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5 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床位总数 20 张至 79 张(含日间观察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眼科、急救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 (三)职能科室 至少设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统计)等部门。 三、人员 (一)开展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以及麻醉和急救等专业的,至少有 1 名与开展专业相适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医护比至少达到 1:1。至少有 1 名从事眼科专业护理3 年及以上的护士。 (三)与设置的医技科室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2 (四)配备医疗质量与安
2、全、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统计)的专兼职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不含日间观察床)。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5 平方米(不含日间观察床)。 (三)设置日间观察床的,床间距不少于 0.8 米。 (四)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等每个房间需独立。 (五)总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医院业务需要。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压计、视野仪、专科检查台、视力表、检眼镜、裂隙灯、验光仪、眼科 B 型超声诊断仪、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以及其他与所开展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三)配置通讯、计算机等设备并装备与开展诊疗服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六、管理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施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患者登记制度、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患者安全制度、患者3 抢救与转诊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