黎地区的农耕及渔猎经济都较为发达。从出土的大量生产工具石斧、石锛、石铲、石凿、石刀、石镰、骨铲及蚌镰等看,农业已经占社会经济
11、的主导地位。大量猪、牛、羊等家畜骨骼的出现,说明畜牧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而大量网坠、鱼骨的发现,表明渔猎在当时仍占一定的比例。从出土的陶器品类看,这一地区的制陶业也比较发达。 农业方面,根据考古材料分析,昌黎地区的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其次是骨器和蚌器,另外肯定还有木制农具,但因木器不宜保存,6所以考古发掘中不见有出土。在石器中,农具的种类以石刀、石镰、石铲数量居多,此外还有石斧、石锛等。石镰和蚌镰是收割和除草工具,石铲是翻土工具,石斧是砍伐工具,利于伐木开荒,石锛是加工木料的工具。 畜牧业方面,在农业生产进步的基础上,昌黎地区的畜牧业也获得了发展。昌黎商周时期的先民主要定居生活在平原地带,
12、畜牧业主要是作为农业经济的补充而存在的。在河北平原地区商代文化遗址的墓葬中,已经发现的家畜家禽骨骼有马、牛、羊、鸡、犬、猪等,说明后世所有的家畜家禽,商周时期都已经开始畜养。 渔猎方面,作为农业经济的补充,渔猎经济和采集经济在商周时期的昌黎仍占有一定的地位,这是因为当时的人类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渔猎经济和采集经济的传统依然顽强存在。在昌黎所处的滦河下游地区,当时还保存有不少的原始森林、草地和河流沼泽,生长着种类繁多的植物和动物,这为采集经济和渔猎经济提供了天然的优良场所。 手工业方面,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商周时期昌黎的手工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制陶是当时最重要的手工业门类
13、之一。从考古材料看,当时人们在生活中大量使用各种陶器,而烧制陶器需要较高的技术,很可能出自专门工匠之手。尖角遗址出土的陶拍说明,在尖角遗址范围内或附近地区,可能就存在制陶区。昌黎商周遗址出土的骨器、蚌器则说明,当时除了陶器手工业作坊外,可能还有其他如制作骨器、蚌器的手工业作坊。 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卢龙县东阚各庄遗址 , 考古19857年 11 期。 26昌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昌黎县志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 年。 3邸和顺:秦皇岛文物资料汇编 ,内部资料,1988 年。 4唐山地区文化局:唐山地区文物普查报告 ,内部资料,1981年。 5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共产党昌黎县委员会:昌黎县史 ,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 年。 7891011标本均保存在昌黎县文物研究保护管理所。 责任编辑:许潞梅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