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县财政局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一、 我们对照 2018 年扶贫专项审计问题清单,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查询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文件、批复、资金通知等资料,咨询有关工作人员,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二、审计问题 (一)、问题描述: 审计报告中描述如下:未按规定由财政直接支付,形成违规拨付扶贫项目资金 2785 万元。xx 县财政局2017 年将三江农旅扶贫产业项目 2400 万元和光伏扶贫产业项目 385 万元项目资金违规先拨付 xx 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下拨到建设单位,未通过财政直接支付。 (二)、问题 (1)、xx 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县政
2、府投资平台,我县出台的xx 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办法(暂行)(x 办201749 号中规定县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可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2017 年 7 月 25 日,山东三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xx 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 xx 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第一期项目投入资金 6000 万元;11 月 16 日,xx 县三江农旅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 农投字201710 号)中明确 xx县农业局作为主管部门,xx 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单位;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17 年 11 月 22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了批复(扶贫组2017
3、154 号),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填写三江农业农旅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报账提款单,经县农业局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2017 年 11 月 24 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拨付三江农业农旅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x 扶贫组2017156 号),按照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填写的经领导小组审核的提款申请单,2017 年 11 月 24 日将 2400 万元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进行管理实施。此项资金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支付完毕。 (2)、光伏扶贫产业项目是我县的光伏带贫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了批复,经查询,未发现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5万的资金。 发现此问题后,我们对资金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制管理办法,加强学习,强化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安全、高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