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装水泥事业发展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二、办理依据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 (省政府令第 219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址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北辛中路 2600 号。四、办理条件凡在散装水泥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时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的。(二)符合国家水泥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的。(三)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使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水泥产品更新换代,使用技术规范标准不明确的。五、申请条件(一)一般的生产信息、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可随时口头和电话进行咨询。(二)在散装水
2、泥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需要申请某些专业方面培训的,要写明申请培训的理由和培训的内容。六、基本流程(一)要求专业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的书面申请。(二)市散办审议后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三)联系有关科研院校和科研机构,明确授课人员和培训内容。(四)筹备就绪后,再与申请单位确定专业培训事宜。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一)属于市散办办理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一律不收费。(二)在专业培训中属市散装办办理的部分不收费,需聘请专家,学者的费用由申请单位解决。八、办理时限(一)属于一般信息咨询、即时予以答复。(二)需要系统资料、信息咨询的三日内予以答复。(三)申请业务培训的要在一个月内办结。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二)咨询电话:0632-558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