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与对策一、全区环境保护的现状 2012 年,全区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着力在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国、全区环保大会精神得到切实落实 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是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战略思想,为“十二五”时期环保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大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第六次全区环保大会,配套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内党发
2、20128 号) ,使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更加强化,指导思想更加明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去年 4 月 16 日,环保部与自治区政府签署部区合作协议,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经济政策以及环保能力建设 6 个方面给予我区政策支持。目前,总量控制分类指导政策课题研究工作全面启动,畜禽养殖总量减排研究课题已形成成果,火电企业减排核算专题研究有序推进;我区历史上形成的重大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乌斯太热电厂等 7 个项目进入审批阶段;“先行先试” 、环境综合整治、能力建设等各项政策措施正在积极落实。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2家和自治区环
3、保大会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保重点工作取得明显突破。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经环保部核定,2012 年我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 2011 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 3.82%,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 2.61%;氨氮下降2.2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 1.95%;二氧化硫下降 1.73%;氮氧化物下降 0.20%,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结果为79.69 分,在全国 31 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二位。减排工作出现拐点,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是减排机制日益完善。王玉明副主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农业源畜禽养殖业、城镇污水
4、处理厂、机动车减排的部门分工责任,我厅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上述三个行业减排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减排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深化。建立了环境监测、在线监控、环境执法与总量减排的协同配合机制,环境监测、监控数据质量及应用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支撑了环境执法及管理减排。 二是减排项目强力推进。自治区本级投入 2.5 亿元资金,组织实施了 791 项重点减排工程,其中大气减排项目 283 项,水减排项目 508 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火电企业脱硫脱硝管理工作的通知 ,对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脱硝改造时间和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全年共拆除湿法脱硫电厂 15 台总装机 529 万千瓦机组的烟
5、道旁路,20 台燃煤机组实施了脱硝工程建设,其中 10 台机组 468 万千瓦装机投入运行;新建污水处理厂 22 个,新增处理能力 18 万吨/日;建3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 266 个。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 39 个减排项目经调整全部建设完成。 三是减排督查成效明显。建立了厅领导减排工作分片包点责任制,并实施常态化管理。自去年 10 月开始,分区域、战线、行业开展了“百日减排专项督查行动” ,有效解决了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减排项目进展缓慢、农业源减排不力、减排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得到环保部的高度认可。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约谈了 3 个盟市和 3 家企业,依法扣除弄虚作假、超标排放
6、燃煤电厂的脱硫电价,并给予高限处罚。通过开展减排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减排的“倒逼”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减排项目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环保工作的第一要务,从环评审批、总量控制、优化服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提升了环保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治区“十二五”战略环评已通过环保部专家组审查。加大了“沿黄沿线”29 个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审查力度,入园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 95%。通过编制后评价报告,完善了部分列入“双百亿”工程“未批先建”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有效解决。在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提出
7、铅酸蓄电池、发酵等行业的产业布局优化意见、环境准入政策及污染治理要求。 切实发挥“保增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将原属自治区审批的 19 个行业、130 个类别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或委托盟市4审批,约占项目总数的 45%。下调排污权交易价格,化学需氧量、氨氮交易价格在原有基础上分别下调一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调三分之二,交易费用由一次征收 5 年改为按年征收。积极支持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全区 19 家稀土企业通过环保核查并进行公告,其中涉及稀土出口配额的企业 6 家。 规范项目审批管理。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规定等 5 个规范性文件,简化了项目环评及竣工验收审查程序
8、,优化了审批流程。全年共协调环保部批复我区重大项目环评 12 项,总投资 852 亿元;自治区本级批复项目环评 274 项,总投资 2568 亿元;审查规划环评 19项;完成试生产审查 95 项、竣工环保验收 142 项。 (四)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不断改善 坚持环保为民的根本宗旨,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保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水、大气、重金属和农村牧区等污染防治工作。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签订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列入重点流域“十二五”规划的 183 个项目,已完成 21 个,在建 54 个,完成投资 29.8 亿元。启动全区城镇
9、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区 406 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划分,15 个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上年提高 9.6 个百分点,地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全部达标。 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深化。按计划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一期建设任务,呼和浩特市 8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于去年 12 月 27 日起正式发布 PM2.5、臭5氧等指标监测信息。完成了 2011 年全区“城考”工作,呼和浩特市“创模”工作通过环保部现场验收,鄂尔多斯、包头和牙克石市“创模”工作有序推进。2012 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评价为二级良好,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 345.5 天,比上年增加 3.5
10、 天。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扎实有效。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 2012 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实施的 26 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2 个项目完成验收,8 个落后产能项目已全部淘汰。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和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开展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提标改造和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1 家涉重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加大组织协调和资金扶持力度,全区 39.26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全部处置完毕。 农村及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争取“以奖促治”资金 2500 万元,加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一批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
11、建设和管理,启动了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与评价工作。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1 个市县旗(含 1 个地级市)开展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4 个乡镇年内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 (五)环境法制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环境立法和制度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于 2012 年 8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进入立法程序。制定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 3 个规范性文件,对符合条件的 37 家环境监理6机构颁发了监理机构证书。强化项目公示、公告、受理、审批及验收等信息公开,建立了重点项目公开听证制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逐
