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526 XXXX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 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ublic address system engineering ( 征求意见 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1 - 前 言 本次标准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6248 号文)的要求,由广州市迪士普
2、音响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学会声频 工程分会会同有关单位 对原国家标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526-2010 进行修订完成 。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吸收了当前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以及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原标准规定的一些电声性能指标和系统应备功能以及一些与 实际情况或规定不符的内容进行了修正、修改或变更,并在全国范围内向有关专家和学者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 标准 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 术语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 、 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以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运行维护
3、。 本 标准 由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 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 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资料寄送 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夏荷路 1 号,邮编: 510450, email:),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 标准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 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 参编单位: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中国声学学会声频工程分会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4、三研究所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 广州声雅音响器材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声像与灯光技术研究所 广州市迪士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三基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崇德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云河广播电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亿豪音响设备有限公司 云南言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慧恒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亿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乐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 -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员: - 3 - 目 次 1 总 则 .- 6 - 2 术 语 .- 7 - 3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 .- 9 - 3.1 一般规定 . - 9 - 3.2 应备功能 .
5、- 9 - 3.3 电声性能指标 . - 10 - 3.4 系统构建 . - 11 - 3.5 传输线路 . - 12 - 3.6 广播扬声器 . - 12 - 3.7 广播功率放大器 . - 12 - 3.8 公共 广播信号源设备 . - 13 - 4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 . - 14 - 4.1 一般规定 . - 14 - 4.2 广播传输线路敷设 . - 14 - 4.3 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 . - 15 - 4.4 其它设备安装 . - 15 - 4.5 系统调试 . - 15 - 4.6 系统试运行 . - 15 - 5 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 . - 16 - 5.1 一般规定
6、 . - 16 - 5.2 测量点选择 . - 16 - 5.3 传输频率特性测量 . - 16 - 5.4 声场不均匀度测量 . - 17 - 5.5 应备声压级测量 . - 17 - 5.6 漏出声衰减测量 . - 17 - 5.7 系统设备信噪比测量 . - 18 - 5.8 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测量 . - 18 - 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 . - 20 - 6.1 一般规定 . - 20 - 6.2 竣 工验收 . - 20 - 7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运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2 运行维护的项目和要求 7.3 运行 维护的实施规定 附录 A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记录表 . -
7、23 - 附录 B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表 . - 25 - 附录 C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运行维护记录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 - 30 - 引用标准名录 . - 31 - - 4 - 条文说明 . - 25 - - 5 -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6 - 2 Terms .- 7 - 3 Project design .- 9 -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9 - 3.2 Ensured functions . - 9 - 3.3 Electro-acoustic performance indexes . - 10 - 3
8、.4 System configuration. - 11 - 3.5 Transmission lines. - 12 - 3.6 Loudspeakers . - 12 - 3.7 Power amplifies . - 12 - 3.8 Signal source equipments . - 13 - 4 Project construction . - 14 -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4 - 4.2 Transmission cable laying . - 14 - 4.3 Loudspeaker mounting . - 15 - 4.4 Eq
9、uipment installation . - 15 - 4.5 System adjustment . - 15 - 4.6 Testing operation . - 15 - 5 Measurement for Electro-acoustic performance . - 16 -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6 - 5.2 Measurement point selection . - 16 - 5.3 Measurement for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 - 16 - 5.4 Measurement f
10、or sound field irregularity. - 17 - 5.5 Measurement for ensured sound pressure level . - 17 - 5.6 Measurement for leak out acoustic attenuation . - 17 - 5.7 Measurement for system signal-to-noise ratio . - 18 - 5.8 Measurement of STIPA. - 18 - 6 Project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 20 - 6.1 General
11、requirements. - 20 - 6.2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s. - 20 - 7 Project operation maintenance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Items and requirements of operation maintenance 7.3 Requirements of implementation for operation maintenance Appendix A Tables for construction. - 23 - Appendix B Tables for inspe
12、ction and acceptance . - 25 - Appendix C Tables for operation maintenance Wording Explanation . - 30 - Normative References. - 31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5 - - 6 -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做到安全适用、节约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而制定本 标准 。 1.0.2 本 标准 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广播系统电声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与公共广播系统相
