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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罗马法律思想比较.doc

1、古希腊罗马法律思想比较摘 要 思想,即人对现象界的反映,划分成了不同的层次。所谓的“感情” 、 “态度” 、 “信仰” ,属于广义的思想,只不过它们仅是针对某种刺激的单纯反映,未经理性检验,因此处于思想的最底端,虽说如此,但却往往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促使人行动。而以上“观念”经过哲学家重新思考、检验,即运用理性提升后形成了更高位阶的真正的“思想” ,用以理解与解释人包括人在内的整个世界。本文从古希腊罗马人对于“神” 、 “法律” 、 “政治共同体”三方面的思想进行比较,需要明确的是,不同语境下对“思想”的界定有所区别。和希腊截然不同,罗马人往往凭借经验行事,未去反思整个帝国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

2、罗马没有法律思想,只不过罗马的“法律思想”是在较低层次上存在的“观念” ,没有达到希腊哲学家“反思和理解”的程度。 关键词 神 法律 政治共同体 作者简介:王思涵,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2 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001-03 一、希腊与罗马关于“神”的思想比较 神话,是人对于“神”的理解,它本身也是一种思想。源远流长的欧洲文化,特别是希腊神话和罗马神话,对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影响深远。由于罗马神话是在继承希腊神话的基础上融合了本国神话,因此不少人都会将这两大神话体系混淆,但仔细研究则会发现,两者在世界构成、诸神及神性、英雄传说

3、等方面的不同。?P (一)希腊关于“神”的思想 在希腊人看来,世界存在于一个椭圆形的宇宙中,宇宙又界分成天与地。天,是永恒不变的;地,是不断变化的;而人类,恰恰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一种存在。希腊神话旧神谱记载了天地的起源,描述世界形成的方向:世界之初是混沌和黑暗,而光明与爱最终打破黑暗而出现。希腊神话关于世界的起源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浪漫色彩,将自然和思维拟人化,最终表现光明和美丽。?Q 由此可以看出,希腊的神并不像基督教的上帝,上帝创造世界,而在希腊,宇宙一直都存在,它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就更谈不上创造。宇宙从来不是神创造的结果,正是由于此,人才具有一种特殊的能力:探究自然。因为自然是神所不能

4、左右的,而且是永恒的、有规律的,而人恰有一种独特的理性可以把握这种规律。 在希腊神话中,神被赋予人形、人性,甚至人的社会关系,既有人的体态美,也有人的七情六欲,懂得喜怒哀乐,有善恶,有计谋,参与人的活动。希腊神话中的神个性鲜明,没有禁欲主义因素,也很少有神秘主义色彩。?R 神和人的根本区别在于神全知全能,永恒存在,他不会有死亡和命运的束缚。神生活闲逸快乐,随意变形,其好恶态度对下界人类的生杀祸福起着决定作用。这恰恰对应了人的两个特点:人必然会死亡,且人对信息不能全面掌握,人类只能知道有限范围内的事情。但作为生活在变与不变之间的一种生物,人又具有独特的“自为性” ,即人最终成为什么样的存在取决于

5、他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正如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万事万物皆有自己的本性,这个本性构成了这个事物的目的。这个事物的运动(产生、变化、消逝)通通都是朝向自己的本性或者说是体现着自己的本性。在这个过程中,神不断地告诫人类所谓的命运,可正如从 A 点到 B 点有不同的道路可以选择,人也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自为”这点上,神对人无能为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希腊人第一次真正活得像一个“人” 。因此,古希腊人崇拜神,但并不赋予神明过分的崇高性,也不把神明作为道德衡量的标准,而是把他们作为人生的折射。?S (二)罗马关于“神”的思想 与丰富多彩的古希腊神话相比,罗马神话要简单得多,朴素得多。古罗马神话

