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房):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经公开挂牌征集承租人,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沙河口区盖平街 17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464.81平方米 的房屋 (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按照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标的具体情况见房屋所有权证 ,出租用途以 房屋所有权证 证载为准 。 第二条 租赁标的 现有设施 情况 : 1、上下水、照明等 2、室内抹灰、水泥地面 3、室外场地平整 具体以现场状
2、况为准,乙方已实地考察,对租赁标的设施情况无异议。 第三条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 条 租金 租赁标的的租金标准为 元年,租赁期内租金共计 元。 第五 条 租金支付办法 1、 甲方完成腾退且明确租赁期后,乙方于 5 个工作日内将第四条约定的全部租金 交纳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应于 款项交纳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与 甲方 签订 本合同, 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上述 发票 甲方 于 签订本合同 后 5个工作日 内提供给乙方。 2、乙方需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支付租金,其超期未缴部分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
3、支付违约金。 第六 条 上述 租金 不包括:用水、用电、排水 、 卫生管理等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至相关主体 。 第七 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 租赁标的 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 纠纷 ,该 纠纷 由甲方负责 处理 ,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 应当按期 缴纳 租赁标的 的土地税费 。 第八 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不得从事违法 犯罪 活动, 如甲方发现乙方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甲方有权 随时 解除合同 ,并且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不予返还 。 2、 乙方如 欲对 租赁标的 进行改建 、
4、装修或增添设施,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 租赁标的 的墙体、楼板、支撑立柱等 承重 构建的 改动,增加 租赁标的 荷载,以及从事危及毗邻房屋的整栋房屋安全活动,需 通过市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房屋 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擅自改建、装修或增添设备,甲方有 权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并有权解除合同。 3、 租赁标的出租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准, 如 乙方 将 租赁标的 转租和改变 用途 ,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和改变 用途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他原因
5、造成 租赁标的和 /或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维修 。 5、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交通、治安、环保、卫生 防疫 等相关规定,若非甲方原因而导致租赁标的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或产生相关事故 的,由乙方承担 所有相关 责任。 6、租赁期间, 乙方 自行负责办理 与其 所从事业务 有关 的 手续( 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交通、治安、 消防、环保、卫生防疫 ) 。 7、在租赁届满时, 乙方应 将 租赁标的 返还 甲方 。 8、乙方在交 还租赁标的 时,必须保证 租赁标的 及其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设施不得拆卸,无条件的 将租赁标的 交还甲方。 第九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
6、解除本合同 ,甲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而需提前解除的; 2、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规划需提前解除的; 3、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 为 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4、根据市政规划, 租赁标的被征收的 。 5、 如果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被征收 ,所得征收 补偿 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仅此声明告知。 第十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 二 条 本合同 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