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区 2018 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活动方案为做好我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18】8 号)精神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2018年 XX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拓展宣传途径,形成集中宣传态势,进一步扩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活动时间 2018年 4月 20日5 月 31日。 三、活动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幼儿园。 四、活动宣传内容 国家各学段学生资
2、助政策,重点是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五、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 我局负责印制各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发到初中学校,学校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宣传资料发给学生,确保人手一份资料。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及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发到初三学生手中,确保毕业生人手一份资料。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 我局将教育厅印制
3、的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发放到各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幼儿园,分别在校内、园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向广大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 (三)设点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5月份,区局资助人员分别到 XX镇、倒水镇设点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国家资助政策。同时通过扶贫领域的大接访活动、政务公开活动、党员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四)开展雨露计划专项宣传活动 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初中学校要配合区扶贫部门开展雨露计划“三个一”专项宣讲活动,即“一是各初中将毕业班学生名单提供给扶贫部门,查找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扶贫部门到每所初中学校召开一场扶贫
4、政策宣讲会,讲解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二是到初中学校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发放一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三是每所中学张贴一张扶贫政策宣传板报,从源头上开展宣传。” (五)开展“服务惠民,宜居乡村”的宣传活动 根据自治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区人社局工作要求,以教育助学“一个都不能少”为目标,在农村做好教育助学服务工作的宣传。各中、小学校应配合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和贫困生上大学有关资料项目宣传海报及相关宣传资料送到所在村委,让村委张贴向村民进行宣传。除上述活动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校园网络、广播、主题班
5、会、家长会、专题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1.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我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区教育局成立以分管资助工作的朱虹颖副局长为组长,区资助办工作人员及相关股室干部为成员的 XX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朱虹颖 副组长:陈思砚 黎树莲 组员:黎金玲 李林清 莫燕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
6、长、园长为组长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具体要求 1.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发放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区扶贫办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对毕业班学生开展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四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2.小学(含教学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区教育局、区扶贫办
7、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3.幼儿园。配合区教育局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三)及时报送,认真总结,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应及时将工作亮点信息上报区教育局资助办和幼教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于 6月 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图片(2-3 张)或视频(1-2 段)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报告,要求图文并茂,总结活动的创新、经验、亮点、成效,制作“2018 年学生资助宣传月专辑”上报到区教育局资助办再统一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幼儿园资料发送邮箱:,联系人:黎树莲,电话:3860129。 各中、小学校资料发送邮箱:,联系人:陈思砚,电话:3839898 七、宣传活动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