6、包括神的传说和同神的传说相关的地方历史传说两部分,即便是神的传说也大都与其远古历史密切相关,特别是闻名中外的特洛伊战争。而在其中,探寻不到类似希腊神话这样关于世界构成、天地起源的传说,一直到罗马共和国末期,罗马的诗人才开始仿照希腊神话编写自己的神话。而早期的神没有人形,没有个人的经历、婚姻或儿女,仅是些神灵,其机械,缺少思想内容,除了对人们的田野生活与个人家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之外,在其他方面的影响可谓微乎其微。公元前 3 世纪,希腊已经历了辉煌的古典时期,罗马文学才刚刚起步。由于移民及战俘等因索,促进了两国的文化往来,也促使了先进的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渗透与影响。具体来说,罗马本有自己的神话传

7、说,这种原始神话带有明显的“万物有灵”和拜物教的特点,但在希腊神话的影响下,罗马神话也很快具有“人神同形同性”的特点,许多故事几乎成为希腊神话的翻版,只是换上了罗马神的名字,如宙斯改名为朱比特,赫拉成了尤诺,阿佛洛狄忒成了维纳斯。?T (三)古希腊罗马关于“神”之思想比较 希腊人运用理性的商谈结合在一起,而在罗马形成过程中,宗教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在罗马人的宗教世界里,神并不是像希腊一样居住在远离人的“奥林匹斯山”上,而是居住在人的周围,神与罗马人同在。人和神之间结成一种非常奇特的契约关系:人要去祭祀,要去和死去的祖先沟通,而神则会保佑人。在死去的祖先里,罗马人有一个共同的始祖、共同的父亲罗穆

8、卢斯,这位伟大的创始者在罗马人心中已经被视为“神” ,整个罗马城也被不同寻常的命运所引领。因此,在宗教意义上,罗马人才有超常的被挑选的心态,在政治意义上,罗马人才把这个政治共同体想象成一个“家庭” ,才称自己为“罗马人民” ,所有的政治活动也就无可厚非地要听从于最古老的人,即那位创立者的意见。 希腊人热爱神,而罗马人服从神。希腊宗教促进了人们的精神自由和审美品位,罗马宗教则维护了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希腊人在宗教态度上是虔诚的,他们对神谕确信无疑;罗马人在宗教态度上却是势力的,他们借助于神明的名义来进行现实的赏惩。希腊宗教所具有的艺术化情调,导致了文学和哲学等优雅高深的意识形态的兴盛;罗马宗教所

9、具有的功利化特点虽然无助于意识形态的繁荣,却促进了民族的统一和国家的强大。随着罗马帝国版图的拓展,它的宗教来源也逐渐远远地超出了希腊世界的范围。因此,尽管希腊人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古典文化,罗马人却最终赢得了整个世界。希腊人用美丽的花环把世界装点起来,罗马人却用无情的铁蹄把一个花团锦簇的世界踩在了脚下。 二、希腊与罗马关于“法律”的思想比较 在“家” 、 “村落” 、 “部落” (私人社会)里生活和在“城邦” (公共社会)里生活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并非基于人的选择,它是由繁衍、血缘、种群扩大等纯自然的因素所致。而后者是基于人们的自主、强烈地选择产生。但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中都有“规则”存在。所

10、有法律一开始被认为是来自于神的规则(Themis) 。希腊人、罗马人都认为:死去的祖先并没有从世界上消失,只不过在另外一个世界,就像神灵一样存在着,而最靠近祖先的人一定是这个家族中最年长的人。因此,部落的首领并不视为这个部落的创造者,而是连接神和规则之间的通道。他通过特殊的方法接通了神,获得法律。 (一)希腊关于“法律”的思想 在希腊,数个部落基于强烈地选择组成了城邦,他们各自带着自己的神进入了城邦。于是,一个城邦里有了数种规则(Themoi) ,数种规则分配了众多权利和义务,众多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这时的城邦,产生了一群特殊的人立法者,是他们用“正义(Dike) ”这门艺术创造法