12、步完善。 加大环境执法和处罚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污染减排、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发酵企业等专项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 83 家,全部结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143 枚废放射源得到安全收贮。对托克托县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开展重点督查督办,有效解决了当地的环境问题。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1197 件,处罚金额 3318.5 万元。 强化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全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登记受理4161 件,其中自治区本级受理 1024 件,登记督办 105 件,已办结 102 件
13、,办结率为 97.1%。成立自治区环境应急中心,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 年,全区共发生 10 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基础能力和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全年共争取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 48979 万元,征收排污费 12.7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征收 3.54 亿元,追缴欠费 0.67 亿元。投入 1.28亿元资金,对 3 个盟市、41 个旗县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了补助,全区累计 55 个环境监测站、69 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验收。环保物联网监控平台全面应用,408 家企业 1133 个污染源纳入自动监控范
14、围,39 家 30 万千瓦以上电厂共 101 台机组纳入工况监控。厅内网公文管7理系统和手机移动公文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筹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机构队伍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新增机构 42 个,新增人员编制 110 名,培训各类人员约 9000 人次,厅本级选拔任用和调整了 32 名处级干部,得到全系统的一致认可。积极开展环保宣教和“绿色创建”活动,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稿件 1600 余篇,自治区级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分别达到 33 个、236 所、51 个。扎实推进环境科研工作,完成科研课题 6 项、环保规划 8
15、项。全年共 7 项工作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先进荣誉,26 人受到通报表彰。 不断深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区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进一步寻找差距、创新思路、提升能力,有力推动了环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及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有机结合,机关党建切实加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全区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环境保护正处于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
16、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我区长期积累的环保欠账和新的环境问题呈现相互叠加、集中显现的态势,环保工作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不容忽视、任务更加艰巨、压力持续加大。主要是:8部分地区对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认识不到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滞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压力持续加大;重金属减排的基数小、新增量大,涉重行业发展与完成重金属考核任务的矛盾突出;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问题屡禁不止,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环境监测、执法力量与环境管理任务不相适应,弄虚作假、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村面源污染
17、防治缺乏项目和资金支持,农村环境保护亟待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在发展中逐步解决。 三 、今后全区环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这是我们党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积极回应。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全区环保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眼光、战略思维和战略手段,积极探索实践环保新道路与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
18、,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一)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加快环境管理转型 要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环境管理的首要任务和考核评价环保工作的重要标准,适应人民群众从过去要温饱到现在要环保的重大观念转变,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空气、水、土壤三大要素为重点,推动环境管理从污染控制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9向转变。 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必须从基础工作抓起。厅党组决定将今年确定为全区“环境管理基础建设年” ,通过探索建立“点、区、线、面”网格化管理模式,着力解决环境管理情况不明、底数不清、衔接不畅、协作不力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区环保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
19、水平。所谓“点、区、线、面”网格化管理,初步设想是以企业为“点” ,以工业园区或产业集中区为“区” ,以行业为“线” ,以行政区域为“面” ,在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地域、行业及污染源类型,细化管理单元,建立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管理新模式。旨在通过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在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实现环境执法全覆盖,环境监管无盲点,使环保工作由过去被动应对问题向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转变。这项工作涉及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也比较复杂,我们将作
20、为一个课题进行专门研究论证,制定具体方案后印发全区实施。 (二)推进重点领域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地要把今年作为“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攻坚年,继续加大领导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六厂(场)一车” (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等重点领域的减排工作。 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方面,今年要做好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0分类管理和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两项重点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超过 60%的,应确保稳定运行,逐步增加污水处理量;在 50%-60%之间的,要通过扩大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低于 50%的,要在现有负荷
21、下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同时,各地要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中水回用率;切实加强运行监管,不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和减排能力。要强化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建设,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将每年安排 7000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我厅每年安排 2000 万元资金,配套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建设。力争到 2015 年,全区 5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设施。 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方面,重点推进电力、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要加快拆除湿法脱硫火电机组烟道旁路,开展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三自动”改造或尾部增湿改造,并对无法满足设计煤种的脱硫机组实施增容改造。按照减排年度计划要求,加快火电、水泥行业的脱硝工程建设和未安装脱硫设施的钢铁企业脱硫进程,强化已建脱硫脱硝机组的运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减排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加快监控平台建设,严格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及环保检验标志核发管理,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环保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要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政策。 需要强调的是,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4 号文件转发了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从今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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