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B015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 地税编码: 金额单位:元 (列至角分 ) 缴费人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缴费银行 缴费账号 注册登记类型 费种 征收品目 结算属期 结算属期 工资总额 可扣减项目 金额 结算属期 缴费基数 结算属期 已申报缴费基数 结算属 期 应补报缴费基数 费率 结算属期 应补缴费额 1 2 3 4 5 6 4-5 7 8=6-7 9 10 8 9 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1.01.01-2011.12.31 失业保险费 企业缴纳 2011.01.01-2011.12.31 工伤保险费 企业单位缴纳 2011.01.01-2011.12.31 生育保险费
2、企业单位缴纳 2011.01.01-2011.12.31 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纳 2011.01.01-2011.12.31 结算属期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缴 费 人 申 明 本单位(公司、个人)所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授 权 人 申 明 我(单位)现授权 为本缴费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此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合同号: 授权人: 年 月 日 代 理 人 申 明 本申报表是按照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填报,我确认其真实、合法。 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税 务机关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3、日 备注: 财务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 1、本表第 4列“ 结算属期工资总额” ,按 工资总额结算 的,按结算属期内“应付工资”借方汇总数填写; 按营业收入 结算的, 除建筑业工伤保险外按行业工资含量计算后填写(营业收入 行业工资含量) ,建筑业工伤保险仍按工资总额结算。 2、 本表第 5列“ 可扣减项目金额 ” 按附表中对应项目填写。 3、本表第 7 列“ 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 按结算属期实际已经申报的缴费基数汇总数填写。 备注: 1、 2011年度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四费 最低申报比例 : 建筑业、海洋货物运输行业、物业管理行业、 船舶外包工
4、程劳务企业 为 15%;水产品加工、纺织、服装行业为 20%;其他行业为 30%。 2、工伤保险全覆盖,行业 最低申报比例为 100%。 3、 行业工资含量: 建筑企业为 5%,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为 25%。 SB015-1 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 地税编码: 金额单位:元 (列至角分 ) 缴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电话 缴费银行 缴费账号 登记注册类型 费种 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征收品目 基本医疗保险费 企业缴纳 企业单位缴纳 企业单位缴纳 企业缴纳 费率 结算属期 2011.01.01- 2011.12.31 2011.01.01-
5、2011.12.31 2011.01.01- 2011.12.31 2011.01.01- 2011.12.31 2011.01.01- 2011.12.31 调增项目 应计未计工资 下属单位汇总缴纳 人员工资 其他调增 小计 调减项目 市内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参加机关事业保险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外方人员工资 参加省级统筹人员 工资 其他调减 *基数调整 小计 可扣减项目金额 填表说明: 1、本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与主表同时报送; 2、按“工资总额”结算企业: 1)当 工资总额 +调增小计调减各项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 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 =工资总额 +调
6、增小计调减各项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当 工资总额 +调增小计调减各项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 =工资总额 +调增小计调减各项 ( 1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 3、 按“营业收入”结算企业: 1)当工资总额(工资含量)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 工资总额(工资含量)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当工资总额(工资含量)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基数调整列 工资总额(工资含量) ( 1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 4、未参保企业“ 年度累计 职工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 0。 5、 计算工伤保险费时, 行业最低申报比例 统一按 100%计。 6、 可扣减项目金额 =调减项目小计 -调增项目小计, 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时按差额负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