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不到乡【摘 要】笔者通过从道德法律制约,传统生产方式、执法力度和政府职能等四方面着重探究分析公路晒粮和秸秆焚烧现象不止的原因,试图对法不到乡这一现象做一合理解释,同时也为提出建设性的解决路径提供合理依据。 【关键词】公路晒粮;秸秆焚烧;原因 一、原因探究 (一)缺乏道德感和法律约束获取利益的传统思维束缚 有法律知识,无法治观念是民众一大特点。作为一位普通的现代农民,特别是在高度信息化、网络化、传媒化社会的冲击下,知识、信息、法律和其他常识的传播已经变得非常普遍。特别是法制类电视节目的舆论教化作用,使农民能够习得许多的法律知识,农民有基本法律常识。 此外,在农村社会经济获得较大发展的同时,部
2、分农民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社会责任感不强。很多农民对秸秆焚烧的危害虽然心知肚明,但图于省时省力以及从众心理的驱动,加上部分村镇监管不严等因素的客观存在,还是选择了直接焚烧秸秆。还有些麦农对秸秆焚烧的作用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秸秆就地焚烧对下一季作物有益无害。 再者,公路晒粮和焚烧秸秆现象不止也是民众侥幸心理下所产生的个人行为。潜规则而不是法治精神造就其侥幸心理。很多农民很多时候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执法人员不可能恰巧在自己晒粮或者焚烧秸秆2时前来执法管理。 (二)传统生产方式的逐步瓦解 以小麦为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生产工具的落后,导致农业生产效率很低,农忙时间持续时间很长,所以家族式劳
3、动生产方式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至今仍有遗迹。在新世纪之前,由于机械化操作还未普及,农村仍旧是一种集体劳作方式,兄弟几个共同劳作,收麦时节一起手工割麦,在自己地头打个场子,然后利用牲口套上石磙在晒干的麦秸上碾压,最后把脱粒的麦秆单独垛成一堆儿,以后供牲口吃饭以及生火做饭的燃料使用。这样一方面可以在自己打的场子上摊晒新的粮食,解决了晒粮问题,同时秸秆的回收和使用让秸秆焚烧问题也得到解决。 此外,机械化生产,使机器动力代替了畜力,农民不再圈养过多的牲畜,没有过多的牲畜吃这些麦秆,这样秸秆没有了用武之地。另外,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活燃料的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秸秆也没有过多用处。
4、还有,政府倡导的秸秆还田举措很难实施。大型拖拉机操作下的秸秆还田,每亩地就花费农民近百元,高额的生产成本很难让农民接受。再者,收储运输是最大难题。由于尚未形成规模种植、秸秆分散小麦蓬松溜滑,从收集转运到储存地点,3 至 5 人一天收不到 5 亩,劳动强度大、成本高、效率低,不利于抢收抢种。 (三)执法力度不够,宣传效果不佳 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法律的效力是综合论证法律是否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尺。出现法不到乡,法不责众现象很突出的说明现行法律与农村社会现实有很大不适应性。首先,管理、巡查缺少力度。公路打3场晒粮涉及千家万户,路线长,工作量大,罚款难执行,收物没依据。 同样,处理秸秆焚烧困局更加
5、艰难。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特别是一个乡镇执法人员仅十余人,面对方圆几十里的广阔田地,执法幅度和区域很有限制,更多是在临近市郊、县郊和镇郊执行公务,最终导致巡查力度不够,法不责众。此外,作为主要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行政主体交通和公安部门在执法中间出现了一些执法不严、暴力简单执法、不文明执法等现象,树立不良执法形象,很少通过说服教育,耐心指导方式来让民众懂法、学法和执法。 再有,宣传力度不够给力。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相辅相成的。很多时候出于形式的考虑,执法人员只是随意简单悬挂横幅和标语,并且数量有限,没有在醒目处利用公路设施、固定建筑物刷挂路政标语、横幅。更要的是由于形式主义严重,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
6、宣传和讲解力度不够,一味强调执法结果,忽视多样性执法手段,最终使执法力度不高。 (四)政府职能单一,缺乏协同执法能力 政府职能内容多样,其中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能是各级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但在农村社会生活当中,各政府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 何处晒粮关系到农民的切身经济利益,关于到农民的公共利益,这应该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提供晒粮场所及其基础设施,维护农民的公共利益,无偿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但土地财政成为了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不管农村还是农郊,寸土寸金,售卖土地和宅基地,发展房地产等让地方政府财政充盈,导致年度工作评估中政府工4作得到充分肯定。在这个唯 GDP 的
7、政绩考核年代,政府官员只对政绩和上级领导负责,对民众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需求置若罔闻,推卸责任。 同样,在处理焚烧秸秆问题上,政府没有充分想民之所想,系民之所需。农民也知道享受科技文明带来的高效快捷的生产方式,但高额的生产成本是农民最为担忧的现实。在秸秆还田技术已无技术障碍前提下,政府没有大量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补贴农民,也没有对购买化肥、农药、农具、种子等切实加大财政补贴数额,粮价却没有太多提高。粮食是一种战略必需品,粮食问题关系国家战略问题,但相反政府并没有着眼战略,把许多纳税人的钱花在吃喝旅游和外出公务上,着实于自身利益的满足。 另外政府对利用秸秆发电、加工板材的企业尤其是乡镇民营企业也没有过多优惠政策,这也是造成秸秆很难输出的重要原因。对于关系全局的农村切实利益问题处理滞后,让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切身利益无法实现。还有各级政府缺乏与各级党委、村委会、村民小组互动联合,往往单干,行政效力很低。 二、思考与总结 文章从道德法律制约,传统生产方式、执法力度和政府职能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法不到乡,法不责众的原因。笔者认为生产方式变革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执法不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了公路晒粮和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这也对解决此种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决策和执行部门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出科学的解决路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