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源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律七(加一)进”做好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方案万公发2018113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组织开展好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期间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尊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委、达州市委、市委关于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安排部署和达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法律七进加强宪法宣传方案的通知(达市组(2018)5 号文件精神),结合万源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2、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川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万源市“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现万源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8 年 5 月启动至 11 月底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机关干部职工专题法制讲座、集中法制培训等制度,把宪法学习纳入领导干部
3、培训规划,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 8 次,各部门组织学习每年不少于 12 学时。各派出所要落实“五个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阵地(橱窗、专栏等)、明确一名普法联络员、每年制订一个学法计划、半年一次法制讲座、一年一次学法考试。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各派出所法制员要注重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运用法治班团会活动、法律讲座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宪法,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每个派出所的法制
4、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制讲座、在校学生每月上法制课不少于1 课时。 (三)深化“法律进乡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辖区派出所要深入推进农村开展形势多样的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积极配合乡镇开展涉农法律服务进乡村和法治文艺下乡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和农村特殊群体(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四)深化“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各辖区派出所要深入社区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立足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融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
5、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城乡社区居民依法参与自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确保社区安全稳定。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习宪法。帮助社区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居务公开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组建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各业务警种和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宣传推进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水平,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还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
6、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创建企业法制宣传网络和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活动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内容和载体,提高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派出所和业务警种在平时警务活动中要积极配合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学习培训,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 (七)深化“法律进寺观教堂”。国保大队要开展对主要教职人员、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集中法制培训,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增强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八)法律进景区。各辖区派出所景区警务室要加强对游客的宪法宣传和
7、讲解,要在醒目的地区悬挂固定标语,对景区工作人员也要开展宣讲活动,要将法治文化融入景区文化建设,提高游客的法治意识。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期间,法制大队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为各部门提供法律知识服务和支持。 (二)交警大队结合“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上路执勤、路查路检等工作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 led 屏滚动宣传宪法精神。 (三)看守所、拘留所对在押人员开展至少 2 次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紧密结合本部门、警种特点,广泛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不
8、少于 1 次。各派出所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充分利用 led 屏滚动宣传宪法精神。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四川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各部门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宣传学习工作。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协调联动,认真总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宣传合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部门活动开展工作信息请及时上报局网相关栏目,各部门请于 11月 25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简报、照片、工作总结)报局法制大队向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