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2 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 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实施巡视全覆盖五年规划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次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牢固
2、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方针、市委巡视巡察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政治巡察,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全力推进本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高端绿色的发展生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3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石景山区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区委重点任务,突出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在政治高
3、度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聚焦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上的偏差,重点检查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以更大的担当、更有力的举措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区委巡察工作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做到“四个确保”,实现十二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工作全覆盖。 (一)确保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按照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任务安排,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并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实
4、现对区直机关行政单位、街道、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巡察全覆盖。 (二)确保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抓住“关键少数”,精准聚焦。通过巡察,着 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三)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巡察结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监督、评价、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确保培养一批巡察干部。建立和完善巡察人才库,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并完善业务培训
5、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巡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党章坚定的执行者和忠实的捍卫者。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巡察全覆盖名单。纳入十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范围的单位共 88 个。其中,区直机关行政单位59 个、街道 9 个、事业单位 9 个、区属企业 11 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巡察力量、时间和方式,制定巡察计划,报区委批准。如有新设或撤并单位党组织,将相应调整巡察全覆盖单位。 (二)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普遍开展常规巡察。按照市委、区委要求,针对特定事项或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可以针对相关单位的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进行专项巡察
6、。(三)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已巡察过的单位,适时开展巡察 “回头看”。紧抓问题整改,发现新问题,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四)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优化方式,增强突破力,发挥“机动式”巡察“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的灵活优势,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新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开展“机动式”巡察,紧扣重点问题,发现问题优先处置,起到“立竿见影”的震慑效果。 (五)巡察进度安排。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和“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察,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一轮为两个月左右,巡察“回头看”和“机动式”巡察一轮为 1 个月左右。2017 年已完成 8 个单位的巡察任务。2021 年底前
7、,采取“一对一”和“一托二”的方式开展巡察,适时安排巡察“回头看”,完成十二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具体计划为:2018 年对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的 20 家单位开展巡察;2019 年对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区属企业及街道系统中的 25 家单位开展巡察;2020 年对区委工作机构、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中的 25 家单位开展巡察;2021 年对未开展巡察的 10 家单位开展巡察。2018 年-2020 年,每年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已巡察过的单位选择 5 家左右重点单位,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2021 年,有重点地对 10 家左右的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按照市
8、委、区委要求和巡察任务需要,适时组织专项巡察。具体巡察单位将根据区委工作安排适时调整。 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明确巡察组设置。区委设 5 个巡察组。“一对一”方式开展巡察,原则上每组配备干部 5 人,其中处级干部 2 人(组长 1 人,副组长 1 人),其它干部 3 人;“一托二”的方式开展巡察,原则上每组配备干部 9-11 人,其中处级干部 3 人(组长 1 人,副组长 2 人),其它干部 6-8 人。巡察干部实际选配以每轮巡察任务需要确定。 (二)严肃巡察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等各项制度,对巡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