11、律、颁布法律(Nomos) ,妥当地调和了这些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冲突。 针对这一特殊的、具有可识别性的规则,古希腊不同的学派有自己不同的思考。从苏格拉底“法律来源于神”到斯多葛学派“理性等同于对宇宙法则的服从” ,百家争鸣。在柏拉图的语境中,法律是哲人智慧的产物,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的美德。通过人的美德的充分发挥,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呈现出一种“正义”的状态:每个人做着最符合他本性的事情。亚里士多德在这一点上继承了导师的观点,认为“法律是剔除了兽欲的理性” 。一个理性的人是服从中庸之道法则的人,一个中庸的城邦一定是一个服从理性法则的城邦。所以,依据人的理性所构建的这个城邦一定是按照“法律”进行

12、统治的城邦。 总体上看,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具有浓厚的城邦主义色彩,相当程度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以及有较强的依附性等特点。虽说古希腊并没有出现像罗马帝国那样发达的法律制度和专业的法学家集团,但在哲学、伦理、政治思想以至文学中,包含了许多有关法律基本问题的探讨,例如,法与国家、民主、自由、平等的关系,法的作用,法治与贤人政治,这些在西方中世纪以至近代、现代法学界中争论过的问题,在古希腊时都曾涉及,并对后世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发生了重大影响。 (二)罗马关于“法律”的思想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

13、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众所周知,罗马发展出最庞大的法律体系。在还没有出现罗马城之前,每一个民族、部落都有规则(Fas) ,即允许你做某件事以及不允许你做某件事,这个观念和部落里的神有密切关系。和希腊一样,罗马人也认为部落里存在一个统一的神, “Fas”来自于神,是神强加的规则,神所喜悦的事情就是允许的事情,即“Fas”;神不喜悦的事情就是不允许的事情,即“Nefas” 。一个部落中产生的“允许”和“禁止” ,就构成了一个部落早期的规则。部落与部落之间形成一个城邦之后,各个部落之间的协议或者是各个部落之间所形成一种习惯性的做法(Jus) ,它不再被视为来自于神,而是人们在神之外获得了种对神之外

14、对正确、恰当的新理解。后来,某种被宣布出来的、有约束力的存在(Lex) ,类似于“制定法”出现。罗马人民是一切法律的源泉,通过制定法律的过程(立法程序) ,罗马人获得了改造古老习惯的能力,具有了摆脱权威的机会,甚至可以说罗马人民通过立法活动使他们本身获得了权威。罗马界定了各种政治与法律术语,对法律进行分类,第一次出现法学家集团专门对法律进行研究,对法律进行解释、总结,法律成为他们赖以为生的手段。总体来看,古罗马的法律思想具有实践性突出,个人主义和世界主义倾向强化,专制主义强烈等特点。(三)古希腊罗马关于“法律”之思想比较 辉煌属于希腊,宏伟归于罗马。希腊与罗马各自对“法律”的理解各有造诣也各不

15、相同。古希腊人迫切地想要探寻这一特殊的具有标识性的规则从哪儿来,它是否代表着正义等等较为抽象的问题,以此不断地为城邦注入精神食粮。而古罗马的法律思想更注重法律理论的实际运用,它的理论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希腊人与罗马人形成了不同法律观的根源在于:希腊人更乐意去捕捉这个世界,去捕捉人性当中最有灵性的东西。法律规则总有穷尽的那一天,他们认为这或许比单纯去应付规则更富有存在感。 三、希腊与罗马关于“政治共同体”的思想比较 法律规则的出现,往往意味着某种公共权力机构的产生。古希腊、古罗马的政治思想把政治的基础归结于道德,追求“至高无上善”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这实际上是把政治和伦理结合在一起。这两

16、者的结合,在古代最集中的表现就是“正义”观念。?V 但两者在思考“政治共同体”的时候,因国家形态的不同,相应的观点也便有所不同了。 (一)希腊关于“政治共同体”的思想 希腊人最早是以“家”的形式聚居,从“家”到“村落”再到“部落” ,最后基于人们自主地选择,形成了“城邦” 。城邦是古代希腊社会的基本结构, “如何过好城邦生活”成为了古代希腊政治思想的主题。 古代希腊政治思想摆脱了神学的影响,完全从城邦本身来说明问题。一些古代希腊的思想家注重说明城邦为什么会形成、城邦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究竟是什么等关于国家的起源、性质、任务等理论问题。在希腊人看来,城邦如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朋友关系,是基于选择而产生

