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姓名 张三 性别 男 个人保险编号 1000000公民身份证 港澳台通行证 证件类别护照 证件号码 44060000000000000权利告知和确认权利告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精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可以衔接。 1.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2.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3.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4.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5.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确认声明本人承诺以下填写内容真实,并已认真阅读以上告知内容,清楚相关条例规定。本人现到龄需办理( 职保 /居保)退休手续,因本人还存在一段(职保/居保)参保记录,现申请如下: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选择不办理转移手续,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返还养老个人账户。终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选择不办理转移手续,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按企业标准核定一次性退休待遇。终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人签名: 张三 指模: 日期: xx 年 xx月 xx日社保经办机构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