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江堰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责都江堰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是市卫生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 执业医师法等 6 部法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30 余部行政法规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100 多个部门规章,开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采供血单位、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监督执法。 负责查处违反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依法监督管理
2、公共场所(宾馆、旅店、游泳池、理发店、美容店、歌舞厅、影剧院、网吧、浴足等);2、依法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3、依法监督管理学校卫生等工作;4、依法监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5、依法监督管理职业、放射卫生工作;6、依法监督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7、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8、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都江堰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是市卫生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
3、,其他事业单位 0 个。三、基本情况都江堰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共有编制 28 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事业编制 28 人。在职实有人数 35 人,其中:行政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35 人。离退休 12 人。经人事局批准的聘用人员 0 人。四、收支预算情况2015 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380.92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380.92 万元,上级补助 0 万元。2015 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380.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4.9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36 万元。五、项目支出预算支持的主要方向2015 年项目支出预算 36 万元,支持的主要项目为:(一)安排 6 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抽检。(二)安排 5 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许可证、执法文书制作、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制作。(三)安排 5 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维修。(四)安排 20 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中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