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改革【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与公共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预算会计越来越难以满足公共领域的信息需求,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分析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局限性,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权责发生制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经验,对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改革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 【关键词】政府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改革 一、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发展历程 在我国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统收统支的工作由中央全权负责,政府预算会计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而进行的。改革开放以后,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成为了我国的主要体制,先前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改
2、革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预算会计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而根本的变化,原有的预算会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一)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形成 1950 年,我国财政部通过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案 、 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草案 。同年,财政部正式发布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至此,我国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初步形成。 (二)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部于 1983 年,根据当时预算管理的要求,在原来的会计体系基础之上,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最后制定了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 。
3、并在 1988 年,再次做了修改。 通过这两次修改,我国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又有了新的突破,更能全面反映预算会计中的收支问题,更能体现预算的职能,更能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二、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的局限性 (一)不能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 1、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 政府的资产始终是以其初始实际成本计量和反映的,在资产持有期间不确认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可能被高估。在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下,货币的时间价值得不到反映,资产反映的价值不准确。 2、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在收付实现制上,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不确认,形成隐性债务、或有债务,这可能夸大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掩盖当前财
4、政困难,加大政府未来的财政风险。 3、无法进行确认和计量行政运行成本和政府的财务绩效 由于收付实现制,资产占用不实、缺乏成本核算等,政府财务绩效评价不准确。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职工工资账户或直接拨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这就需要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二)不能满足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 1、预算资金计量不准确,分配预算的依据不科学 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预算外资金。而预算外资金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预算外资金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资金也没
5、有计量清楚,例如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被人为的用于调节收支。基本建设投资被反映在预算会计外。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现行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没在统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全貌,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零基预算提供信息,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结果。 3、预算执行结果不准确,不利于正确年终结转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经安排,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如果按照现金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给人为调节财政平衡提供技术缺口,造成财政虚假平衡。 三、我
6、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必然性 现行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组成,是极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既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 为更为全面反映我国政府的实际财务情况,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政府预算会计的改革分步推进尤为迫切。不仅要对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改革,也要对报表进行适当的改革,以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如何进行预算会计改革 (一)明确政府会计体系、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 与西方国家的预算会计相比,我国的预算会计还不够完整,与西方国家的政
7、府会计相比,差距更大,可以说我国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明确政府会计体系,并制定出一套结构科学、内容完整、先后有序、概念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准则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基础。(二)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 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相互补充,尽管研究时分开,但它们是政府会计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 (三)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还没有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我国改革初级阶段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即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对某些
8、特定业务则偏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改革中期随着政府会计体系的完善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规范,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范围,直到最后实行完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四)扩大政府会计核算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为了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应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扩大政府会计核算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例如,可以增加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的核算内容,并提供实际执行与计划、预算比较信息。并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提供大量重要财务信息(如或有负债的说明等) ,以便对政府业绩进行正确的界定和评价。 参考文献: 1李雄飞.OECD 国家权责发生制预算和政府会计改革探析J.企业经济,2003(2):31 2路军伟.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双规制政府会计体系研究D.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论文,2006:81 3梁红霞.新医院会计制度出台对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意义J.财会月刊,2011:17 4徐公伟.谈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协调J.财政研究,2005(3):58 5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理论与准则体系研究M.大连:大连出版社,20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