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年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彩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JM-2018-05-10763 采 购 人: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八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19 第五章 图 纸 .20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1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2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2018 年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彩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JM-2018-05-107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
2、8 年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彩化工程 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采购人) 为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 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8 年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彩化工程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 花坛花卉栽植、野花播种、五色草立体花坛制作( 详见 工程量清单 及施工图纸 ) 。 2.3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518 号,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园区内 ; 2.4 采购预算: 155.3970 万 元; 2.5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 30 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业务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4、吉建管 201550 号、吉建办 201757 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招标整个过程每个环节均须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于 2018 年 6月 4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 持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期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5、 2017 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外阜企业入吉备案公示截图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在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 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 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00分 , 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 300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竞争性磋商 响应 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 竞争性磋商 响应 文件 时,应提交磋商保证金 30000 元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
6、组织采购。 5.5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日报 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地址: 长 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518号 联系人: 马 女士 电 话: 0431-8537902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赞寓 G15栋 2116室 联系人:赵一 联系电话: 13844090612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4 第二章 供应商
7、须知 5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518 号 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431-85379026 2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赞寓 G15栋 2116室 联系人:赵一 联系电话: 13844090612 3 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8年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彩化工程 采购编号: JM-2018-05-10763 4 磋商 范围 花坛花卉栽植、野花播种、五色草立体花坛制作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5 建设地点
8、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518号, 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园区内 ; 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 况 财政 资金; 出资比例: 100%;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7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 3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现场情况 具备开工条件 10 现场踏勘 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1 分包情况 不允许分包 1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业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
9、其 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 201550号、吉建办 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招标整个过程每个环节均须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 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 前 将质疑问题以 w
10、ord格式发至 邮箱 ,并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6 16 采购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 前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项目管理机构团队其他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 5.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17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记录证明 ; 6.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提供); 9.近
11、三年( 2015 年 -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0.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11.信誉良好承诺书; 12.近三年( 2015年 至今 )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1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原件。 注: 1)以上材料的原件要求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带“ *” 号的不需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仪式,并携带相关原件原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表面以清单方式标明所提供文件名称数量,该资质文件由磋商小组在磋商前审核,以上有任何一项原件审核未通过的,资格审核不合
12、格,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供应商不能参与下一步磋商活动。如供应商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注明证书主要相关内容。 18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155.3970万元。(工程暂列金 120000元 ,投标人不得随意变动。)超出采购预算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将被否决。 19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 90(日历天) 20 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可以以个人名义转账或电汇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3万元 收款单位名称:吉林东方
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帐号: 0710618031015200011946 开户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繁荣路支行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投标 保证金”、项目名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并在开标截止时间 48小时前将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招标公司。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1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2017 年 22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至今 7 23 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 份,电子文件: 2份( U 盘),每份文件需清楚的表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
14、以正本为准。 封套上写明如下信息: 招标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 采购人地址: 投标供应商人名称: (全称 ) 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 启 24 装订要求 装订要求: *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用纸统一使用 A4 规格复印纸胶装成册。否则废标处理 25 递交文件地点 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 3009 会议室。 收件人: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 2018 年 6月 15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15、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6月 15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6 磋商小组的构成 磋商小组构成:相关专家 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中标 供应商 。 2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 金额:中标额的 5% 缴纳账户:长春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长春交行德惠路支行 开户账号: 221000611018170019330 注:将履约保证金存入
16、专项资金户后 2个工作日,中标人持银行回单到长春市财政局国库处(前进大街 2688号 B区 343室)开收据,并将复印件送到长春市财政局( 209室)。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30 结算方式 合同方式:单价合同 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结算值以最终审计部门审计值为准。 31 付款方式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并以财政结款程序为准。 32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文 的工程取费
17、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 取。 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为准。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8 二、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磋商程序 1、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3.合 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
18、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19、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3.6 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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