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甲方:乙方:江苏大学丙方:为贯彻按需招生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 (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学制三年。二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培养费 元,培养费入学前由银行托付汇至江苏大学( 银行帐号:1104080009000155880,账户:江苏省镇江市工商银行中山支行)。三丙方入学时,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 户口、人事档案等不迁入乙方单位所在地,不转工资关系,在学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其工 资、医 疗、福利等待遇由甲方负责。四丙方在学期间,乙方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培
2、养,切实保证培养质量。丙方必须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遇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开除时(包括其他原因离校)由甲方负责安排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在校学 习情况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五丙方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其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及江苏大学有关规定授予。六丙方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乙方寄送甲方保管。丙方工作由甲方安排,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丙方学业结束后自然终止。甲方 乙方 丙方江苏大学(公章) (公章)负责人: 负责人: 定向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