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美国联邦制的发展演变对我国的启示摘 要 1789 年,美国宪法确立了联邦制。美国联邦制先由“二元联邦制”发展到“合作联邦制” ,最后演变为“新联邦主义” 。在与州的权力角逐过程中,联邦权力呈现出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并出现集权化的趋势。美国联邦制的历史演变过程为我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我们应把握中国的现实情况,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同时循序渐进地推进地方分权,设立特定的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机构,从而建立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关键词 联邦制 单一制 中央 地方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36-02 1
2、789 年美国宪法诞生,正式确立了联邦制,划分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范围。在为美国宪法辩护的著作联邦党人文集中,联邦党人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详细阐述了联邦制的优势,并在第 45 篇和第46 篇中论证了联邦权力不会对州政府的权力构成威胁,州政府有足够的权力来与联邦政府相抗衡。因为“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而且有明确的规定” ,州政府则保留了“同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以及州的治安、改良和繁荣等方面有关的一切权力” ,州政府在人民中间有更大的影响力,所以,州侵犯联邦权力的可能性更大。但在随后二百多年的实践中,联邦制已经和当初联邦党人的设计有了很大的区别,联邦政2府与州政府经过多次调整,二者
3、之间呈现出各种不同的权力表现形式。 一、美国联邦制的历史演进过程 (一)二元联邦制 自 1789 年美国宪法诞生至 20 世纪 30 年代第一次世界经济危机期间,联邦制的发展模式被概括为“二元联邦制” 。 “二元联邦制”是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自在宪法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权力,互不干涉。联邦和州政府在其各自的管辖范围内享有至高的地位,对方无权干涉。按照这种模式,联邦政府在国防、外交、货币以及州际贸易等方面拥有管辖权;州政府则在大部分国内事务上享有管辖权,包括教育、卫生、刑事司法等各个方面。 (二)合作联邦制 合作联邦制是指从 20 世纪 30 年代至 70 年代,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履行其特定职能
4、时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关系模式。在此期间,各项权力向联邦政府集中,但是联邦政府权力的集中又是在各级政府的相互合作中产生的。 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全国性问题的增多使联邦权力的扩张成为必然。在美国,经济危机的爆发造成了各种全国性的社会问题,而各个州并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这种情势下,联邦政府不得不出面来干预、解决经济复苏的问题。 为了恢复经济,罗斯福上台后开始实行“新政” 。在“新政”的实施过程中,联邦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干预措施,使其变为了具有全面职能的政府。最初,联邦权力的扩大被视为不合法的。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31937 年 3 月改变了反对新政的立场,在一系列重要的判决中支持了联邦政
5、府的新政政策,对联邦州际商业权做出了从宽解释,使联邦政府的管辖权得以扩展到金融、交通、运输、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 (三)新联邦主义 “新联邦主义”是指为了制止联邦权力日益集中的趋势,从而使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恢复平衡的国家结构形式。为了改善联邦和州之间的权力失衡现象,美国总统尼克松以及之后的里根、小布什都主张缩小联邦政府的权限,相应扩大州政府的权限,虽然具体政策不一样,但方向都是相同的,即联邦缩权。 二、美国联邦制演进过程的特征 (一)联邦权力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 从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关系演进历程和从联邦政府权力的确定到与州权的对峙再到最后的扩张来看,联邦政府的权力主要呈现出由
6、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趋势。联邦政府的权力较之宪法制定的时候有了根本性的扩张,而州政府的权力则由强到弱。与此同时,联邦权力的扩张是逐步进行的。从联邦制的确立到联邦权力的扩展再到联邦缩权,都是由联邦政府根据社会管理的需要稳步推行的。 (二)州权仍然有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 虽然联邦政府的权力虽然有了突破性的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州政府权力的绝对削弱。联邦政府权力的不断扩张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应对各种新问题的出现。尽管现在联邦权力相对于州权处于明显的优势,但联邦制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从宪法上来看,美国宪法修4正案并没有对联邦制进行修改,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本质上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互不隶属的政府。联邦
7、政府也认为州政府在社会管理的很多方面更具有优势。 (三)最高法院充当了联邦与州的关系的调节器 在美国,宪法的地位是在联邦与州之上的,即所谓的“宪法至上”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必须在宪法的授权范围内活动,一切超越权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所以,联邦政府的权威是建立在遵守和维护宪法之上的,而不是政府级别的高低。在司法审查制度下,联邦与州之间的权限纠纷由联邦最高法院来裁决。这是一种理性的、和平的权力纷争解决机制,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各个权力主体不是通过暴力和武力来解决纠纷(除了像南北战争那样不可调和的矛盾) ,从而避免了强力调整之下矛盾的激化,使得联邦与州之间的冲突纠纷有了一个较好的解决途径。 三、美国
