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解,读,杨章宏 宕昌县CDC 2017年5月,要 点,010203,概述部门机构、职责疫苗使用管理,04,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要 点,05,06,07,08,09,10,1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资料管理,接种率监测,实验室管理,督导、考核与评价,概述,01,2017/2/8,2017/2/8,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历史沿革, 1987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1998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2005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016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修改后第一章
2、 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第三章 冷链系统管理第四章 预防接种服务第五章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第六章 接种率监测第七章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第八章 实验室管理第九章 资料管理第十章 督导、考核与评价无附件一 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附件二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附件三 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附件四 名词释义,修改前未修改未修改未修改未修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的处理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未修改资料管理督导、考核与评价实验室管理第十一章 附录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
3、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2017/2/8附件五,缩略语,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目录,部门机构、职责,02,2017/2/8,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一些新的文件、技术方案、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等进行了调整, 部分文字和概念修改 县CDC 、乡镇卫生院、接种单位,疫苗使用管理,03,2017/2/8,疫苗分类,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
4、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2017/2/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常规接种的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卡介苗(BCG)、, 脊髓灰质炎(脊灰)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IPV)、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 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
5、,HepA-I)、,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乙脑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I)、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MP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V-AC)。, 删除:麻腮疫苗,2017/2/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重点人群接种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的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出血,热疫苗,EHF);, 发生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时,对重点人群应急接种的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炭疽疫苗,Anth), 钩端螺旋体疫苗(钩体疫苗,Lep)。,2017/2/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6、,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辖区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接种的疫苗种类或剂次,疫苗的使用原则依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并报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疫苗,在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疫苗的使用原则依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2017/2/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对象、接种剂次及间隔、起始月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和剂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免疫程序执行。,2017/2/8,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
7、程序表(2016年版),疫苗种类,年(月)龄,名称,缩写,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8月,9月 18月 2岁,3岁,4岁,5岁,6岁,乙肝疫苗,HepB,1,2,3,1,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BCGIPV,1,脊灰减毒活疫苗,OPV,2,3,4,百白破疫苗,DTaP,1,2,3,4,5,1,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DTMRMMR,2,1,2,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JE-LMPSV-A,1,2,1,2,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MPSV-ACHepA-L,1,1、2,4,乙脑灭活疫苗1甲肝灭活疫苗,JE-IHepA-I,1,32,2017/2/8,一般原
8、则(一)起始免疫年(月)龄: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相应剂次的接种: 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卡介苗:3月龄完成。 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麻腮风、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
9、完成。 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2017/2/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未完成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儿童补种原则:,1未曾接种:按照各种疫苗具体补种原则规定的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2未完成剂次: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3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 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42007年国家
10、扩大免疫规划后按照各种疫苗具体的补种原则部分进行。,2017/2/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3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种。,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建议, 国家
11、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2017/2/8,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建议 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 (1)HIV感染儿童; (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 (3)HIV未感染儿童。 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 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标准(WS 293-2008),无症状,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
12、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疫苗,HIV未感染儿童,HIV感染儿童有症状或 无症状和有免疫抑制 无免疫抑制,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有症状或有免疫抑制,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暂缓接种,暂缓接种,乙脑灭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2017/2/8,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 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201
13、7/2/8,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乙肝疫苗,HepB),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3剂次,0、1、6第1剂: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1月龄时接种,第3剂:6月龄时接种。,(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3)接种剂量:,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 10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g的HepB。,重组(CHO细胞)HepB每剂次10g或20g,HBsAg阴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10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20g的HepB。,2017/2/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14、 (乙肝疫苗,HepB),2其他事项,(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疗机构出生儿童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乙肝疫苗。,(2)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 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3)HBsAg阴性的母亲所生新生儿, 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2017/2/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乙肝疫苗,HepB),(4)危重症新生儿:应在
15、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极低出生体重儿、 严重出生缺陷、, 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5)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6)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 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肝疫苗。,2017/2/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乙肝疫苗,HepB),3补种原则,(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
16、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3)接种剂量:0.1ml。,2其他事项,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2017/2/8,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3补种原则,(1)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2)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3)4岁儿童不予补
17、种。,(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其中2月龄接种1剂(IPV),3月龄、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OPV)。(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IPV: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OPV:口服接种。,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2017/2/8,(3)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脊灰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2其他事项(1)2016年5月1日开始使用二
