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局 2018 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教育局 2018 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民办中学: 2018 年 10 月 10 日是第 27 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根据xx 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 年)(x 政办发2017x 号)和xx 市卫生计生委 xx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8 年 xx 市“世界精神卫生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及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特制
2、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8 年我国“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是“健康心理,快乐人生”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旨在通过多途径的宣传教育,让儿童青少年掌握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使家长、学校、 社会了解儿童青少年心理特点,全社会共同维护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拥有健康快乐的人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5 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心理健康专场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 16:30-18:00 课
3、外活动时间段。 2.活动地点:浔郡中学 3.宣传方式及内容: (1)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以展板讲解为阵地,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宣传展板,调查问卷,结合宣传员校内面对面流动宣讲等方式开展,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开展课堂讲座:在校方配合下,安排开展 1 节课堂讲座,通过精神科医师或心理咨询师进入班级,使用 ppt 授课与课堂互动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深入了解心理健康知识。 4.参加人员 (1)市卫计局工作人员 1-2 名。 (2)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1-2 名。 (3)市精防办工作人员 1-2 名。 (4)市人民
4、医院工作人员 23 名。 (5)电视台记者 1 名。 5.工作安排 (1)市卫计局负责安排活动当天车辆、与教育局对接组织安排有关活动。 (2)市教育局负责与学校对接,安排校方协助开展相关活动。 (3)由市精防办负责准备宣传展板、宣传折页、调查问卷等相关宣传物品,活动现场资料发放和问卷调查等工作。 (4)市人民医院负责授课课件,课堂讲座及对接媒体等工作。 (5)校方负责安排场地,组织学生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配合做好宣传活动相关工作。 (二)开展户外精神卫生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 9:00-12:00。 2.活动地点:人民广场。 3.活动形式:通过
5、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为来往群众进行心理问题的解释答疑,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4.参加单位 (1)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2-3 名; (2)市精防办工作人员 23 名; (3)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 2 名。 (4)电视台记者 1 名。 5.工作安排 (1)市卫计局负责协调安排宣传场地,组织精防办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宣传活动,对接新闻媒体。各社区单位携带血压仪、血糖仪等为来往群众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健康体检。同时,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准备本单位相关宣传材料。 (2)市精防办统一准备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物品
6、。 (3)市人民医院负责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咨询。(4)活动当天统一着装,统一穿白大褂或护士服。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 各卫生计生单位在“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开展咨询活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led 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素养十条等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及时疏导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培养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识,确
7、保学子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心理健康关系学生成长和价值观形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 (二)在“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围绕宣传主题,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政策。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并于 2018 年10 月 22 日前报送宣传活动小结、宣传报道、影像等资料至市精防办邮箱,邮箱:xx;教育系统报送至市教育局安全办邮箱,邮箱:xx 未尽事宜,请与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人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计局疾控股:曹 xx,联系电话:xx 市精防办:杨 xx,联系电话:xx xx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x 市教育局 2018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