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大学大学图书馆文献捐赠管理条例济南大学图书馆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各类文献资料及文化艺术作品。为了做好捐赠文献的接收和入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一、入藏原则1、下列类型的文献予以入藏:(1)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参考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2)连续出版物呈一定系统性。(3)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4)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学术性报刊资料、会议文献、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古籍文献、地方志、名人手稿、音像资料、科研数据资料等; (5)具有收藏价值的书法、绘画、摄影、雕塑、篆刻等艺术作品。2、下列类型的文献资料不予入藏:(1)违反中华人民
2、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规定的文献;(2)破损严重影响阅读的文献,或多卷本不成套文献;(3)页内有严重涂划、标注、污渍或残损的文献(海内外珍本或名人批注本不受此限) ;(4)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或收藏价值的文献,如宗教宣传、个人游记、生平记事类文献;(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二、权益处理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一经接收,所有权归本馆所有。2、本馆根据馆藏发展政策和入藏标准,确定所赠文献是否宜于收藏。3、对于不符合本馆入藏要求的捐赠文献,本馆保留处置权,不负责寄还。4、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旧处理。三、入
3、库管理捐赠的所有文献,我馆均将根据其学术价值、历史价值等,对其进行相关的专业化甄选、加工、收藏、展示和利用。1、捐赠的理论研究、科技应用、文学文艺、教学参考等系列的现代文献,主要以纳入馆藏提供读者外借和阅览为主;2、济大师生和校友捐赠的个人著作、手稿等资料,将专门入藏于“济大文库”1 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书库,供读者借阅;3、对于一次性捐赠较多,利用价值较大的,可根据捐赠人的要求,建立捐赠者专柜或捐赠文库,设置标识牌,注明捐赠者姓名,将所赠图书资料分类后集中摆放; 4、捐赠的具有历史文献价值或保存价值较高的珍稀文献、贵重文献、特种文献以及捐赠的名家名人代表作、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文集、具有保
4、存价值的手稿或实物等,经专业化甄选加工后纳入特藏系列,入专门的特藏文献保存展示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对读者有限开放; 5、捐赠的文献资料经资源建设部登记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入固定资产,交财务部门入账。四、受赠回执对文献捐赠的致谢和表彰:1、我馆将在图书馆网站的主页上公布所有捐赠人名单和捐赠目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2、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我馆将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或谢函,或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回复,以致谢忱。五、捐赠方式为方便社会各界捐赠文献,图书馆采取灵活多样的接受方式:1、到馆捐赠: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地址:青龙山校区图书馆办公区一楼采访室。2、邮寄捐赠: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 336 号济南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邮编:250022,电话:(0531)82767003。3、批量捐赠:大批量捐赠可通过电话联络,图书馆派人上门接收。对于数量巨大、价值贵重,或有其他特殊意义的捐赠,图书馆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进行接收。图书馆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