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36KB ,
资源ID:1786222      下载积分:5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78622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DOC)为本站会员(天***)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DOC

1、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武科大教201241 号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士学位授予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和授予类别办理。第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并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应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第五条 凡符合第三条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2、:(一)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三)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全部合格,取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四)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 及以上;(五)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达到 425 分(外语类、艺术类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除外);2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英语四级(TEM4 )达到合格,或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六级(CET6)达到 425 分;3非英语的其他外语专业的学生,本专业外语等级考试四级(如专业德语四级 P

3、GG)达到合格,或本专业的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六级(如全国大学生德语考试六级 CGT6)达到合格;4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A 级(PRETCO-A)成绩达到 60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25 分;5非英语语种(即小语种)的学生参照以上要求执行;6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必须为在校期间取得,在其他高校或校外机构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或所取得的合格证书不予认可。从其他高校考入我校的“专升本” 学生的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须出具原就读学校的证明材料。第六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二)在校期间

4、因考试舞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三)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所获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通过返校考核以结业证换毕业证者;(四)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第七条 对于因第六条第(二)款或第(四)款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破格授予学士学位:(一)毕业时参加全国统考并被国内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申请到国外、境外高校院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不得破格授予学位);(二)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三)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四)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7 及以上者;(五)作为第一作者获得一项

5、创新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我校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六)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可破格授予学位者。第八条 凡可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破格授予除外),同时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以下统称辅修学位),且达到辅修学位授予条件,即修满辅修专业所有应修课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获得规定的学分,且所有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 2.0 者,可授予相应的辅修学位。第九条 学士学位授予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毕业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学院;

6、(二)各学院对照本细则要求,审核本学院本科专业学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经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将审核结果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授权教务处授予其学士学位;对不符合条件、决定不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人,授权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告知;(五)破格授予学士学位,须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上交相关材料,经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并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汇总,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能授予学士学位。破

7、格申请学士学位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破格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第十条 对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委托我校授予普通本科学士学位的,须经湖北省学位办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如果经研究同意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将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核,由教务处将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第十一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具有终审权。第十二条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已获得学士学位资格者,其学士学位证书只能颁发一次。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出具相应的

8、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对于已授予的学士学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权撤销学位、追回学位证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学位电子注册:(一)因严重违反招生政策、学籍管理政策而被撤销与学位对应的学历(毕业)者;(二)采取欺诈、舞弊等行为取得与学位授予条件相关的成绩并授予学位者;(三)采取伪造有关单位证明等行为而取得破格授予学士学位者;(四)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须撤销学位情形者。第十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 2012 年 9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2012 年 9 月 1 日以前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仍按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武科大教200782 号)执行。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武汉科技大学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