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基层检察机关信访难点的思考摘 要 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是民意民愿通达的窗口,是检察机关为群众提供的反映诉求、建言献策、解决问题的有效渠道,也是检察机关体察民情、改进检察工作的有效平台。近年来,检察信访工作面临着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成因复杂化的新情况,非正常访多发,影响了检察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当前,在复杂的经济社会环境中亟需探索和建立高效、科学有序的基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稳定机制,规范群众信访行为。本文对当前基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构建基层检察机关信访稳定机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 基层检察机关 信访难点 稳定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1009-0592(2013)06-162-02 一、当前检察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信访案件更趋多样和复杂,主要体现在: (一)信访事项涉及体制改革 在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难有万全之策。 (二)信访内容涉及基层经济行为 主要表现为,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增多,2有关收支账目及安置赔偿的政策不够透明公开,失地农民得不到补偿,诱发群众信访增多。主要表现在未按国家政策进行补偿、部分补偿费没有及时发放到位,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信访内容涉及党纪政纪
3、主要表现为,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正、方法不当、自身不廉、处事不公,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及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引发一些群众信访。此外,部分因信访群众对相关司法部门的处理不服,造成涉法涉诉信访。 二、当前检察信访工作难点 (一)缠访缠诉比较突出 信访人到检察机关反映的问题有的归检察机关管辖,有的不归检察机关管辖,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终结办法规定,属于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案件,经依法处理、解释疏导,信访人仍缠访缠诉的信访案件,符合终结条件的,可以提出终结意见。但从实践来看,信访人只要对基层检察院处理的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不认可,就会无休止的纠缠。有的信访人每周来访,到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讨说法,达不到目的后
4、将接待人员作为情绪宣泄对象;有的信访人要求约见侦监处、公诉处、反贪局等业务部门承办人打听案情,不断追问案件办理进度;有的信访人在受到被举报人语言相激后导致矛盾升级,同时产生对司法机关办案部门不信任感,到基层检察院频频来访,甚至要求案件承办人表态、承诺;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立案等决定后,往往采取语言威胁、动辄上访等行为表达不满情绪。如裴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被3害人孔某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多次来访。 (二)信访问题矛盾尖锐 基层检察机关受理的信访问题主要来自人民内部矛盾,大部分信访人信访动机具有多种目的,他们就其信访事项不断向检察机关施压,不仅仅是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更有
5、通过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将矛盾冲突的另一方绳之于法,使自身在利益冲突中处于更为有利位置。如,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前后举报增多,有的举报人在举报村干部涉嫌经济犯罪的同时,甚至要求检察机关立案后通过相关程序取消被举报人竞选村干部的资格,原任村干部与现任村干部互相举报的现象也在不断发生。村内财务不公开,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侵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互相交错,息诉罢访难度大。 (三)闹访事件时有发生 在社会矛盾凸现期,检察院控申接待窗口时常面临一些突发事项和群体事件,仅仅依靠少数接待人员,既要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又要维持信访接待秩序,往往是应接不暇。尤其是对于一些故意搅乱接待秩序、无故滞留接待现场、蓄意刁难接待
6、人员、有意引发群众围观的现象,由于人力不足、出于窗口形象等,接待干部无法批评训诫,更不能采取强硬措施,往往只能以劝解式的警告、克制式的态度或者有限的行动来维持现场秩序,实际效果不佳。而滋事人员甚至认为接待干部谨慎采取措施是一种软弱的表现,部分人员便更加肆无忌惮,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检察机关形象。部分缠访缠诉案件的信访人在其信访事项没有得到解决后,通过极端方式表达诉求,意图扩大影响,施加压力,扰乱了检察机4关正常办公秩序,主要方式有:(1)留置不回。有的信访人态度蛮横,拒绝听取接待人员劝导,整夜留置在接待大厅不回,2012 年至今,共有3 件信访案件的信访人 4 次整夜留宿在接待大厅,行为趋于极端
7、。 (2)围堵大门。如,原鼓楼商场职工王某等 50 余名职工、河南寨镇某村何某等人、西田各庄镇某村张某等人因对检察机关作出决定或答复意见不满,以围堵院大门的方式作为筹码施压。 (3)冲击办公场所。如,巨各庄镇赵某、溪翁庄镇祝某、高岭镇李某因信访事项未得到支持,多次纠缠谩骂接待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滞留接待大厅等行为进行闹访。 三、原因分析 (一)有关部门调处责任落实不到位 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时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这就存在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使得群众只好四处上访信访;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存在责任主体模糊,责任界限不清,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现象。 (二)部分群众对管辖分工不了解,认识上
8、存在误区 突出表现为四种错误认识:(1)信“闹”不信“理” 。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要不停地闹,不停地缠,才能引起重视,就会得到解决。 (2)信“多”不信“少” 。认为只要上访次数越多、上访人数越多造成的影响就会越大,对基层检察机关压力就大,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 (3)信“上”不信“下” 。总认为院领导级别高,答复的结论更具权威性,错误认为只有院领导接待,自己的问题才能得到重视,而接待部门在欺骗群众。 (4)信“访”不信“法” 。有的信访问题本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上访人却坚持走上访之路,认为通过信访5途径,采取闹访手段解决问题更快也更好。于是,少数群众当眼前利益一时
9、未得到解决就不断缠访、闹访。 (三)信访成本低 信访的低成本是群众维权的首选途径的重要原因。来访只花几元或十几元的车费,相对而言上诉讼费用成本则较高,使得部分本来应该由司法机关来解决的案件也希望通过信访的途径来解决。 四、对策和建议 有效解决少数群众缠访闹访,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将有效预防和打击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故意闹访,扰乱检察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大矛盾化解调处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缠访闹访问题的产生。确保基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健康发展,推进地区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强化并落实领导责任机制是构建基层信访稳定机制、做好基
10、层信访工作的有力保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一件涉检信访积案,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定期听取汇报并分析信访形势,结合社会现状指导并解决问题。以上级机关交办的挂账案件为重点,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综合采取多种化解办法,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对于能即使解决的需要确定解决时限,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明确原因的同时做好安抚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化解各类矛盾的工作机制 6公、检、法机关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在不同诉讼阶段,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定期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对策,化解不同诉讼阶段的各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信访联络、线索转办跟踪、息诉联络协调等相关机制,共同做好来访群众的息访工作。 (三)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强化释法说理效果 加大举报线索查办力度,增强案件查处工作的透明度,对信访事项所涉及的本院受理的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依法作出公正处理,做到以查促息,平息来访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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