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义乌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对 创业工作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 2015 1号)文件精神,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创业导师是指 市人力社保局 聘用的,具有创业指导专业知识或能力,为自主创业人员和政府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或其他专业人士。 第三条 创业导师在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创业宣传、指导和帮扶 工作。 第四条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创业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就业
2、管理服务局承担。 第二章 创业导师条件和类别 第五条 创业导师应具备 以下条件 : (一)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二)具备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和经营指导服务; - 2 - (三)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服务工作。 第六条 根据创业市场需求,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创业导师队伍,并有以下人员组成: (一)知名企业家、企业高管、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或投资金融机构等专业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三)熟悉工商、税务、
3、财会、金融、法律、科技、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四)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三章 创业导师聘任 第七条 创业导师推荐与聘任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 市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发布创业导师选聘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填写 义乌市创业导师推荐 表 (见附件 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成果证明等材料; (三)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专业、行业合理配置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后,颁发“义乌市创业导师”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创业导师名单和相关信息。 第八 条 对在某专业领域有突出
4、贡献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3 - 力的知名人士,可通过发邀请函的形式,直接聘任。 第九 条 创业导师每届聘期为 2年,创业导师在任期内能积极参与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且评价效果较好的,可以续聘。 第十 条 创业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 3 次不接受创 业指导工作安排的; (二)以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创业导师形象的; (三)泄漏创业企业商业秘密的; (四) 经信用核查,创业导师信用积分在 50 分以下,信用极差的; (五) 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创业导师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的。 第四章 创业导师工作职责及服务方式 第十一
5、 条 创业导师工作职责为: (一)主动承担对创业者的帮扶责任,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主动对 接创业园区,积极为园区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 4 - (四)每年参与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 3次,并及时 填写报送 义乌市创业导师 指导 服务 情况登记表 ( 见 附件 2) ; (五)保守所辅导创业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 条 创业导师的服务方式 (一)项目论证 。参加创业项目的评审及论证。 (二)结对
6、帮扶 。与创业者结成对子,通过上门指导、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 (三)培训授课。 担任专题培训或讲座授课嘉宾,为创业者提供工商、税务、财务、金融、法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服务。 (四)咨询诊断。 为创 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诊断 。 (五)政策调研。 开展创业政策专题调研,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六)其他活动。 参加 市人力社保部门 组织的其它创业相关活动。 第十三 条 创业者、企业、创业园区 可填写 创业 指导 服务申请 登记表 (见附件 3)向 市 就业局 提出的创业导师辅导
7、申请,市 就业局 视情安排相应的导师。 第十四 条 创业导师的指导只作为创业 者生产经营、决策时的参考意见,创业者所作出的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后- 5 - 果与创业导师无关。创业导师对其辅导对象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后果由创业导师自行负责。 第五章 创业导师激励措施 第十五 条 市人力社保局安排创业导师参加公益性创业指导服务活动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 500元,每天不高于 800 元的工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除外)。 第十 六 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创业导师参加各类优秀人才评选、 晋升培训、 学习考察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 条 本
8、办法 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 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6 - 附件 1: 义乌市创业导师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两寸 近照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称或 职业资格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及 职务 擅长领域 政策解读 培训教育 项目评审 创业指导 管理营销 其他 : 个人简历及 专业特长 个人意见 本人自愿参加义乌市创业 指导专家志愿团,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创业指导服务相关活动。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7 - 工作单位 意 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 社保局 意 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义乌市创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 团队负责人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团队名称 团队人数 创业项目 创业时间 创业地址 项目简介 创业指导需求 指导时间 指导地点 指导意见 (解决方案) 创业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8 - 创业者评价 团队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3: 创业 指导 服务申请登记表 申请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学历 邮箱 qq 号 办公电话 联系 电话 家庭住址 创业 地址 个人经历 需求服务内容 - 9 -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导师 反馈信息 是 否 服务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内容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