17、的。而这样根据语言和理性去选择的生活是执行生计与生育职能的家庭所无法提供的,人们天性想要冲破血缘的必然性束缚去寻找真正的平等。一个人可能贫穷,也可能富有,但在政治领域中发言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因此,城邦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人的需要,在城邦里,人第一次实现了真正的平等政治领域中的平等。城邦的出现,为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的迸发提供了肥沃的政治土壤,古希腊思想家们好奇地探索着城邦本身的同时不断地去架构那个最好的城邦的形态。 柏拉图认为最好的政体是混合政体:即智慧与同意、强制和说服相结合的政体,是明智的立法者立法和贵族执法、人民同意守法的状态。依据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 ,城邦既是人为之物,又

18、是自然之物。虽说在人类历史在一开始并没有城邦的存在,但城邦是人的理性的必然要求。城邦最终会使得每一个人的财富和本性都得到妥善的安排。因为,城邦的本性是正义,一个城邦会朝着正义的方向不断前进,公正地调和每一个人的关系,将每一个人安排在一个恰当的位置。 (二)罗马关于“政治共同体”的思想 希腊所经历的最高政治形式便是“城邦” ,相比之下,古罗马拥有更大的野心。罗马政治的发展,分为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和罗马帝国时期三个阶段。罗马帝国的统治达到辉煌的顶峰时,其疆域横跨欧、亚、非大陆,地中海一时成为其内湖。帝国境内,政治开明、社会安宁、经济繁荣、文化兴旺,罗马帝国的文人墨客们于是纷纷写诗赋词,讴歌太平盛

19、世、皇帝英明。 罗马人把这个政治共同体想象成一个“家庭” 。因此,罗马人在想象政治和统治这件事情时,他们就和希腊人不一样。希腊所认为的政治是大家坐在一起来商讨、来辩论,且在政治领域中,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而在罗马,政治就像是父亲教育儿子,带有明显的“驯化性” 。即使人们老去,这个社会的统治者仍然被看成是长辈,还要不断学习这个长辈的指示,于是,在罗马的统治就变成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因为它必须去探究这个城邦创始者的意思。显然,希腊人是通过语言、通过理性的商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共同从事一件事情把城邦做成,使人更完美、更幸福。而在罗马人的政治想象中,数个部落的结合是通过“条约”来完成。条约既体现在部

20、落与部落之间,又体现在部落与部落的共同祖先之间。随着罗马版图的扩大,罗马文明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罗马人越来越萌生出一种自负和骄傲的“天命观”:自己被上天选中,罗马人民要统治全世界并把文明和秩序带给全世界。正是这种天命观促使罗马变成一个大的帝国。 四、 结语 现代西方最典型的生活方式,首先,基督教世界对人的“幽暗意识”的影响, “原罪观”使人始终带着罪的意识,带着救赎的意识。其次,便是对规则的充分尊重和运用。这点毫无疑问继承了罗马的传统。再者,西方在尊重与运用规则的同时充分地发挥人独特的理性。无疑,这两个传统一个来源于古罗马,一个来源于古希腊。古希腊人是政治理论的思考者和创作者,罗马人是实践者和实干家。但不论两者的“思想”仅是针对某种刺激的单纯反映,还是运用理性提升后的理解与解释,思想家们对正义、国家、民主、法治概念的规定,他们的思维模式以及理论体系的构建对欧洲中世纪、近代及现代的政治思想面貌都有重大的影响,都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古希腊、古罗马同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发源地。古希腊文明是欧洲文明的源泉,是西方文明的基础,而古罗马文明是古希腊文明的主要继承、发展和传播者,古希腊文明正是通过古罗马人的新发展才得以深刻的影响了整个欧洲。光荣归于希腊,伟大归于罗马。 注释: ?P?Q?T 王昆仑、彭小梅.古希腊与罗马神话之比较.文学教育(下).200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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