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工作计划为切实加强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立足县情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关键,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监管,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
2、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按省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安排,在 2018 年 11 月底前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和污染程度,以及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石油开采、石油炼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工业场地排查,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建立健全污染地块名录、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督促重点土壤环境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11底前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环保、农牧、国土等
3、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编制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土壤详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同时严把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质量控制关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做好数据分析评价和成果集成。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国土局、农牧局、林业局、果业局、能源办、卫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场地风险调查。以石油开采、石油炼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工业场地排查,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佔,建立健全污染地块名录、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县环保局牵头
4、,县财政局、国土局、农牧局、林业局、能源办、卫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二)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 1.科学管理未利用地。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同时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沟壑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土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县环保局、国土局牵头,县农牧局、发改局、公安局、水务局、林业局配合,各乡镇人
5、民政府落实) 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重点从选址和规划符合性、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和防控环境风险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物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减少土壤污染。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
6、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发放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在用地预审,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等环节,都要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发改、工信部门负责落实新建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已建企业逐步进入工业园区任务。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农牧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结合区域功
7、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牧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自 2018 年起,对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国土、环保、住建、规划部门要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评估结果报市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3.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
8、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县国土局、规划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土壤管控 1.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对省、市已确定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管,于 11 月 30 日前督促辖区内企业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数据要及时上传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作为环境执法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强化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各采油单位基本实现一个作业区一个暂存点,确保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规范安全。
9、稳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主体责任,规范运行管理,切实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及时安全处置,同时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五)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壤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贯彻落实*市农业面源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到 2020 年底,实现全县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10、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26%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36%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 38%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85%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质监局、工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贯彻*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严格执行地膜产品强制性标准,强化农膜市场监管执法,严历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杜绝超薄地膜在县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回收和综合利用废弃农膜的主动性、积极性。(县农牧局、供销社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配
11、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3.严控畜禽养殖污染。持续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大力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力争到 2020 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同步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 2018 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的相关企业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县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4.加强
12、灌溉水水质管理。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开展对农田、蔬菜基地、果园等灌区详查。对连年灌溉且面积大于 3万亩的灌区,全年抽查监测 1 次。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县水务局牵头、县农牧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六)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 1.全面强化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好国家颁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部门规章。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组
13、织全县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部门参加省、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培训。对全县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农牧局、工信局、能源办、财政局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大开展宣传教育。按照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主流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委宣传部、
14、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农牧局、文广局、粮食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靠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协作配合,强化沟通。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主动承担分配的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务必于年底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争取资金,加强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增加土壤环境保护投入,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疑似地块风险调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项目经费。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土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四)严格考核,完善机制。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根据工作重视程度、任务完成质量、工作衔接配合等情况对有关部门、乡镇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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