8、联邦制的发展演变对我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启示 (一)深入认识当代中国的现实 制度的选择在于解决现实问题。单一制和联邦制其实仅仅只是解决国家结构形式问题的两个工具而已。因此,选择哪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取决于它能否合理有效地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我国虽然是单一制国家,但是却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香港和澳门地区实行“一国两制” ,让它们行使高度的自治权。我国之所以形成这样独特的国家的结构形式,是考虑到了历史、区域、政治、国防、民族等一系列的因素。所以,一个国家,到底是选择联邦制还是单一制,与国土面积、经济、民族、宗教、历史等多种因素有关,不能只考虑其中某一个因素,5要综合考虑。 (二)
9、坚持强化中央的权威 纵观美国的历史,我们发现,美国联邦政府权力扩张的过程,也是美国国力逐渐增强的过程。不可否认,随着联邦政府权力的日益扩大,美国逐渐成长为世界强国。可以说,在州权至上思想流行的美国,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美国很难形成一个统一、强盛的国家。 当前,在我国,无论是从保持政治稳定的角度,还是从巩固发展市场经济出发,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保障。对于全局性的事务,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微观理性的行为导致宏观不理性的恶果出现,必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权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改善宏观发展环境,实现国家全面、均衡发展的保证,如房价调控、统计失真等。因此,强化中央调控力度也成为当前中央政
10、府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三)地方分权必须循序渐进 其实,维护和加强中央权威与地方分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为了解决好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使国家的纵向权力能有序、有效地运行。我国是一个地域宽广和人口众多的大国,中央不可能包办所有事,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在处理分权问题时,我们应坚持两个原则。首先,维护中央权威是首要的。在放权的过程中不能损害中央的权威。当维护中央权威和调动地方积极性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谨慎权衡利弊得失,不能为了发挥地方积极性而损害中央权威。其次,分权应循序渐进。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模式涉及到政治、法律、体制等一系列问题,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必须小心谨慎前
11、行,因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种矛盾。因此,地方分权须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 6(四)建立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特定机关 在美国,普通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是深入人心的,联邦最高法院在普通民众中更是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的政治制度、联邦制的存废和发展都取决于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宪法解释权,让宪法有了生命力,也促进了“宪法至上”主义的确立。同时,这也说明了为何美国联邦制会一直稳定的向前调整性发展:就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发生权限冲突纠纷时,不是单纯地利用上下级之间的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来解决,而是让司法程序介入。这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限争议是一
12、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由哪个具体机关处理裁决需要慎重考虑。美国采取的办法是让司法解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宪法解释,成为联邦制强有力的守护者。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让司法机关解决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还存在很大的困难。因为在我国,法院并没有独立的地位,审判时也会受到各方因素的左右。所以,由哪个特定机构来处理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冲突仍是一个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但无论如何,运用司法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纠纷仍然是大势所趋,司法应该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调整上有所作为。 注释: 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第 45 篇.商务印书馆.1980.238. 参考文献: 1王联合.美国新保守主义:思想沿革与外交影响.上海:辞书出版7社.2008. 2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中国社会科学.2004(2). 3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詹国文.美国联邦与州关系的历史演变及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09(9). 5谭融,于家琦.美国联邦制的发展沿革.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2(6). 6周振超.单一制国家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模式及启示.广西社会科学.2006(10). 7郑贤君.地方制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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