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单位领导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的驱动而故意弄虚作假 1、企业领导人及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单位负责人不懂法,也不学习法律知识,无视国家法律的存在,从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出发,指使甚至强令财会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假账,编制假报表;有的则不顾会计人员的反对,强行办理违法违纪的财务收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夸大业绩,制造政绩,骗取荣誉和绩效工资奖金。企业主管部门和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为夸大业绩,制造政绩,下达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企业领导人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从个人利益出发,授意、指使、强迫会计人员真账假作,假账真
2、作,人为的调节会计信息,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骗取荣誉,骗取绩效工资奖金。 (二)企业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 企业的财产物资缺乏必要的管理和严格的控制,甚至有账无物,或是有物无账,账实不符。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往来账目长期不清,造成大量呆账坏账;投资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大量资产流失。部分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当,造成报表反映的财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还有一些企业不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不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一些已经减值的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造成虚增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导致会计2信息失真,不能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三)内外监督部门监管不力 1、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不力。一些单位的审计监督部门形同虚设,
3、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会计监督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能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不敢暴露企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实质问题,最终导致虚假会计信息产生。 2、外部审计的监督不力。此主要表现为: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监管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严格监管机制,不少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低下、法律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比较薄弱,不能很好的执行独立审计的职责,甚至伙同企业联合造假。 (四)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差 1、会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较低。由于会计人员本身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较低,加之企业对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也不够重视,造成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吸纳,掌握、运用水平较低,致使其发生操作性、原理性错误的
4、概率增加。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较低。一些会计人员不能坚持原则,甚至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伙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丧失了最起码的法律观念,败坏了会计职业道德,成为失真会计信息的主要制造者。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及加强外部监督 1、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制。首先要建立内部会计制度。建立内部3会计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企业建立内部会计制度就是在遵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设置合理的会计工作岗位,制定每个会计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使得各个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做到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账,建立完善的账务处理程序。 2、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督体制。大力发展注册会
5、计师的审计事业,吸收政策性强,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精并且职业道德高的财务人员以及审计人员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性。全面推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签证制度,凡未经审计签证的会计报表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监督,促使注册会计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确注册会计师会计信息见证的法律责任,对不负责任或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技能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1、抓好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执业后续教育。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会计人员是经济信息的加工者,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
6、到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要持续不断的开展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符合经济发展形势的会计理论,同时结合国家相关会计新准则、新规定,使财会工作由核算型转向管理型,促使会计人员素质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2、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牢固树立起“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业诚信理念。推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诚信至上”4的风气。会计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不仅可以消除技术性原因造成的非故意会计信息失真,而且也可以使故意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有所减少。 (三)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主体法律
7、的完善 1、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首先,加大会计法的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扭转目前会计秩序混乱的局面;完善刑法 ,对涉及到会计问题的经济犯罪作出相应的规定,并把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作为一种犯罪加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采用犯罪行为说,不管结果是否发生,只要有行为产生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应制定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法来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治理会计信息的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弥补会计法的不足。 2、确认会计信息失真法律主体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加新的法律成分,对会计信息失真法律主体加大处罚力度。著名学者波斯纳提出,通过法律手段监管的有效性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严厉性和发现概率,总体而言,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监管的法律手段还不够严厉。美国新近通过的公司责任法案将违规首席执行官的处罚增加到1020 年的刑期和 100500 万美元的罚款,韩国商法第 626 条对不真实报告罪的处罚是 5 年以下徒刑或 1500 万韩元的罚金,相比之下,我国对责任主体的处罚就算不了什么了,从而使责任人产生侥幸心理。 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很大的。正因如此,我们应该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不是哪几个人、哪几个单位就能解决的,它需要我们社会的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5国的会计工作才能步入正轨,我国的经济建设秩序才会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