18、价(bOPV)(2)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 原发性免疫缺陷、 胸腺疾病、 有症状的HIV感染或CD4 T细胞计数低、 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 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 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B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 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2017/2/8,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3补种原则,(1)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
19、种完成3剂; 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2)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3)2016年5月1日后,对于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的儿童,补种1剂IPV。,(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分别于3月龄
20、、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臀部,肌肉注射。(3)接种剂量: 0.5ml。,2其他事项, 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2017/2/8,3补种原则,(1)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2)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3)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
21、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2017/2/8,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接种对象及剂次:6周岁时接种1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麻风疫苗,MR),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未变2其他事项,(1)满8月龄儿童应尽早接种MR。,(2)如果接种时选择用MMR,可视为完成MR接种。,(3)MR可与其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不同部位接种。,(4)如需接种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则优先接种MR疫苗,若未能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
22、同时接种,则需间隔28天。,(5)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R,接种MR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6)当针对麻疹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可根据疫情流行病学特征考虑对疫情波及范围内的67月龄儿童接种1剂MR,但不计入常规免疫剂次。,2017/2/8,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麻风疫苗,MR),3补种原则,(1)扩免前出生的14岁儿童,如果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使用MR或MMR补齐。,(2)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未完成上述接种剂次者,使用MR或MMR补齐。,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
23、MMR),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未改变2其他事项,(1)满18月龄儿童应尽早接种MMR疫苗。,(2)MMR疫苗可与其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不同部位接种,特别是免疫月龄有交叉的甲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等。,(3)如需接种多种疫苗但无法同时完成接种时,则优先接种MMR疫苗,若未能与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则需间隔28天。,(4)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MR,接种MMR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3补种原则,(1)参照MR的补种原则。,(2)如果需补种两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间隔28天。,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2017/2/8,1免疫程
24、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8月龄、2周岁各接种1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2其他事项,(1)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无免疫史的居民迁居其他省份或在乙脑流行季节前往其他省份旅行时,建议接种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JE-L。,3补种原则,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乙脑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脑减毒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12个月。,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MPSV-A)、A群C群(MPSV-AC),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A群流脑
25、多糖疫苗接种2剂次,分别于6月龄、9月龄各接种1剂。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2剂次,分别于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2其他事项,(1)A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次间隔3个月。,(2)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与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间隔12个月。(3)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次间隔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4)当针对流脑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应根据引起疫情的菌群和流行病学特征,选择相应种类流脑疫苗。,(5)对于18月龄儿童,如已按流脑结合疫苗说明书接种了规定的剂次,可视为完成流脑疫苗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应在3岁和6岁时各接种1剂流脑多糖疫苗。,2017/2/8,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MPSV
26、-A)、A群C群(MPSV-AC),3补种原则,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次的,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1)24月龄儿童补齐A群流脑多糖疫苗剂次。,(2)24月龄儿童补齐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剂次,不再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18月龄接种1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0.5ml或1.0ml,按照疫苗说明书使用。,2其他事项,(1)甲肝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加强免疫。,(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
27、3个月接种HepA-L。,3补种原则,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减毒活疫苗进行补种,补种1剂。,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JE-I),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 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 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皮下注射。(3)接种剂量: 0.5ml。,2其他事项,无。,3补种原则,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乙脑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脑灭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4剂,第1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为710天,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与第
28、4剂接种间隔3年。,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HepA-I),2017/2/8,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2剂次,18月龄和24月龄各接种剂。(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3)接种剂量:0.5ml。,2其他事项,如果接种2剂次及以上含甲肝灭活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甲肝灭活疫苗免疫程序。,3补种原则,(1)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灭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6个月。,(2)如已接种过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甲肝灭活疫苗时,可接种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完成补种。,第二类疫苗,201
29、7/2/8, 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或国家、省级发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第二类疫苗。, 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愿自费选择,第二类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在接种时间上有冲突的,原则上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但在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风险的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如狂犬病疫苗、黄热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种的疫苗,可优先接种。,疫苗的计划和供应,2017/2/8, 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计划、分发和管理工作。,
30、第一类疫苗:逐级上报计划政府采购,逐级供应, 第二类疫苗:县级疾控机构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第,二类疫苗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疫苗的储存与运输, 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应根据免疫程序、年度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 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 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采用冷库和大容量冰箱存放疫苗时,底部应留有一定的空间。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不应放置冰箱门内搁架上,含吸附剂疫苗不可贴壁放置。, 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应将可
31、冷冻保存的疫苗存放在底部、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冰箱上部,避免冻结。, 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疫苗、钩体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 脊灰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保存,运输过程可在冷藏条件下进行。, 其他疫苗和疫苗稀释液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使用说明的规定执行。, 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2017/2/8 放在冷藏箱中运输。,疫苗,疫苗使用管理小结,2017/2/8,修改:扩大
3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删除:麻腮疫苗增加: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使用规定增加:各疫苗剂次完成接种时间修改:乙肝疫苗:酵母疫苗10ug增加:乙肝母婴阻断使用免疫球蛋白使用规定增加: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减毒活疫苗不受流行季节限制增加:2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增加:多种疫苗同时接种的规定;增加:免疫球蛋白和减毒活疫苗使用规定, 增加: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议, 修改:疫苗计划的计算,引入流动人口系数,冷链系统管理,04,冷链系统管理,根据疫苗贮藏和运输管理规范及修改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调整、修改部分工作要求, 新增:冷链设备档案表, 修改: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 修改:疫苗运输记录表,疫苗储运温度要求变化, 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疫苗、钩体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 脊灰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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