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浸潭镇完善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清新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清新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20172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粤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清新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系统和内容:(1)党组织运作系统。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驻点联系群众等内容。 (2)自治组织运作系统。设村(社区)概况、组织架构、政策法规、村(社区)建设、村(社区)务公开、村(社区)民自治等内容。 (3)经济组织运作系统。设集体经济、 “三
2、资”管理、财务收支和交易平台及监管系统等内容。二、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完善浸潭镇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组织办、纪委、农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国土所、扶贫办、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村级组织运行系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拿在手上亲自抓。(二)明确职责,严格实施。结合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 -(站)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工作要求和我镇实际,成立以镇委副书记毛师英为组长,镇委委员曾广星、副镇长汤荣星为副组长,镇属各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三)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根据完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和内容的责任清单 ,镇属各部门联系各自区上级部门整理相应资料,根据责任清单,按照内容要求,在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将部门负责数据录入到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四)加强督导,严抓进度。加强村级组织运作信息录入工作督导,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对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录入进度拖沓的进行即时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