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摘要】: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既是维护社会安定的手段,也是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本文就针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提出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不公平现象;建议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自从 1978 年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仍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仍有许多社会问题有待解决,所以在发展中我们既要重视“发展” ,也要兼顾“公平” 。住房保障制度就是政府保障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权利,而实现
2、社会的“公平”而出台的政策,但在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的现象。住房保障制度及在我国的现状 住房保障的基本含义,是指由政府承担起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责任,以保证所有社会成员“住有所居” 。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显然也应该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满足其基本住房需要,这同时就意味着政府为解决社会成员住房困难问题而使用的各种财税政策及方式,都具有住房保障的性质。因此,对于住房保障的定义,除了强调政府的直接2作用外,还应该将政府通过对市场的适度干预,利用各种间接手段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政策措施都纳入进来。也就是说,所谓住房保障,是指为了满足居民对住房的基本需要,由政府通
3、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面向所有社会成员而提供的一种多形式、多层次和多渠道的保障制度。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这四个方面都是由政府用以财政补贴为主的公共资源帮助那些无力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的中低收入群体,来保障居民居住的基本问题。这是一个文明社会起码的目标,也是我国政府关注民生的表现。 我们要注意其中的两个方面:第一,我们不能把住房保障制度看做政府的一种施舍,在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时应该努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是忍气吞声。保障房确实是政府出资建立的,然而政府的资金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群众以纳税等方式的支出,本质上是群众之间的相互救济,要反映社会大众的意志
4、,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的权益。第二,保障房供给制度的定位就是那些确实无法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的低收入的群体,而不属于这一群体的人应该被严格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住房保障制度的目的是雪中送碳,而不是锦上添花。若不能做到这点,就会损害广大民众的利益,伤害民众的感情。因此,保障房的建设以及供给具有限定的标准,这种限定性表现在受益群体的特定性、住房建设面积的限制性和售价租金的限定上。 二、保障房制度中“不公平”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政策制定方面 3保障对象的界定标准不完善 我国保障房制度的目标群体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家庭收入标准和户籍门槛,而“不公平”现象大多由于家庭收入标准的界定不够完善而产生。我国家庭收入标准通
5、常设定一个补助收入的上限,只有收入低于这个补助收入上限的家庭才有资格享有保障房。这个上限标准一般是以当地政府规定的低保线为基准并按一定比例设定。这种低于补助收入上限享受保障房的政策制定就使一些理应享受住房福利的人群一开始就排除在外。例如,补助收入上限标准将收入刚刚超过低保线但又不具备购买或租赁商品房实力的人排除在保障房制度之外,形成了“能买的不让买,让买的买不起”的尴尬局面。此外,家庭收入审核标准的不完善把一些名义收入低,但拥有大量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的群体纳入保障对象,直接造成了保障房保富人的现象。 保障房的用房政策缺少约束 我国现在从政府获得保障房同商品房一样,在房屋的交易市场上没有任何约
6、束。加上近几年来房地产泡沫严重,房价上涨,投机活动频繁,使得一些中高收入阶层起了投机的念头,想方设法得到保障房,从而获得投机收益。 政府缺少惩治非法获得保障房的规定 从保障房制度出台以后, “不公平”现象比比皆是,其中也不乏被曝光的例子。然而政府未对这种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治,从而滋长了中高收入者的投机情绪。 在政策实施方面 4(1)尽管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和目标受众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地方政府在操作执行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住房面积失控、申请者条件审核标准不完善以及保障房配置设施不全等问题。使得政策执行上的“暗箱操作”和“缺斤少两”现象大量存在。 (2)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有些保障房制度的目标群体
7、在申报时属于保障房供给的目标群体后,但是几年后由于政府和自身的共同努力使其脱离了低保线。但其仍享有保障房,而那些收入没有到达低保线的群众却没有保障房。这样就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保障房制度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改革对政府政绩的考察方式。目前在我国政府政绩的考察基本上是以 GDP 为基础的考核制度,这样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而将本应该用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土地用于商业用途,这样直接导致了保障房制度实施时产生的地段、面积、供给对象不合理的情况。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议 1、全面界定保障房供给对象和保障标准 综合收入、可支配收入及家庭需求结构等指标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保障标准。不同人口的
8、家庭,家庭人口的性别年龄比例都应该作为影响因素来考虑。同时,要对家庭的真正收入进行调查,一旦发现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不但不应该予以保障更应该进行惩罚。 2、明确各级政府保障房供给的职责,加强立法 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需要有效的法律支持。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以支持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建议优先考虑出5台住房保障条例 ,从立法上规定住房保障的对象、标准、水平、保障资金的来源、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等。3、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1)要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存款额。针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低的问题,我们必须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存缴比例,以更好的满足公积金的使用。对于
9、高收入群体,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制定灵活的缴交比例来提高缴存额。 (2)提高公积金的互助性。公积金应对缴存比例低、缴存基数小、缴存数额少但又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扩大贷款范围,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限额,使公积金更好的发挥中低收入居民的购房支持作用。 (3)要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和监督体系。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住房公积金外部审计制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 4、避免永久的福利享受,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要尽快完善保障房的“退出机制” ,建立享用保障房人的收入跟踪监测制度,设定退出条件,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违法处罚
10、力度,完善公示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住房群体的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购房人一旦超过了这个群体,变成了有实力的人,那就要把这个房子让给更需要的低收入群体去居住。 5、建立健全的监督反馈政策,保证政策公开透明 6我们的住房保障制度缺少的不是惩罚条款而是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在利益相关者间的相互袒护下,不能使所有条款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了一纸空文。所以一定要保证政策公开性,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价格居高不下,远远超出了一般家庭能承受的范围。而住宅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住房保障制度成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发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减少甚至消除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人利益,真正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王宇.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评析J.东北财经大学.2007 【2】黄波.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魅力中国.2011(2) 【3】张泓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讨论J.2000(11) 【4】鲍星华.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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