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 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WLZY-2018-ZFJ002 采 购 人 :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 代理人: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3 月 竞争 性 谈判文件 - 1 -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 邀请 . - 2 -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 - 5 - 一、 说 明 . - 7 - 二、 谈 判 文 件 . - 9 - 三、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写 .- 10 - 四、 谈 判 文 件 的 递 交 .- 12 - 五、 谈判程序 .- 13 - 六
2、、 授 予 合 同 .- 17 - 第三章 合同 条款 .- 19 -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2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24 - 2. 谈判复函 . - 25 - 3. 资格证明文件 . - 26 - 4. 谈判报价 一览表 . - 34 -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35 - 竞争谈判文件 第一章 采购 邀请 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采购 条件 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 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南阳市卧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采购人为南阳 市卧龙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 河
3、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谈判 条件,现 对 该项目进行竞争性 谈判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和谈判。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 项目名称: 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WLZY-2018-ZFJ002 三、项目概况与 采购内容 3.1 采购内容: 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服务 3.2 项目预算金额: 39.84 万元 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 3.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5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必
4、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的 规定 。 4.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 的 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 供应 商 具有 水利行业乙级以上 (含乙级)设计 资质或具有水利部发布的 具有蓄 水安全鉴定能力 的单位 。 4.4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 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 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4.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5、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竞争谈判文件 - 3 - 府采购网”( )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 http:/ 】(供应商需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4.7 参与龙王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8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 谈判 报名及竞争性 谈判 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 投标 者,潜在供应商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
6、切损失均由潜在供应商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会员注册后潜在供应商请于 2018 年 4 月 2 日 09 时 00分 2018 年 4 月 8 日 17 时 00 分报名并下载竞争性 谈判 文件。 5.2 竞争性 谈判 文件售价为 300 元 /份 ,售后不退, 谈判 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收取, 响应 企业须缴纳 谈判 文件费方可参加 谈判 。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和开 启 时间: 2018 年 4 月 11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6.2 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竞争性谈判 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水利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南阳 市卧龙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苏 先生 电话: 0377-61536813 地址: 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 1289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0377-60585329 13703416265 地址: 南阳市信臣东路交通驾校 3 楼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话:
8、0377-67778851 竞争谈判文件 - 4 - 地 址:南阳市龙升工业园卧龙服装城 2 号楼三楼 网 址: 竞争谈判文件 - 5 -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WLZY-2018-ZFJ002 3 采购人 : 南阳市卧龙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 1289 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1536813 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信臣东路交通驾校 3 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058
9、5329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6 采购范围: 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服务 7 采购 人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8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供应商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要 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潜在供应商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会员注册后潜在供应商请于 2018 年 4月 2日 09 时 00 分 2018 年 4 月 8日 17 时 00 分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 300 元 /份,售后不退,谈判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
10、机构在开标室收取,响应企业须缴纳谈判文件费方可参加谈判。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 商具有 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具有水利部发布的具有蓄水安全鉴定能力的单位。 4.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11、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 ,http:/ 竞争谈判文件 - 6 - 7.参与龙王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0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递交形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的接收: 开户行 :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与两相西路交叉口北 120 米路东 账户: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12、心 账号: 0000 0137 9346 9872 0012 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10 日 17:00 前到账。 转账、汇入指定银行 注:投标人必须以本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注明公司名称和所投项目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汇款单到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大厅 10 号窗口(联系人:乔女士,联系电话: 0377-63803778)换取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到投 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 , 副本叁份。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018 年 4 月 11 日上 午 9:30
13、时(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 开启地点 :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4 服务 周 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16 投标 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17 合同签约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 18 履约担保: 无 19 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按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 格 (2011)534 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
14、2003857 号 文 的 规定 由中标人支付。 2、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竞争谈判文件 - 7 -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 南阳市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 1.2 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 2. 定义 2.1 采购人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 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
15、义务和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谈判供应商:指已按规定获取了该项目的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依法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 。 2.5 公章 指谈判供应商的行政章。 2.6 天(日) 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 2.7 成交人: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 2.8 谈判响应文件:指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所有文件。 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备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3 已按 公告 规
16、定的方式获取了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 与本 采购 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 与本 采购 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除联合体外); ( 4) 为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竞争谈判文件 - 8 -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谈判费用 4.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 ,
17、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 知识产权 5.1 谈判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谈判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谈判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谈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 谈判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6 联合体投标 6.1
18、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同一标包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下投标
19、。 6.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 方均具有约束力。 6.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同一标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竞争谈判文件 - 9 - 二、 谈 判 文 件 7 谈判文件的构成 7.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本次 采购 的要求、谈判程序和合同条件。 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2 除 7.1 条规定的内容外,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
20、变动的内容也属于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7.3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谈判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文本要 求和技术规范等所有事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谈判无效的风险。 8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任何对谈判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应在 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 。未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的疑问,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受。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谈判小组 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 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8.2 对于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采购 期间,供应商可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谈判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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