13、关的建设工程,应满足建筑声学特性要求。 1.0.4 本 标准 规定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当本 标准 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公共广播 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 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7 - 2 术 语 2.0.1 公共广播 public address (PA) 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的, 在 本单位 范围内为公众服务的 声音 广播 。包括业务 广播 、背景广播和 紧急 广播等 。 2.0.2 公共广播系统 public address system 为公共广播覆盖区服务的所有公共广播设备、设施及
14、公共广播覆盖区的声学环境所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2.0.3 公共广播设备 public address equipment 组成公共广播系统的全部设备的总称。包括广播扬声器、功率放大器、传输线路及其传输设备、管理 /控制设备、寻呼设备、传声器和其它信号源设备。 2.0.4 紧急广播 emergency broadcast 公共广播系统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向其服务区发布的广播。包括警报信号、指导公众疏散的信息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的命令等。 2.0.5 业务广播 business announcement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需要被全部或部分 听众收听的日常广播。包括发布通知、新闻、信
15、息、语 声 文件、寻呼、报时等。 2.0.6 背景广播 background broadcast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渲染环境气氛的广播。包括背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2.0.7 广播扬声器布点 Loudspeakers distribution 将广播扬声器配置到公共广播服务区现场各 个具体位置的设计和施工 。 2.0.8 传输线路 transmission line 将公共广播信号从信号处理设备(含放大器) 或机房,传输到广播服务区现场广播扬声器的线路。包括各种导电线缆、光纤网络等。 2.0.9 传输距离 transmission distance 由公共广
16、播传输线路输入端到负载端的线路长度。 2.0.10 额定传输电压 rated transmission voltage 传输线路始端的额定电压,也即是传输线路配接的广播扬声器(或其它终端器件)的标称输入电压。 2.0.11 应备功能 ensured function 公共广播系统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功能。 2.0.12 广播优先 级 airing priority 广播信号源播出的优先等级。 2.0.13 传声器优先 microphone priority 赋予传声器具有最高广播优先级的功能。 2.0.14 语声文件 voice file 预先录制的语 声 广播词。 2.0.15 热备用 dua
17、l function system 指紧急广播系统的一种待机方式。系统平时作为业务广播系统或背景广播系统运行,在紧急警报信号触发下,能自动转换为紧急广播系统。 2.0.16 一键到位 one touch ready 只需操作一个键(或一个按钮、或一个开关),就能进入 指定工作状态 。 - 8 - 2.0.17 寻呼 paging 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的广播区发布的广播。 2.0.18 寻呼台站 call station 独立于广播主机以外的,可以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 2.0.19 强插 override 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它信号;或强行唤醒处
18、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布紧急广播。 2.0.20 分区管理 zone management 把公共广播服务区分割成若干个广播分区分别进行管理。各个广播分区可分别选通、关闭或全部选通、关闭。 2.0.21 矩阵分区 zoning with matrix mode 以矩阵方式进行分区。各个广播分区不仅可以分别选通或关闭,而且可以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分区播放不同的信号。 2.0.22 分区强插 zoning override 有选择地向某个或多个广播分区进行强插而不影响其它广播分区的运行状态。 2.0.23 消防邻区 zones related to the alarming zone 与某个消防
19、分区相关联的广播分区。当该消防分区报警时,也会触发这些关联分区报警。 2.0.24 远程监控 remote control and monitor 在公共广播机房(或公共广播系统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监控公共广播系统运行。 2.0.25 应备声压级 ensured sound pressure level 公共广播系统在广播服务区内 ,应能 达到 的稳态有效值广播声压级的平均值。 2.0.26 声场不均匀度 sound field irregularity 公共广播服务区内各测量点测得的声压级的最大差值。 2.0.27 漏出声衰减 leak out acoustic attenuation 公
20、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与服务区边界外 30m 处的声压级之差。 2.0.28 系统设备信噪比 system signal-to-noise ratio 从 公共广播系统设备声频 信号输入端,到广播扬声器声频信号激励端的信号噪声比。 2.0.29 语言传输指数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STI) 基 于语言信号调制指数在传输过程中的变化而导出的,评价语言可懂度的客观参量。 2.0.30 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of public address (STIPA) 语言传输指数的一种简化形式,用于客观评价扩声系统(包括公共
21、广播系统)的语言传输质量。 2.0.31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公共广播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服务区内各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相对于公共广播设备信号输入电平的幅频响应特性 。 2.0.32 无源终端 passive terminal 不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 2.0.33 有源终端 active terminal 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 - 9 - 3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应在安全、环保、节能和节约资源的基础上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 3.1.2 公共广播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 3C 认证或取得
22、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3.1.3 公共广播应为单声道广播。 3.1.4 公共广播系统应根据用途和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3.1.5 一个公共广播系统可同时具有多种广播用途,各种广播用途的等级设置可互相不同。 3.1.6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公共广播系统,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1 和 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 d”保护的设备 GB 3836.2 的有关规定。 3.1.7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文件: 1 系统结构图及其说明文件。 2 广播传输线路敷设路由及广播扬声器布点平面图。 3 控制中心及其设备现场配置图。 4 设备清
23、单。 3.2 应备功能 3.2.1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实时发布语声广播,且应有一个广播传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 3.2.2 当有多个信号源对同一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的信号应能自动覆盖优先级别低的信号。 3.2.3 业务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 标准 第 3.2.1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表 3.2.3 业务广播系统的其它应备功能 级别 其它应备功能 一级 编程管理,自动定时运行(允许手动干预)且定时误差不应大于 10s;可通过终端扩展音频输入通道;矩阵分区;分区强插;分区对讲;广播优先级排序;主 /备 功率放大器自动切换;支持寻呼台站;支持远程监控 二级
24、自动定时运行(允许手动干预);分区管理;可强插;功率放大器故障告警 三级 3.2.4 背景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 标准 第 3.2.1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 3.2.4 的规定。 表 3.2.4 背景广播系统的其它应备功能 级别 其它应备功能 一级 编程管理,自动定时运行(允许手动干预);可通过终端扩展音频输入通道;具有音调调节环节;矩阵分区;分区强插;广播优先级排序;支持远程监控 二级 自动定时运行(允许手动干预);具有音调调节环节; 分区管理;可强插 三级 3.2.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 标准 第 3.2.1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 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 公共广播 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 10s 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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