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 2018 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全区 2018 年“敬老月”活动方案 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和各有关老年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10 月份在全省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就开展好我区“敬老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为目标,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2、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主题 改革开放展风采、敬老爱老谱新篇 三、活动时间 10 月 1 日至 31 日(今年 10 月 17 日为重阳节,全国第六个法定老年节)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各单位、各街道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主流媒体、老年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和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等传统美德,教育全体市民亲近老人、关爱老年人。宣传敬老爱老助老先进事迹,提升孝老敬老意识。创新宣
3、传形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宣传亮点。 (二)广泛组织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各单位、各街道要积极组织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老党员、老优抚对象、百岁老人等,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切实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从而形成街道部门积极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提升城市的老年友好宜居程度。 (三)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各街道要以“敬老月”为契机,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与弘扬敬老文化结合起来。组织为老服务志愿者走进社区、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人家里,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康复、信息咨询、心
4、理疏导等服务。要充分发挥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为老服务。 (四)深入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敬老月”期间,各单位、各街道要利用国庆、重阳等节日,依托社区老年人协会、为老服务机构和老年社会组织,发挥“星光老年之家”、文化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动员参与“宝城秋韵”老年人文艺汇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积极落实惠老为老政策。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及时解决老年人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
5、惠。要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馈老年人诉求。充分发挥“敬老文明号”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六)开展优良品行传承活动。要以“敬老月”为契机,组织年轻人学习老有所为优秀事迹,传承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宣传活动,高频宣传改革开放 40 年来老同志、老年人对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集中展示老同志、老年人发挥正能量和对年轻人“传帮带”的事迹,讲述老年人好故事。开展各类老有所为活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和传递经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五
6、、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街道要切实加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敬老月”各项活动取得成效。(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各单位、各街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围绕活动宗旨,突出“改革开放展风采、敬老爱老谱新篇”的主题,活动形式要不拘一格,既要组织开展有特色、见成效的活动,又要在活动中注入新的元素、新的理念。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把“敬老月”活动作为推进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各项助老爱老惠老活动。要认真总结经验,注重实效,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
7、,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紧密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充分发挥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的主体作用,在重点新闻网站和涉老政府部门网站开设网页,制作主题专栏,提高宣传质量,扩大宣传效果。同时重视移动多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探索运用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引领敬老文明风尚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惠老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各街道要及时动员准备“敬老月”活动,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并请于 9 月 30 日前将活动安排统计表,11 月 2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不少于 3 张活动照片,照片标题注明相关信息)通过协同网(路径:区政府-民政局-老龄办)或电子邮箱报区老龄办。 xx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