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我们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在需要,也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2015 年底召开的巴黎气候大会举世瞩目,150 多个国家的领导人与会。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阐述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方案。我国为巴黎会议成功做出历史性贡献。巴黎会议达成了巴黎协定 ,明确了 2020 年后全球气候治理的制度安排,既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有助于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空间,又发出了全球向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信号,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
2、选择相一致。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碳排放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占比高、增速快的趋势短期难以改变,面临很大的国际减排和出资压力。我们亟须化挑战和压力为推动低碳转型与能源革命的机遇和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主动引领经济新常态,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碳排放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占比高、增速快的趋势短期难以改变,面临很大的国际减排和出资压力。我们亟须化挑战和压力为推动低碳转型与能源革命的机遇和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主动引领经
3、济新常态,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采取强化措施落实“十三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争取超额完成到 2020 年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在 2005 年基础上下降 45%的上限目标。继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各领域节能和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大控煤措施力度。深化低碳城市等试点示范,抓紧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继续增加森林碳汇。研究采取碳强度与总量双控措施,为实现我国提出的碳排放 2030 年左右达峰的自主贡献目标提前作好相应部署。抓紧制定我国到 2050 年低碳发展战略,尽早向国际社会
4、发布。 二是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目前已启动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立法框架;同时起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发布。我们亟须加快气候立法的步伐,积极学习吸收国外正反两方面经验,确保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三是推进气候外交与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推进同美国、欧盟、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政策对话与务实合作,加强同“基础四国” 、 “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 、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的沟通协调。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中突出绿色低碳元素,引导海外投资更多流向低碳领域。尽快启动实施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相关项目活动,在
5、团结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同时,带动国内节能环保低碳相关产业和装备“走出去” 。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参加巴黎会议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全球治理理念的一次成功实践,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需把握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上升的历史性机遇,妥善运筹好大国关系,夯实发展中国家战略依托,学习、适应并引导多边规则制定和运用,继续将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打造成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顺应世界绿色低碳发展潮流,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制。应对气候变化,是涉及经济、社会、环境各领域转型和变革的重大课题与崇高使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主动顺应世界大势,回应人民期待,统筹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造福全人类和子孙后代。