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工程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徐工院行教201545 号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是国家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延伸和升华。为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 年) (教技20125 号) 、 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394 号) 、 (教高厅函(2014)30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教学中心内涵,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紧密围绕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
2、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宗旨,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依托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和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动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与质量,促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校内外共享。二 、 建设目标学校规划,经过 3 年的培育和建设,建成 3-5 个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对入选的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专项建设经费,通过重点培育和建设,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在校内外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并陆续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力争取得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零”的突破。三、建设任务 和内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
3、、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一)建设任务实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且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如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中心建设要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二)建设内容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重点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要充分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采取引进或与相关企业、高校合作
4、的方式,开发与应用高水平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能力,丰富教学内容,降低实验教学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建设具有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实现校内、外及更广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技术人员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形成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
5、开放共享和充分使用为目标,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人员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中心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四 、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徐州工程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新科副组长:王冬冬成员:邵晓根、刘红玲、宋言东、堵锡华、姜慧、刘全德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设备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学设备处处长兼任。2.相关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
6、长为副组长,实验中心主任、相关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管理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建设、资源共享等工作。五、 项目经费投入和管理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经费通过学校专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品牌专业建设经费、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经费及合作企业等多方面筹集。学校再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投入 300 万元专项建设经费。对获批省级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项目,学校将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套经费投入。2.中心建设一经批准立项,中心主任要在实施计划中详细编制经费预算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建设工作领导
7、小组审批。各项经费支出必须按照预算严格执行,未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将取消资格,并取消中心所在学院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为中心建设的主体,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中心要充分认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特点,根据中心建设原则,理清建设思路,依据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总体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并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管理平台、队伍和中心管理体系建设四个方面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保证达到预期建设目标。4.各学院要加强对中心建设的领导和监督,通过政策导向,充分调动中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心建设提供持久的推动力。5.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中心从立项到验收的期限为两年。建设期满后,应对照立项申请书和验收标准,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实验教学队伍、信息平台、管理机制、创新和特色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提交验收申请表,提供与验收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中心网站网址。检查验收工作由教学设备处组织,通过网上评审、现场汇报和实地考察等环节进行验收。学校对年度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期满复查仍不合格的中心,将取消建设资格。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设备处负责解释。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