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 2018 年上海市 体育科技 “腾飞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腾飞 计划 ”项目 以项目扶持的方式,为青年 体育 科技人员开展 体育 科学研究工作提供经费资助, 从而 培养优秀青年 体育 科技人员。通过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促进优秀青年 体育 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 2018 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可向上海市体育局科教处咨询,超出指南范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 (一)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的基础 , 能为招标项目实施提供必要 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单位可单独申请,亦
2、可若干单位联合申请。 具体合作形式如下: 1体育系统相关单位(含各区县和体育协会)提出申请,寻求外系统相关单位人员协助进行研究; 2由外系统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寻求体育系统相关单位人员协助进行研究; 3体 育系统相关单位和外系统相关单位通过具体协商联合提出申请,共同进行研究,风险共担,成果共享。 (三)申报单位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三、申请人 凡申请当年未满 35 周岁、具备以下条件的体育科技人员、教练员或医务人员,可以申请腾飞计划项目: (一 ) 拥护中国 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 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没有不良的科研记录(如,未完成或未按时完成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 。 (
3、二) 具有 上海户籍或具有 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 (三) 大学本科毕业,有 5 年从事体育科技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 2 年从事体 育科技工作 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 体育 科学研究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 (四)申请 人 须指定一名课题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 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运动训练或体育科研某一领域内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学科背景。指导教师负责获得立项资格后的申请人在项目开题、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阶段的业务和学术指导。
4、(五)已经承担过“体育科技腾飞计划”课题的人员(含已结题和在研课题)不得再次申请新的“体育科技腾飞计划”课题。 (六)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体育科技研究项目。 (七)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按分工要求参与项目的实施。 四、项目申报方向 (一) 运动员选材规律研究 。 (二) 训练创新方法、手段的应用研究 。 (三) 青少年运动员科学化训练的研究 。 (四) 青少年运动员合理训练过程中营养补充及效果评价的研究 。 (五) 运动员心理调控措施研究 。 (六) 不同运动项目技、战术方法和手段研究 。 (七) 运动员运动损伤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 (
5、八) 平衡与协调性训练在运动损伤预防中的应用研究 。 (九) 训练辅助设施设计与应用研究 。 (十) 机能监测在运动训练中的应用研究 。 (十一) 计算机技术在体育领域的应用 。 (十二) 不同训练阶段效果的检测与评价研究 。 (十三) 其它与运动训练相关的应用研究 。 (十四) 运动对不同人群体质健康促进的应用研究 。 (十五) 上海特色传统体育项目健身作用的研究 。 (十六) 大众健身方法、手段的效果评估研究 。 备注:“体育科技腾飞计划”课题主要是锻炼、培养年轻的教练员、科研 人员 、医务人员,研究时间 为 1 年,研究内容应主要集中在一到二个方面。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控制在
6、4 万元 以内。 五、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按申报指南的内容填写 2018 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项目 申 报 书进 行 申 报 , 申 报 书 可 在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网 站( http:/ 下载。 (二) 2018 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项目 申 报 书须经所在单位(法人资格)审查推荐,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联合申请的单位均应盖章。 (三)申请课题研究内容必须为体育领域应用性研究,否则原则上 不予受理。 (四)欢迎和鼓励体育外系统研究人员深入上海市优秀运动队、各区 体育局业余体校、体教结合学校进行联系,积极参与体育科学研究。 (
7、五)凡承担国家体育总局后备人才基地任务的区 体育局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申请。 (六)优秀教练员工作室教练员 、参加医务援体工作的医务人员 申报课题优先 考虑。 (七)申报书电子版 请 同时发送至 上海市体育局 科教处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格式为“ 2018 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项目 +申报课题名称”。 (八) 2018 年上海市体育科技“腾飞计划”项目 申报书(一式五份) 须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寄)至上海 市体育局科教处。 六、项目评审及确定 (一)上海市体育局科教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请课题申请人现场陈述研究方案 。 (二) 上海市体育局科教处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评审意见,择优招标和委 托。 (三)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其承担单位在同意遵守上海市体育局相关科研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签订计划任务书和协议书,并实施项目研究工作。 (四)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 联系人: 葛珺 ,联系电话: 63276028、 63275330708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南京西路 150 号体育大厦 708 室,邮编: 2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