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加强犬只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营造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狂犬病是一种传染性强、死亡率高、危害性极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加强犬只管理,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狂犬病的严重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犬只管理和狂犬病防控工作。二、细化措施,规范犬只管理(一)广泛宣传,增强防范意识。各村(社区)通过标语、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院坝会、走家串户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犬只管理、
2、狂犬病防治等知识,切实增强群众对狂犬病防范意识。要求各村(社区)在 2018 年 1 月底前要召开好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院坝会,同时至少悬挂 2 幅标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以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收集好相关的图片和文字资料。(二)认真排查,加强监测。各村(社区)要抽调人员在 2 月 8 日前对辖区内犬只数量,尤其是野犬、流浪犬、狂犬的数量及分布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做到“村(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犬”,建好犬只登记台账;各村(居)民小组要落实 1 名监测报告人员,一旦发现犬只伤人事件,及时上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三)严格拴(圈)限养,强化免疫。各村(社区)严格执行每户只能
3、拴(圈)养 1 只犬,杜绝或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发生;实行强制免疫,坚持突击性免疫与经常性免疫相结合,消除传染源。各村(社区)组织村(社区)干部、动防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犬只进行集中免疫,各联系村(社区)领导和驻村(社区)干部协助村(社区)开展此项工作。对免疫了的犬只要佩带耳标和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图片资料报乡人民政府。免疫工作在 2018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四)精心组织,分类捕杀。各村(社区)在摸排的基础上,在开展免疫工作的同时进行一次辖区内流浪犬、野犬、狂犬和疑似狂犬集中捕杀行动,防止犬只伤人事件发生,有效阻止狂犬病毒传播蔓延。捕杀工作各联系村(社区)领导和驻村(社区)干部一同参加,于 2018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同时注意收集相应的图片资料。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凡是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狂犬病防制工作走过场的村(社区),将从 2018 年村(社区)工作经费中扣除 2000 元作为惩罚。各村(社区)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前将宣传、排查、免疫、捕杀情况报乡人民政府,乡纪委将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